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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住房貸款轉公積金

發布時間: 2022-09-05 04:18:06

1. 襄陽個人買的公積金可以辦理商轉公嗎

摘要 一、辦理條件

2.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新政策是怎樣的

按照支持「一手房」貸款、保障「二手房」貸款、調控其它類型貸款的原則,襄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具體情況如下:
一、停止襄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業務。
二、明確「商轉公」業務處理時限。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停止辦理「商轉公」業務。「商轉公」延續期間,應強化調控措施,切實加強「商轉公」管理。
三、合理調整貸款條件。根據住建部、財政部、央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文件規定,將我市執行的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含)以上,調整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按規定一次性提交貸款材料。在受理、審核、審批環節,一經發現並核實存在虛假貸款材料的,管理中心(含分支機構)五年內不得向其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因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導致提前終止借款合同的,十年內不得向其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3. 襄陽市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個人公積金嗎

符合條件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4. 襄陽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襄陽公積金貸款政策為:申請人所在單位和本人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在一年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及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首付款;同意以所購住房抵押或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質押, 或有足夠代償能力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5.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多久辦下來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多久辦下來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多久辦下來,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多久辦下來。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多久辦下來1

公積金貸款,出件之後是等公積金終審,一般終審需要一個半月,終審結束就放款了。

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建立一年以上,同時還需要足額繳納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在滿足上述條件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公積金賬戶應處於繳存狀態。

對於經批準的延期繳納狀態的單位,其職工符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一年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貸款。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襄陽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包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達到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額度;

3、購買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4、已付首期房款額占所購住房總價的比例不低於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購買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5、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規定的其它條件。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多久辦下來2

貸款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即:職工家庭(夫妻雙方加未成年子女)住房擁有套數,認房也認貸,以戶籍地、工作地、購房地的房查證明擁有套數,加上「個人信用報告」中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或近兩年內結清、能夠證明住房現狀,匯總認定。

如職工家庭名下未有住房,購買第一套住房的,首付不低於30%,執行標准利率

如職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不低於50%,利率執行標准利率的1.1倍

如職工家庭名下已有兩套住房,購買第三套住房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1)購買房齡20年以上的二手住房(現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另增加10%的首付,且貸款年限不得超過土地到期年限。

(2)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職工家庭為單位,累計可以使用2次。

目前,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期付款比例是多少?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按不低於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標准執行。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怎樣規定的?

各類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當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標准執行。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均按不低於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標准執行。

請貸款客戶通過官方網站適時查詢住房公積金貸款現行利率標准。

遇有人民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時,存量貸款與新增貸利率如何確定?

遇有人民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時,新增貸款按新的利率標准執行。已經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存量貸款,如遇人民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從次年1月1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標准執行。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多久辦下來3

一、貸款流程

步驟一:

提交材料: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如實填寫《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連同辦理材料交襄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步驟二:

等待通知:襄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審核,並在15日內向借款人做出答復。

步驟三:

簽訂合同:借款人在收到同意借款的批准書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與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依法辦理擔保手續。

步驟四:

銀行放款:借款人與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後,受委託銀行按合同約定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貸款材料

基本材料:

1、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申請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

3、申請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4、申請人夫妻婚姻證明

5、申請人夫妻所在單位出具的月工資收入證明

根據不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一手房:

1、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

2、所購住房的首付款憑證

3、襄樊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4、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情況表

6. 湖北襄陽商業貸款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

關於印發《襄陽市商業個人住房貸款
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各社會團體,各中央、省駐襄單位:

現將《襄陽市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襄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3年12月20日

襄陽市商業個人住房貸款
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廣大職工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商轉公」),是指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將本人(或配偶)已經辦理且尚未結清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稱「原商業房貸」)轉換成在襄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機構(以下稱「管理中心」)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稱「商轉公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貸款對象與繳存對象一致、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實行存貸結合。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要商轉公時,均可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已辦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職工不再辦理商轉公。

第四條 申請商轉公貸款應當提供擔保。

第五條 商轉公貸款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申請人貸款批准後,管理中心將貸款資金全額匯入借款人原商業房貸個人還款銀行賬戶(或個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第六條 襄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商轉公貸款的審批和管理;受託銀行根據委貸協議有關規定,負責辦理借款人貸款受理、貸款初審、合同簽訂及貸後管理等業務事項。

商轉公貸款風險,由襄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機構承擔。

7. 襄陽公積金改革政策

襄陽公積金改革政策是:
1.企業申請降低比例繳存和緩繳的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決議,應有單位法人.職工代表或工會代表簽字,同時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並註明公示時間和地點。公示地點應在本單位,公示時間需在3日以上。
2.企業申請降低比例繳存,在4%-1%之間自行選擇。
3.企業申請緩繳時,應提出補繳方案。補繳方案應明確補繳的具體時間和金額,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計算,可一次性補足,也可以分批次補足。
4.企業緩繳期間,職工辦理賬戶轉移或銷戶提取的,企業應為其補繳住房公積金。
一、公積金沖還貸辦理流程:
1.辦理住房公積金月對沖還貸須由借款人(及配偶)提出申請;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之和在月對沖還貸過程中須留足一個月的還貸金額;
3.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當前無逾期,包括擔保公司曾經代償過的逾期貸款,借款人也已經償清;
4.借款人在申請辦理月對沖還貸時,須承諾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可用余額不足以對沖還貸時,應及時在其銀行還款賬戶內補足差額部分。
二、公積金提取操作方法如下:
1.准備資料: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根據不同地區規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單位蓋章:職工在所在單位領取並填寫申請書,單位需要簽字蓋章。
3.帶材料到開戶行辦理手續:職工攜帶相應材料,到工資卡開戶行進行辦理相關手續。
4.管理中心審核資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和提取條件。
5.公積金提取:確認無誤,辦理提取手續。款項將匯入個人儲蓄賬號中,職工可自行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