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一)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最低貸款額度不低於1萬元。(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住房為新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總房價的80%;所購住房為舊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總房價的60-70%。(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並予以公布。貸款額度計算為公積金余額的10倍。
烏市公積金貸申請基本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近六個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二)借款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本人及配偶《個人信用報告》五年內無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及以上的逾期記錄(包含所有貸款、信用卡逾期),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請人有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以及有關部門批準的證明
烏市公積金貸申請首付比例規定:
(一)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的20%;購買二手房、拍賣房、房改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的30%;
(二)首付款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和不得超過購建房總金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㈡ 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人員怎麼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個人應根據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向單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並附上有關證明; (2)單位審核同意個人支取住房公積金後,開具「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四份,由單位領導簽章並加蓋預留的銀行印鑒,並持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到經辦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手續。因購建修住房、置換公房、償還貸款、支付房租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注銷個人帳戶,職工還應在該帳戶繼續繳存公積金,其他原因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帳戶需銷戶同時還需辦理住房公積金儲蓄卡注銷手續; (3)經辦行審核符合支取規定後,列印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對帳單並填寫銀行付款憑證交取款人; (4)職工個人審核無誤後,憑銀行付款憑證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款; (5)「支取申請書」經辦銀行留存一聯登記銀行帳,加蓋印鑒後退單位一聯,單位據此登記「住房公積金單位帳」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分戶帳」,另一聯交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委託他人代辦的,須帶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㈢ 新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從《房屋產權證》填發日期起1年內有效。超過此時限的,原則上既不能再申請貸款,也不能提取公積金。而借款人的房產價值評估講演以評估機構出具講演之日起半年內有效,超過時限的需再次申請評估。選擇先提取公積金後申請貸款的,兩項金額之以及不患上大於房產評估講演的評估價格。之前,配偶如果沒有樹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其工資收入不列入家庭還貸能力考查,無形中降低了借款人的借款能力。今後配偶即便沒有公積金賬戶,在公積金貸款中也能施展作用,其工資收入一樣可以介入貸款能力評估。具體作時,配偶通過出示完稅證明上的工資收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工資卡明細(或者工資花名冊)等證明其實際收入,即可列入借款人家庭年收入的貸款能力考查標准中,提高借款人的借款能力。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㈣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請~受理申請~貸款審批號中心下達貸款通知單~委託經辦銀行受理貸款通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簽訂借款合同~合同公證一中心開具劃款指標單~委託經辦 銀行辦理還貸進、轉帳手續~還貸完畢後辦理房產解押。
借款人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受委託經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請;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審貸委審批;
中心信貸科向受委託經辦銀行下達撥款通知單》;
受委託經辦銀行受理《貸款通知單》;
借款人到烏魯木齊產權產籍處、烏魯木齊房產交易中心已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借款人與受委託經辦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人到公證機構辦理合同公證。
借款人持公證過的合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委託住房抵押貸款指標與基金劃轉通知單》
受委託經辦銀行依據公證過的合同、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委託住房抵押貸款指標與基金劃轉通知單》辦理進帳、轉帳業務。
受委託經辦銀行對貸款進行貸後管理。對不能按時還款的客戶進行催收(對金城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由其擔保公司負責催收),對已還清貸款的客戶辦理房產解押手續。
註:如烏魯木齊金誠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上述借款人辦理手續,均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
㈤ 烏魯木齊市公積金貸款最短要交多久
請 根據現行政策 2016年5月16日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需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六個月(含)以上。補繳不視作連續。
最短是6個月 目前政策執行中
㈥ 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政策如下:
2016年11月26日,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公告》,確定調整後的貸款額度從2018年11月26日起開始執行。
其中,貸款擔保方式現分為5種,分別為:擔保公司擔保、房產抵押擔保、房產公司階段擔保加抵押、住房公積金聯保、質押擔保。職工可根據所購住房種類,選擇符合條件的貸款擔保方式。
開展組合貸款則是說,允許借款人在購買商品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剩餘房款可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抵押權同時為中心與商業銀行。
根據公告內容,除了調整最高貸款額度之外,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將進一步完善貸款擔保方式,並且開展組合貸款,以此進一步方便職工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加快放款速度、提高職工購買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6)烏魯木齊市公積金貸款辦理擴展閱讀:
據悉,為方便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烏魯木齊購房,自2018年8月1日起,異地中心繳存職工購買烏魯木齊本地住房提供齊備資料,可以在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這意味著,異地中心繳存職工購買烏魯木齊地區住房,或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只需要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或《繳存證明》,就可按照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同等對待。
不僅如此,為了簡化烏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手續,今年5月,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取消了提供貸款申請資料復印件;取消了手工填寫貸款申請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辦理手續簡化大幅減少了借款人貸款准備的資料,將窗口受理貸款時間從平均一個小時縮短至半小時以內。
㈦ 烏魯木齊市繳納公積金在外地購買住房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烏魯木齊市繳納公積金在外地購買住房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㈧ 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怎麼辦理
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7個條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所需材料(所有資料均需提供原件):
購房合同原件;
稅務部門出具的購房發票原件;
《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證》原件;
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結婚證原件或單身證明原件(單身證明加蓋單位行政公章);
戶口簿原件;
銀行結清證明及還款憑證原件;
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