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沙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2022
1、貸款條件:長沙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必須是已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貸款額度:借款人在長沙市申請住房公積金額度最高為60萬元;借款人的可貸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內按照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繳存額、購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況進行測算,取測算結果的最低值;可貸額度按「可貸額度公式」測算低於20萬元的,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
3、貸款首付比例: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政策為,使用公積金首次購買140平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最低為二成,二套房首付最低為四成,套內面積超過140平米的家庭停止放貸。嚴格執行職工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規定。職工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不再區分職工家庭首套房是否有住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計算?
1.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 按使用配偶額度:[(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3.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長沙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申請人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申請人須在長沙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5、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7、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Ⅱ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60萬。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超過1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於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Ⅲ 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從2019年2月1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時限由原先的6個月以上改為12個月以上」。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嚴格審查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個人徵信情況,若徵信記錄中有連續逾期超過6期記錄、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助學貸款除外)中的任一情形,或其他嚴重失信行為,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在提取公積金政策方面,也有些變動,比如說職工家庭在非戶籍地繳存,需購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償還上述住房貸款本息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將不予支持,並暫停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就醫的重大疾病提取和發生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外的重大災害提取。
二、公積金貸款額度參照借款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n倍數算,倍數n在12-20倍數之間浮動。若個貸率少於75%時,可貸額度是職工夫妻雙方賬戶余額的20倍;若個貸率高於95%時,可貸額度為職工夫妻雙方余額的12倍。
1、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政策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2、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3、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在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內;4、職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築面積120平米以上住房,再購買第二套住房時,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職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5、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6、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貸款額度按照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和繳存額情況測算,但不得超過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其計算公式為: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號余額)*2。可貸額度按「可貸額度公式」測算低於20萬元的,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7、借款人的工資收入根據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推算確定(月繳存額低於320元的按最低繳存比例5%測算);8、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辦理貸款時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作年限。
Ⅳ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
根據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1、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僅限長沙市區及長沙、瀏陽、寧鄉三縣/市。
2、鐵路中心所轄區職員在長沙地區購房貸款額度為50萬元,在其他市購房參照當地貸款標准執行。
3、首套住房貸款額度原則上不高於總房款的70%,但初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房貸款可以為80%。
4、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額度不高於總房款50%,且利率提高1.1倍。
長沙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公積金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
2.可用於購買商品自住房及商轉公等,購買別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住房、投資投機性住房的不予貸款。
3.徵信有連續逾期超過6期、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助學貸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嚴重失信行為,不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4.暫停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註:在瀏陽市、寧鄉市區域范圍內購買自住房,同樣按照長沙市公積金政策執行。
職工購買全裝修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了房屋毛坯價款和裝修價款的,裝修價款不計入總房價計算可貸額度。
貸款額度計算
公積金貸款,最短不少於1年,最長不超過30年。
男性最高為60周歲,女性按55周歲(縣處級以上幹部為60周歲)計算。
借款人家庭可貸額度,按照個貸率、賬戶余額、購建房、家庭收入等進行測算,取測算結果的最低值,最高為60萬。
公式如下,以前兩個公式取最低值,現在直接用第二個公示,只看個貸率。
可貸額度=(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個人賬戶余額)×2
可貸額度=個貸率×賬戶余額。
2020年,長沙最新的個貸率是13倍(2019年是12倍),離滿額貸,賬戶余額要求又低了一點點。
註:個人公積金月還款本息,不得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的50%。
Ⅳ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超過1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於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貸款期限的確定: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期限最短不得少於一年;
(二)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三)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時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作年限。男性為60周歲,女性為55周歲(縣處級以上幹部為60周歲)計算;
(四)貸款期限不超過房屋剩餘的國家規定使用年限。
可貸額度:
職工家庭的可貸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內按照貸款額度計算公式、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情況等進行測算,取測算結果的最低值。
貸款額度=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n倍數。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指繳存在長沙公積金中心的賬戶余額,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狀態非正常的(包括欠繳6個月以上、封存等),賬戶余額不能合並計算貸款額度。配偶近12個月辦理了除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災害、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類型外提取( 含對沖、劃撥還貸)的,賬戶余額不能合並計算貸款額度.
(二)貸款n倍數根據長沙公積金中心每年的個人住房貸款率(指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以下簡稱「個貸率」)確定:
1、當「個貸率」低於75%時,n=20;
2、當「個貸率」介於75% (含)和80%之間時,n=16;
3、當「個貸率」介於80% (含)和85%之間時,n=15;
4、當「個貸率」介於85% (含)和90%之間時,n=14;
Ⅵ 長沙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長沙公積金貸款條件受理條件和要求為: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符合《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
(二)貸款申請當月與最近繳至月份的時間間隔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
(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含對沖、劃撥還貸)後,需再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但辦理的提取類型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災害、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除外;
(四)在我中心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可提出異地轉入申請,異地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滿6個月且無間斷地在我中心正常繳存的,兩地繳存時間可以合並計算,若異地繳存不連續或間斷後在我中心繳存的,則仍需在我中心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方可申請貸款;
(五)職工在其他公積金中心有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且賬戶狀態為正常或封存的,應將該賬戶轉移或銷戶。
三、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五、首付款不低於本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比例。
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內提出申請,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出具《擔保意見書》或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計算,其中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須在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結清後30日內提出申請。
七、職工家庭(已婚指夫妻雙方,單身指職工個人,下同)未申請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包括但不限於長沙公積金中心的),如已辦理則須公積金貸款結清滿12個月。
八、職工家庭購買該套住房未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包括但不限於長沙公積金中心的)。
九、具有長沙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設定抵押,同意選擇長沙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償還和擔保方式。
十、長沙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Ⅶ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最高為60萬元,還款期限為30年。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