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交首付,兒子還按揭,兒子離婚房子屬於誰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離婚時房子該如何分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離婚時房子該如何分配,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一種:父母出全款購買了一套房子,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錢,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是子或女的名字。
1.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雙方購買的房屋,那麼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贈與,與子或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2.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雙方購買的房屋,並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那麼視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
3.如果子或女結婚之後,父母為雙方出錢購買房屋,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或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4.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後,出錢為雙方購買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麼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不參與分割。
第二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其餘由子或女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與上述情況差不多,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的處理方式辦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資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第三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子或女出資一部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
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中關於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
第四種:父母出首付款,其餘房款由子或女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銀行貸款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之所以容易產生糾紛,主要是因為對於出資金額、用途、性質沒有予以明確說明。如果出資為贈與,需要明確贈與的對象。協議應當讓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簽字確認,最好有公證機構的公證。婚後子女在接受父母購房出資時,如果出資為借貸,應明確告知夫妻另一方,此為夫妻共同債務,並保留配偶一方認可該出資為借貸的證據;如果出資為贈與,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夫妻財產約定的方式,予以明確。
② 父母付了首付,兒子兒媳還貸款
您是想問父母付了首付,兒子兒媳還貸款,房子屬於什麼財產是嗎?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房貸的錢如果是婚後支付的,那就屬於婚後共同財產,是可以平均拿回父母所屬的那份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消息可關注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③ 婚前男方父母為兒子買房付首付,婚後男方父母還房貸,男孩有權公證給女方一半
可以加的。
公證有著一定的法律效力,即便房產證上沒有寫女方的名字,但只要婚前辦理了房產公證手續,女方就擁有部分房屋的產權。
男方婚前的財產,公證贈與給女方一半,則屬於贈與行為。但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如果男方辦理了公證手續,則依據贈與的相關規定,男方是不能反悔和撤銷的。
④ 兒子結婚買房是父母付的首付,兒子還讓我們給他壞房貸,我們沒有能力壞我該怎麼
我也是年輕人,這種啃老的巨嬰就不要管,越幫助越不自立,越依賴老人
⑤ 公婆給兒子首付買的婚房,兒子打的貸款,貸款還完了,能過戶嗎
這個當然可以過戶了,就算貸款沒還完也可以過戶。下個月開始好像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不再證收契稅。可以省一筆錢,具體可以去當地的政府部門問。
⑥ 婚前父母交首付登記在兒子名下,婚後用工資還貸,離婚時房子歸誰
結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屋登記在自已兒女戶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屋撫養權備案方全部。針對婚後共同還貸一部分(包含本金和利息)以及造成的升值,則由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結婚後爸爸媽媽付首付彼此共同還貸,房子落在出資人孩子戶下(或彼此兒女戶下,房子應覺得夫妻共有財產,家長注資視作對彼此的贈予,但爸爸媽媽確立表明贈予一方的以外。離婚分割時能夠注資爸爸媽媽的兒女能夠適度分多。
家長在兒女婚後注資買房、一方父母一部分注資(或付首付)結婚後彼此共同還貸,房子落在出資人孩子戶下(或彼此兒女戶下),房子應覺得夫妻共有財產,家長注資視作對彼此的贈予,但爸爸媽媽確立表明贈予一方的以外。離婚分割時能夠注資爸爸媽媽的兒女能夠適度分多。
雙方父母注資,房屋落在兩方戶下,房子歸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換句話說,爸爸媽媽付首付為孩子買房子的,假如是結婚前買的,並且寫了自身寶寶的名字,那樣房屋就是她本人的,另一方得到還款及升值一部分的賠償;但假如是結婚後買的,那便是夫妻共有財產,除非是買的情況下爸爸媽媽指出這也是買給誰的,那樣狀況也不一樣了。
⑦ 婚後購房父母首付子女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相關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首付並且登記在子女名下,這部分應屬於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應屬於共同財產。參照: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⑧ 買房父母出首付兒子結婚後和兒媳婦還貸離婚後怎麼分
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對於房產的認定根據不同情況做了不同的規定,有如下幾點: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2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2、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第11條,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9條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5、第22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⑨ 父母付首付兒子還貸房子歸誰
【法律分析】
房產是特殊商品,國家以登記為准則,登記在男方名下,則房產所有權歸屬男方。
第一種情況,結婚後,男方的收入為家庭共同財產,此是以共同財產支付房貸,女方可主張自己的權利。(只要不離婚,也就沒什麼可主張的)
第二種情況,第一年也是共同財產支付房貸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認為是男方父母對男方的個人贈與,如果他們之間有約定,也可以是借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原被告對涉案房屋的共有應依法認定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