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公積金 » 首付男生付的結婚後他還貸款
擴展閱讀
汽車金融貸款如何操作 2025-03-07 02:17:37
諸暨公積金貸款利率多少 2025-03-07 01:33:02

首付男生付的結婚後他還貸款

發布時間: 2023-03-08 18:04:47

A. 結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房子,結婚後共同還貸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房產證在男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的情況下,該房屋中婚後還貸部分,以及該部分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首付以及婚前還款部分與女方無關。

如果女方想將婚後首付以及婚前還貸部分也視為共同財產,可以去房屋所在地方管局做一個登記備案,備注女方為房屋共有人,因為房貸沒有還清,所以是不能在房產證上面加上女方名字的。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雙方之間簽署書面的財產約定,明確約定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所有,並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B. 房子首付男方付,結婚了以後一起還貸,這是否過分

隨後還貸的難題!如今最新婚姻法對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擁有嚴格的區別!之前那類離異平均分配財產的時期一去不復返了!最新婚姻法確保了兩個人的各個方面利益!因此如果你想跟未來的老公共享資源全部資產得話,就需要在牽涉到婚姻生活的財務問題上公平投入!這就牽涉到買房子首付款誰交、怎麼交,房產證寫一個人或是兩個人名字的難題!

特別是,女性假如生了孩子再被離婚分不上房屋的情形下,離婚不離家,小孩也交給他人那樣幾十年的時光,青春年少就變成了別人的阿姨。兩個人一起居住房屋、一起還貸,房屋寫兩個人的名字,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兒嗎。這些覺得「男人就應當全額購房」「男人就應當擔負經濟發展開支」的念頭,在潛意識中里算是把感情當做是一場交易吧。家中夫妻累死累活把閨女養活,

C. 房子首付男方付,結婚了以後一起還貸,這個要求過分嗎

房子首付男方付,結婚了以後一起還貸,這個要求不過分。之所以這么說,有兩個原因。首先,兩口子過日子,目標都是一致的,為這個家而奮斗,一起還房貸是正常的。其次,男方已經付了首付,已經表現出了他的誠意。女方婚後同意還房貸也算是一種表示。

其次,男方已經付了首付,已經表現出了他的誠意。女方婚後同意還房貸也算是一種表示。在這件事上,男方已經先掏了一筆錢付了首付,可以說也表現出了他的誠意。作為女方,如果全部讓男方去承擔的話,他可能也承擔不起,那麼和他一起分擔其實也是我們的誠意。如果你們是真愛的話,幫對方分擔肯定是心甘情願的,不可能是被迫的,我們肯定也不希望另一半太累。

因此,我認為結婚之後,一起還房貸這個要求並不過分。

D. 男方付的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算是婚後財產嗎

法律分析:男方付的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的,如果該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則該房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獲得房產的一方應當給予對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 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後共同還房貸

法律分析: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無關,只能得到自己還貸款的一部分和還貸部分的補償。現代社會,雖然沒有了男尊女卑的思想,但大多數人還是認為,男方應擔負更重的責任,所以婚後男方首付買房的現象是十分常見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該房屋在離婚時是否能分配,需要根據女方還款的金額所佔的比例來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F. 男方婚前首付買房,婚後也是男方公積金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房子屬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用公積金還貸的部分,男方要對女方作出經濟補償。

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首付男生付的結婚後他還貸款擴展閱讀

法律對夫妻房產歸屬的規定:

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

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機房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G. 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

法律分析: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無關,只能得到自己還貸款的一部分和還貸部分的補償。 1、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H. 結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房子,結婚後共同還貸

法律分析: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