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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公積金買房貸款條件

發布時間: 2023-03-25 03:11:36

Ⅰ 上海買房貸款政策2021最新

上海本地人購房條件:
一、滬籍單身人士
1. 單獨名下有房,限購。
2. 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3. 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限購。
二、滬籍已婚人士
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1. 夫妻雙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
2.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新購一套住房。
3.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4.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5.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限購
三、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戶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戶籍:
1. 購買首套房產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戶籍一人,但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證明。
2. 購二套房產證必須上海戶籍的人上產證,否則限購。
註:
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是指簽合同當月不算,往前推算63個月中社保或個稅正常繳納滿60個月。
外地人購房條件:
1. 外地人已婚在上海只能購買1套(商品房)住宅房。
2. 非滬籍家庭限購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3.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產不計算在內,只要上海沒有房產就可以購買!
4. 居住證滿三年(免交房產稅)。
上海購房貸款政策:
四、商業貸款
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公積金貸款
首套房:
在上海無房無貸(無貸指上海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夫妻雙方在婚前與各自父母共有房產均不超過一套,且家庭名下無房。
二套房:
在上海無房,有過1次上海公積金貸款記錄。
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積≤37.2m?,無上海公積金貸款在使用。

Ⅱ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2021年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如下:
1、所購房屋的總價。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申請人至少准備30%的首付款才可以辦理,而有些地區,也可以只需要准備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就越高。因為餘下70%或者80%的房價都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賬戶余額。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越高,可以申請的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也就越高,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
3、當地公積金政策限制的額度。不同的地區,公積金限定的高額度是不一樣的。目前部分二線城市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高限額40萬元。夫妻組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高限額60萬元。公積金貸款年限為高30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上海公積金上限2021

您好,(1)購買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1、個人最高上限為60萬;2、夫妻最高上限貸款額度為120萬。(2)購買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1、個人最高上限為50萬;2、夫妻最高上限貸款額度為100萬。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是(1)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2)個人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購買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3)個人購房公積金貸款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材料:1、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借款人的直系血親且同一戶口一年以上);2、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購房屋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未成年人應提供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明)、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提供監護人證明。 以上人員及監護人(如有)應到場簽字;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未婚或離異人士提供單身承諾書;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應提供本市區(縣)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零星)》原件和復印件;大修自住住房應提供本市區(縣)房地部門頒發的督修單等批准文件原件和復印件;5、工程自籌資金憑證(不低於工程款的30%)原件和復印件;6、工程合同及相關附件原件和復印件;7、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復印件;8、施工方收款賬號;9、由放款銀行發行的支持通存通兌功能的還款存摺或借記卡原件和復印件;10、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應提供階段性擔保證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應提供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11、其他資料(受理機構根據需要收取)。
法律依據
《民法典》

Ⅳ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央行上海總部與上海銀監會聯合發布上海樓市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 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 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上述情況利率均按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執行。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一、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各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當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9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0年月平均工資。2021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1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者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31014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

二、繳存比例。(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021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三)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符合規定情形的企業,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18〕7號)等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三、月繳存額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是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同上。

四、月繳存額上下限(具體見附表)。(一)2021年度月繳存額上限: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4342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102元。(二)2021年度月繳存額下限: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此外,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參照執行。

五、辦理注意事項: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基數調整採用網上調整為主的方式。各單位在完成2021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後可以選擇以下渠道及時辦理年度基數調整:1.單位可以從6月起登陸上海「一網通辦」平台「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申報,待月繳存上下限公布實施後完成調整,單位可以登錄平台查詢結果。單位在7月登陸平台辦理基數調整的,可以實時查詢結果。2.單位也可以從7月起登錄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基數調整專欄辦理。30人以下無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還可以通過手機登陸基數調整專欄辦理。市公積金中心將與社保部門數據共享,企業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時,無需重復填寫職工月平均工資信息。單位完成年度基數調整後應當及時匯繳7月的住房公積金。在同一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單位因需要可以變更繳存比例。

Ⅳ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50萬要求

法律分析:1、用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前的6個月內必須正常繳納公積金;

2、公積金的余額必須大於12500元;

3、公積金每個月的繳額必須大於780元;

4、借貸人家庭不存在還沒有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Ⅵ 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2021

公積金貸款雖然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是該貸款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能申請到公積金貸款自然是好的,公積金貸款的利息要比其他的商業貸款低很多,能幫助申請者省下不少的資金,所以申請者需要對公積金貸款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

【1】公積金貸款申請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有效的身份證件,同時具有良好的個人徵信,未存在逾期情況。

【2】必須要滿足按月連續繳存的標准,而且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如果已婚,則夫妻雙方不能有一方做過貸款擔保。

【3】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而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為發生在貸款申請前2年內。

【4】有支付首付款的能力,首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房價的30%,二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房價的50%。

上述條件就是用戶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同時申請個人必須是戶主或者是戶主的直系親屬,否則也不符合條件。而且不管是買房還是翻建,修葺等,都需要出具相應的手續證明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小結:,公積金貸款者還需要了解,辦理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一樣,要求借款人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足夠的償還能力以及良好的個人徵信。如果貸款申請人早前有使用過個人貸款,且有過一筆貸款長達24期貸款未還的記錄,那不可能申請得到公積金貸款的。

Ⅶ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行?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又有什麼不同呢,今天就給大家一一詳細列出了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的實施細則,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的疑問了。

上海發布公積金購買經適房貸款細則,規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請經適房及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人配偶和經適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60萬。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實用細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滬府發[1999]27號)、《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是指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且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條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並以該住房抵押作為反擔保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貸款條件:

(一)符合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二)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各項條件。

第四條(共同借款人) 為提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籌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和產權人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申請人,經本人同意可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第五條(貸款金額的確定) 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辦法是以戶為基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別計算貸款額度後累加,具體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現行規定的貸款限額標准確定。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第六條(補充還款人) 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補充還款人的范圍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經補充還款人本人同意,並由市公積金中心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還款。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除按現行貸款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原件)。

申請增加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補充還款人的,還應提供補充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原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

第八條(貸款受理單位) 市公積金中心所屬區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系統和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擔保機構的經辦網點,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及辦理工作。

第九條(貸款的審核)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受理審核按下列步驟操作:

(一)貸款受理單位審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單位應在借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備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准予貸款的,由貸款受理單位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並向受託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由受託銀行辦理放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申請人並退還材料。

(四)若借款申請人對貸款受理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貸款受理單位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復議。

第十條(合同簽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託銀行、保證人等應當以面簽形式簽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簽訂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實行保證擔保方式,擔保機構作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應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足額抵押給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

第十二條(貸款風險防範) 貸款受理單位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審核;貸款管理部門應加強貸前、貸中、貸後的管理和監督;貸款擔保機構應根據業務委託的要求,做好貸款擔保及貸款後續工作。

第十三條(貸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提取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留足一定余額以確保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組織實施) _本實施細則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實施時間) _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

Ⅷ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50萬要求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參加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納的職工,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經我行查詢後確定無不良信用記錄;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購買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30%。

一、加強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審核(一)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套住房;無住房、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均認定為申請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況的借款申請人發放貸款:1、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認定為首套住房的,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保持不變。
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個人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調整為100萬元(個人調整為50萬);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於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於70%。
三、調整計算公積金貸款的還款能力比例和存儲余額倍數。
本市計算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每月還本額占月工資基數比例調整為不超過40%;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30倍,補充公積金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10倍。
四、嚴格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和信用審查。
市公積金中心應要求各受託機構繼續嚴格對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進一步加強對借款人家庭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審查。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應從嚴審批貸款。尚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辦理除還貸以外的其他公積金提取業務。
若您需要辦理我行的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費貸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即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所需費用時,其不足部分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
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參加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納的職工,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
2.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
3.經我行查詢後確定無不良信用記錄;
4.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
5.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購買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30%。
(注: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金額: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購買一手房的,最長不超過30年;購買二手房的,最長不超過15年,同時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後5年。
央行上海總部與上海銀監會聯合發布上海樓市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上述情況利率均按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執行。28日下午,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行長段超良明確表示,上海首套房貸利率優惠上限敲定9折,以後不會出現8.5折和更大的折扣,不會再優惠。

據上海中原地產、同策咨詢數據,25日的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出台後,上周末上海住房交易量爆增。數據顯示,上周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積71.7萬平方米,環比增加48.0%。這一水平相當於兩周的成交量,同時也創出周度成交歷史新高。而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分析認為,「滬九條」發布當日以及之後周末新開盤成交中的這類客戶不一定符合新政的限購和二套首付條件,因此「滬九條」發布之後成交的數據,尤其是周末開盤項目存在交易水分,後期存在「退房」風險。當開發商把被「圈」住的客戶進行梳理後,不符合限購條件的客戶就可能被退房。此外,由於是否購房成功以是否網簽為准,在「滬九條」頒布前購房,卻沒有來得及網簽的客戶,也會有部分喪失購房資格。對於上海未來三個月的樓市情況,業內人士普遍預計,由於政策收緊,新房成交將在未來三個月走弱,房價或短期見頂。

Ⅸ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2021年的公積金利率是:
1、5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3.25%,月利率為3.25%;
2、5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2.75%。
全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標准執行。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超過一定期限的,在購房、裝修、大修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一.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申請貸款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至少六個月。因為,如果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斷斷續續,就意味著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2、如果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配偶任何一方都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3、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品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積金計算方法
以還貸能力為依據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
貸款額度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還貸能力系數40%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貸額 ] × 12(月)× 貸款年限。
其中月工資總額 = 公積金月繳額 ÷(單位繳存比例 + 個人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