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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房產貸款首付是借款

發布時間: 2023-03-30 21:42:46

A.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如今離婚是非常常見的現象,結婚的財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很多人都是在結婚後一起貸款購買房子,貸款是需要雙方一起承擔的,那麼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呢?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1

離婚有房貸房子的分割:

1、協議分割;

2、判決分割。

法律上規定,由雙方協商分割房屋,協商不成的,法高凱院法院確定房屋使用人,等取得完整產權後,再起訴解決。

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屬於夫妻一方財產,不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2

離婚貸款房產如何分配

1、婚後一方用自己婚前財產購房付首付,夫妻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房子怎麼分?

對於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分割。

兩種情況:

(1)房產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

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個人財產處理;房屋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

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大念脊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於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2)房產證上登記雙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

所以,在婚後,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貸款買的房子,首付部分屬於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則屬於夫妻共有,雙方都有權分割。

2、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婚後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怎麼分割?

對於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需要法院依法判決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後,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

4、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5、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麼?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滾滲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離婚了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3

離婚貸款房子如何分割

離婚時分割按揭房產的三種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款並取得房屋產權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形應當確定房屋產權歸婚前按揭一方個人所有,而不應認定為共同所有。同樣,按揭貸款債務亦為個人債務,而非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婚前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而房屋產權是物權意義上的財產形態。

物權的取得以登記為准。因此,一方在婚前取得產權,就成為房屋的所有人,婚後另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不能改變該房屋產權為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對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償還按揭貸款的行為,實際上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對於這部分還款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產權人應當將婚後共同償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的份額(原則上平均分割)補償給對方。剩餘的按揭貸款債務當然也只能由婚前按揭一方負擔。

而對於房產的增值,考慮到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配偶一方共同參與償還按揭貸款,對方對房屋的保值、增值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因此,應當認為房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是雙方共同付出的結果,房屋所有權人應當就房屋增值部分對配偶一方進行適當補償。至於增值是否要區分婚前增值和婚姻期間增值,頗有爭議。

一般是增值只能以變現時的價值為標准計算。因為假如房價在婚姻存續期間下降,造成房屋價值縮水的話,配偶一方就拿不到任何增值補償。這與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為房屋所做的付出和貢獻是不相稱的,是不公平的。

增值雖然只有一個,但是在分割為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時應當考慮雙方在房產增值中的貢獻(償還貸款的數目),按照各自的貢獻比例進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款,婚後取得房屋產權證且產權證上載明的權利人僅為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

應當將房屋產權取得的時間作為區分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的根本依據,只要房屋的產權於婚姻期間取得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無論登記的權利人為夫妻一方還是雙方。

既然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剩餘按揭債務也屬夫妻共同債務。當然,分割財產時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和部分按揭款應當予以補償。

這種情況下,房產的增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增值應當按照各自償還按揭債務的數額比例進行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款,婚後以共同財產還貸,離婚訴訟期間未取得產權證的。

因為房屋產權尚未產生,所以雙方都無法對房屋的產權主張權利。在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法院拒絕就房屋的產權歸屬做出裁判。

雖然不能就房屋的產權進行分割,但是貨幣形態的首付款、婚前單獨償還以及婚後共同償還的按揭貸款是可以區分和分割的。辦理按揭手續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以及償還的按揭貸款應當認定為其個人財產,而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按揭貸款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法院判決婚前辦理按揭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按揭貸款合同比較妥當。

根據這個裁判思路,那麼剩餘的按揭債務就是為婚前辦理按揭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個人債務。但是,繼續履行合同一方應當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按揭貸款的份額(原則上平均分割)補償給配偶一方。

如果不能協商處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 婚前貸款買房寫的雙方名字,首付是借的,婚後一直都是男方在還貸跟首付借的錢,請問如果離婚房子怎麼分

婚前貸款買房寫雙方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財產,至於婚後由男方還貸不影響房產產權屬性,男方婚後收入也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離婚房產平均分割。

C. 離婚房子貸款如何處理

離婚房子貸款如何處理

若按《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基於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因此,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一般原則為,獲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貸款的一半,剩餘貸款部分,由新的房產所有人獨立償還。
按照市值進行估價,減去剩餘貸款,剩下的均分,誰想分到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款項 ,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離婚房子是二人名字貸款如何處理

照樣分割唄,如果其中一人要了房子,則需要把之前另外一個人付的款,還給他,並且可以適當增加房子的增值部分。貸款由房主繼續還款。

離婚後貸款購買的房子如何處理

該案例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確認的問題,如果能夠證明該房產屬於夫妻的婚後置辦的財產,就可以確認為夫妻共有財產,那麼雙方離婚時就可以進行平均分割。但是,由於該房產屬於貸款購房,那麼未還款部分屬於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有二人共同承擔。

夫妻貸款離婚如何處理

夫妻貸款是做為共同財產一起使用的,離婚時應該作為債務共同承擔,但如果一方放棄了所有的利益,相應的債務也放棄了。

離婚按揭貸款購房如何處理?

1、我和前妻在婚後,商業按揭貸款20年,購買房子一套;產權證署我兩人的名字,貸款協議也是兩人的名字。 2、三年前,我們協議離婚,沒經法院判。 3、財產分割協議:房子歸前妻,她一次性補償我5萬元,剩餘貸款由前妻承擔,貸款至今未還清。 咨詢問題: 1、只要那套房子的貸款沒有還清,是否我就永遠有還款責任? 2、如果她無力償還或者惡意斷供,是否銀行會責令由我償還? 3、如果那套房貸沒有還清,我能否用我的公積金,另行購買商品房? 4、如果她沒有還清房貸我就不能用我的公積金購買房子,那麼我現在想買房子,有什麼變通辦法可行? 5、讓她無力償還或者惡意斷供的行為,不給我造成損害,我應該怎麼做?簡單說,如何才能使我與那套房子徹底斷絕連帶責任? 衷心感謝您!

離婚後房屋貸款如何處理

通過按揭貸款所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已被設定了抵押權登記,也就是說,在貸款沒有完全清償之前,享有抵押權的銀行對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有權予以限制。我國《擔保法》第49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由此可見,您妹妹與妹夫可以將按揭購得的房屋出賣,但在出賣時,必須通知貸款銀行,同時還必須告知買房人有關抵押的情況。而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房屋的分割應按如下方法進行:(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按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時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3)對無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者照顧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離婚後以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准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離婚後應如何處理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子

如果無力償還貸款,可以將房子轉手,不過有點麻煩,在銀行先解抵押,辦理兩證再當做二手房賣,需要買家先償還銀行的貸款才可以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如何處理

婚後買房離婚時如何分?
房子的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准,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如何處理

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區分為2種情況:
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雙方結婚後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房子還不了貸款如何處理

招行貸款逾期的影響:貸款逾期會記錄徵信系統,再申請貸款、信用卡均需稽核信用情況,建議保持良好記錄;
具體稽核後是否會有影響,請與辦理後續業務的經辦機構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