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不扣住房公積金嗎
1、協商戚陵還款只要貸款人願意還款,並且因為公積金貸款而不扣款,那麼公積金貸款是不會扣款的。2、法院起訴如果貸款人不高做戚能還款,那麼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會進行強制執行來要求貸款人還款,如果法院強制執行後,貸款人仍然不還款,那麼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貸款合同上進行胡芹強制執行。
㈡ 公積金貸款每月從公積金賬戶扣嗎
公積金貸款每月不一定從公積金賬戶扣,具體如下:
1、如果借款人辦理了公積金月沖業務,那麼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是從公積金扣的,公積金月沖指的是貸款銀行每個月從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中扣除余額用來償還公積金貸款;
2、如果借款人辦理了公積金年沖業務,那麼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不是從公積金扣的,年沖指的是銀行每年一次性從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中扣除余額用來償還公積金貸款;
3、如果借款人沒有辦理公積金對沖業務,那麼不會扣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㈢ 公積金貸款還款是直接扣公積金嗎公積金貸款還款規則
公積金貸款相對商業貸款來說,利率低很多,因為這是公積金管理中心實施的貸款,而商業貸款是銀行實施的,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後也需要按月按時還款,那麼公積金貸款還款是直接扣公積金嗎?
可以直接從公積金裡面扣,也可以不從公積金裡面扣,關鍵是看貸款人是否選擇了直接從公積金裡面扣款,貸款通過之後會簽訂合同,可以選擇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從還款,也可以選擇取出來再還款,若是選擇月沖還貸業務且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會優先從公積金賬戶扣劃,如果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則會從還款卡里扣劃。
公積金貸款的時候選擇月沖還貸業務,就不用自己提取公積金裡面的錢存到還房貸的銀行卡裡面再用來還房貸這個流程,因為公積金裡面的錢是可以用來還房貸的,不管你是房貸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裡面的錢來還款。
若是你前面申請的房貸沒有選擇公積金月沖還貸業務,那麼後續滿足條件一樣可以申請的,申請前夫妻雙方賬戶余額合計需夠3個月的還款額,雙方攜帶身份證及結婚證,到公積金窗口申請即可。
㈣ 公積金貸款是直接扣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款不是直接扣除公積金。用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不會被扣除,貸款發下來的資金是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他人未使用的公積金。而用戶則可以辦理公積金對沖業務,即使用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來歸還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需要連續繳納公積金才可以申請,中途如果斷交,並且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補繳,則公積金連續繳納時間將重新計算。
資料拓展: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㈤ 公積金貸款還款是扣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可以從公積金賬戶扣除,但是也可使用現金支付或是銀行的儲蓄賬戶。公積金賬戶余額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活期賬戶,另一個部分自然就是定期賬戶。
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一、機關、事業單位;
二、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四、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是指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託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一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性貸款由受託銀行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存款人發放的優惠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㈥ 公積金貸款會扣公積金里的錢嗎
公積金貸款默認不會扣公積金賬戶里的錢,除非職工辦理了公積金月沖還貸才會用公積金賬戶里的錢,沖抵還貸是要職工親自辦理的。如果後續需要公積金辦理貸款的話建議不要用公積金還貸,暫時壓力較大後續沒有用公積金貸款的意向的話可以用公積金還貸。公積金貸款需要連續繳納公積金才可以申請,中途如果斷交,並且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補繳,則公積金連續繳納時間將重新計算。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月對沖的申請條件
1、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已發放,且已經還款一個月及以上;
2、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
3、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於月還款額的六倍;
4、借款人的信用良好,沒有逾期記錄;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㈦ 公積金貸款還款是扣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款還款是扣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大於所需還款額時,從公積金賬戶內直接扣除。賬戶余額不足以抵扣還款額時,需往公積金聯名卡內存所需還款額。需要注意存入數額必須等於或大於本期還款數額,不能存入小於公積金的數額。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㈧ 公積金貸款是每月從公積金賬戶扣嗎
公積金貸款是每月從公積金賬戶中扣除,也可以是用戶支付現金,或者是從銀行儲蓄卡中扣除。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可以是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公積金還款是否是從公積金賬戶中扣除主要是看用戶的選擇,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可以從公積金賬戶扣除,也可從銀行的儲蓄賬戶中扣款。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不一定從公積金扣,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借款人辦理了公積金月沖業務,那麼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是從公積金扣的,公積金月沖指的是貸款銀行每個月從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中扣除余額用來償還公積金貸款。
(2)如果借款人辦理了公積金年沖業務,那麼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不是從公積金扣的,年沖指的是銀行每年一次性從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中扣除余額用來償還公積金貸款。
(3)如果借款人沒有辦理公積金對沖業務,那麼不會扣公積金。
3.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㈨ 公積金怎麼還貸款是直接扣公積金嗎
公積金還房貸是直接在公積金里扣的,申請人直接去還房貸的銀行辦理這項業務就可以.公積金貸款還款時,在公積金中心辦理按月提取自動扣款手續,把還貸卡和公積金卡直接綁定即可,每月還款就會先從公積金賬戶中扣,不過不足的部分需要到銀行補足。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或巧體為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根據情況而定,有兩種方法。具體介紹如下:
1、一次性還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
2、逐衫鄭鍵月還款法:是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
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可以直接從公積金賬戶扣的,也可以從銀行的儲蓄賬戶中扣,這個主要看用戶是如何選擇的。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提前把資金存入賬戶,如果沒有按時還款,就會視為逾期,嚴重的會影響個人徵信。
3、利用公積金沖還貸款可以選擇每年一次提取公積金余額沖抵貸款,也可以選擇每月從公積金賬戶余額中直接提取還貸,余額不足的,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叢閉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㈩ 公積金貸款是不是先扣公積金里的錢
公積金貸款不是先扣公積金里的錢。公積金貸款不會直接扣除公積金,如果辦理了公積金對沖業務,那麼公積金拿歲此貸款還款會先扣公積金。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不會扣除借款人公積金賬戶內的錢,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一般是根據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倍數來提供。而進行公積金貸款還款時,具體的扣款順序是根據還款方式決定的。
如果辦理了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就是使用公積金余額進行公積金貸款的還款,那麼到期對公積金貸款進行自動還款時會優先扣除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賬戶內余額不足時才會從還款銀行卡內進行扣款還款;如果沒有辦理消迅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公積金貸款還款會自動扣除還款銀行卡內的余額,但是不會主動扣除公積金賬戶的余額進行還款,銀行卡的還款額不足雀中時,可能會導致當月不能及時進行自動扣款還款,容易出現逾期的情況。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