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婚前首付房子,婚後女方一起還貸款
法律主觀:
婚後還貸和房屋增值部分應當平均分配。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你可以 向法院起訴離婚 要求分割 婚後共同財產 。 在現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應當不只一種,應當及時維權處理,庄律師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如並態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渣源婚 時, 夫妻共同債務 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蔽春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Ⅱ 男方付首付女方還貸款房子歸誰
法律分析:此房屬於婚前財產。民法典有規定: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Ⅲ 男方付了首付,女方共同還房貸,離婚後是平分
法律分析:不是平分,男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和房屋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能對該部分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Ⅳ 男方付首付女方還貸款房子歸誰
一方付首付一方還房貸離婚房子歸誰應當按照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通常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名字貸款的情況,這套房子屬於女方所有,但女方應當返還首付款。如果雙方領取結婚證的,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沒有結婚證房產證上可以寫女方名字嗎?
可以,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房產是可以申請房屋共有產權證的,這個在法律上就是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房屋共有權證是多本的,可以頒發給享有房屋共有權的其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Ⅳ 婚前男方家出首付給女方(房產證就只有女方的名字,貸款一直由女方償還)買的房子,歸哪個
房子所有權大概率是女方,沒什麼爭議。
關於婚前首付: 如果是男方父母提供首付款,房產證只有女方名字,代表男方父母對於小兩口的的贈與,首付部分也是男方和女方各一半。
關於婚後還款:雖然是女方再還,但婚後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房子已還款的部分,也是男方女方各一半。(針對於一般情況)
Ⅵ 新婚姻法男方首付女方還貸房產屬於誰
男方首付女方還貸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只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話,盡管婚後女方有一起還貸,不過房產在法律上只屬於男方一個人所有。在離婚的時候,男方應該把女方幫助償還的債務全部進行返還,女方無權因此就要求分割房產。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布,《婚姻法》將廢止。
一、《民法典》男方首付女方還貸房產屬於誰?
1、一方出資、登記在雙方名下
對於一方出資,雙方都登記的情形,一般會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不動產的登記制度,只要房產證上出現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對於這種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資,但房產證上已經登記了他(她)的名字,則該房產應為夫妻共同財產。至於如何分割,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未約定按份共有的,可認定為共同共有,即人們常說的「對半分」。不過,這也並非絕對,對於這種情形而言,還會適當考慮到出資人的具體情況,因此離婚分割該房產時,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
2、一方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
對於婚前以個人名義買房並申請按揭貸款的情形,如果房產證上只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那麼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即人們常說的「婚前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即使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但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後,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型搭春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後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離婚程序的處理方式;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卜耐民法院《關枝迅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總而言之,有很多人之前對於這種情況的想法完全就是錯誤的,再有一部分人的印象當中就認為自己只要參與了還貸,無論如何該套房產都不應該只界定為其中一方的。但是《民法典》中還是保障了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效力,所以,女方既然有幫助還貸,最好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要求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Ⅶ 婚前買房男方首付,女方還貸款,那離婚這房子怎麼算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十條第二款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7)男方出的首付買的房子女方還貸款擴展閱讀:
一、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定義:
1、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2、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區別: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是以結婚證的登記日期為限,登記日期以前的你個人財產歸你個人所有,婚後財產是以登記日期以後你們雙方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范圍是雙方的工資、獎金,繼承所得財產(遺囑特別指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及各種收益。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的,按約定所有。
Ⅷ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交首付款婚後女方還貸
回答如下,如果事實是這樣的:婚前你以自己的名義簽了購房合同並交了首付款,婚後按揭貸款是你父母交付的,依照法律規定,房產就是你的,沒有女方的份額。 如果事情是這樣的,婚前你以自己的名義訂了購房合同,並交了首付,婚後你是用自己的收入或者是用你們夫妻雙方的收入交按揭貸款,那麼,婚後所交房款占整個購房款的比例是多少,該比例的升值部分交的按揭貸款的二分之一歸女方。 如果誰交的按揭貸款(是父母,還是你)交的按揭貸款。不清楚的話,婚後部分歸夫妻共同共有。
Ⅸ 房子是男方婚前給了首付,婚後一起還貸的應該怎麼分
男女雙方離婚的時候,如果房子的首付是由男方支付的.。結婚以後女猜物方共同償還貸款的這種情況,實際上還要結合房產證上的名字的。如果房產證上僅僅登記的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雖然理論上房子歸屬男方。但是對結婚以後女方償還貸款的部分,需要由男方進行補償。隨著房價襲兆核的飛漲,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很多人的婚姻好像和房子是緊緊聯系在一起的。
他們總是想盡辦法能夠和房子搭上邊,這樣在離婚的時候,也能獲得應有的權益。
那對於婚前男方付首付的情況,離婚時如何分割?
離婚房產怎麼分割?案例簡介:2010年5月,韓梅梅和李雷登記結婚。
但結婚沒多久,就有一個自稱與李雷同居多年的女子跑來吵鬧,要求李雷賠償10萬元,這事給新婚的家庭罩上一層陰影。
2012年4月,兒子出生,但看似美滿的家庭實際上已經出現裂縫了,夫妻兩吵架越來越頻繁,甚至出現了家庭暴力。
2013年7月底,韓梅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並分割一半的房產。
韓梅梅稱,房子是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5萬元和李雷一起購買的,婚後和李雷一起付按揭還款。
據此她認為,房子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房子現在價值100萬元,自己完全應該分得一半的房產,對方最起碼應該按照房價的一半補償她。
法院經審理了解到,房子購買時間為2007年9月,早於兩人登記結婚的時間。
房產登記的名字是李雷。
信金國律師分析:
本案訟爭的房屋是被告李雷婚前簽訂的買賣合同,且戶主登記在李雷名下,首付款為李雷首付,該房屋為李雷個人財產。
且該房屋的銀行借款系李雷的個人債務,應由李雷承擔償還責任。
至於原告韓梅梅主張其婚前出資購房款5萬元,因無證據證明,法院沒有認定。
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和相應增值部分,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由此可判定,房子所有權歸李雷,但對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相應增值部分需要補償給韓梅梅。
綜上可得:男女雙方離婚的時候,如果房子的首付是由男方支付的.。
結婚以後女方共同償還貸款的這種情況,實際上還要結拍掘合房產證上的名字的。
如果房產證上僅僅登記的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雖然理論上房子歸屬男方。
但是對結婚以後女方償還貸款的部分,需要由男方進行補償。
北京離婚律師信金國,專注婚姻案件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