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貸人去世,房貸怎樣處理
貸款人去世,由繼承人來選擇是否繼續還房貸。如果繼承人同意繼續還款,剩下的房貸金額則由繼承人接著償還,直到還清為止。如果繼承人拒絕繼續還貸,則會視為房貸還款終止,但繼承人也會失去用本貸款所購買的房子。
拓展資料:
住房貸款是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向房屋購買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購房貸款支持,通常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按貸款款項來源分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兩種。住房貸款的利率以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為基礎,不同銀行的貸款利率略有上浮。
還款方式
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這樣由於每月的還款額固定,可以有計劃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於每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還貸能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是將本金每月等額償還,然後根據剩餘本金計算利息,所以初期由於本金較多,從而使還款額在初期較多,而在隨後的時間每月遞減,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由於在初期償還較大款項而減少利息的支出,比較適合還款能力較強的家庭。
等額本息還款法也叫月均法,本金歸還速度較慢,還款壓力較輕,代價是支付的總利息較多,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對比,總利息差額在中短期(1-5年)的期限不會十分明顯,在長期限內(20-30年),總利息差額才明顯。無論等額本金還款是等額本息還款,每期的利息計算方法是一致的,等於剩餘本金乘以月利率。
選擇什麼還款方式,要看個人還款能力,不可貪圖支付總利息少就選等本金還款法,實際操作中,不少人還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
2. 公積金貸款人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貸款人發生意外死亡,無繼承人承擔其債務的,公積金中心首先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公積金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其貸款;有繼承人但確實無償還能力的,先由公積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其餘由擔保人承擔其部分擔保責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保證金償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3. 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去世怎麼辦
法律分析:按程序來說,申請人尚未正式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因此借款行為尚未正式生效,可以撤銷。如果撤銷了,自然就不算公積金貸款了,那要再去申請商業貸款,要重新走一遍程序,利息自然也會高了。但如果貸款合同已經簽訂,款項已經發放,也已經開始每月還款了申請人才去世的,理論上可以不撤銷貸款,而有死者的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的義務,待貸款全部結清後才能處理此套房產的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 人去世了公積金貸款怎麼還
由其繼承人清償;如果沒有繼承人就以遺產清償。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在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合同會填寫主貸人,和共同還款人,主貸人不在了,可以有共同還款人來償還。
公積金的貸款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單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至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不低於規定的時間,未發生或者已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3、具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人應是購房合同約定的產權人
4、已交付的所購住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夠以所購住房或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房產作抵押,或以動產、權利作質押,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的應由所購房襪遲激屋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
法律依據:
《財政部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呆帳核銷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二條 本辦法專指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發生意外死亡,其債務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的處理辦法。
第三條借款人發生意外死亡,無繼承人承擔其債務的,公積金中心無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告襪清償,公積金旦鏈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其貸款;有繼承人但確實無償還能力的,先由公積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其餘由擔保人承擔其部分擔保責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保證金償還。
5.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一方因病去世,另一方如何還款,可更改還款年限嗎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一方因病去世,另一方可以繼續在原賬戶還款,不可更改還款年限,可以隨時提前還大款,這樣可以減輕每月還款壓力。
6. 人去世後,原先的公積金貸款是否可以繼續
這個公積金貸款手續已經辦理完畢,只要保證指定的還款銀行卡內有充足的余額扣就行,現在是沒有任何影響的,關鍵問題是以後清賬的時候也要他自己辦理手續才行,所以你現在需要去公積金中心和貸款銀行咨詢辦理下繼承過戶和轉接手續。
7. 如果公積金貸款人死亡還能按原來的金額來還貸嗎
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因故去世後,貸款可以繼續還款。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意外死亡的,如果有繼承人的,應當由其繼承人繼續還貸。繼承人可以提取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還貸。剩餘貸款由繼承人繼續還款。
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無繼承人的,其生前貸款銀行會先扣除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還貸,剩餘貸款由貸款擔保人承擔部分責任,其餘部分由公積金風險資金代還。
8. 人去世了公積金貸款怎麼還
一、人去世了公積金貸款怎麼還
1、由其繼承人清償;如果沒有繼承人就以遺產清償。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在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合同會填寫主貸人,和共同還款人,主貸人不在了,可以有共同還款人來償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二、人去世了欠的花唄還需要還嗎
1、相關法律規定合法的借貸有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用花唄購物後,借款人如果有遺產,那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需要優先償還花唄的欠款。如果借款人沒有留下任何遺產,那麼該花唄債務直接消滅。借款人的繼承人是沒有義務替他人來償還花唄債務的。即使繼承人獲賠了死亡賠償金,或喪葬費等等費用,該費用也不屬於遺產,所以繼承人是沒有義務用這些費用,去給借款人來償還債務的;
2、債務被繼承後由繼承人對其作出處置,一般是將遺產中的財產對其進行抵消,如果債務大於被繼承的財產可以選擇不繼承;
3、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4、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