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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積金貸款細則 2024-11-29 04:46:20
住房貸款貸多少 2024-11-29 02:27:29

公積金符合貸款條件

發布時間: 2023-08-07 16:56:38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主觀:

公積金貸款 的條件: 1、要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 住房公積金 滿一年;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目的是購買、建造、改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 3、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購買漏搭槐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4、其借返友款人同意將其與開發商簽訂的《住房 銷售合同 》項下所列 房產抵押 給貸款人,賦予貸款人優先 抵押權 和受償權,作為償還本息的保證; 5、其借款人有支付不低於 購房 所需資金30%款項的能力; 6、滿足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客觀: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枝早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Ⅱ 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3、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20%的等。
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用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要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處於正常狀態,社保與公積金繳存單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3、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20%;

5、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1、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2、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3、所購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商住房的;

4、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5、離婚兩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的;

6、所購住房產權共有人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Ⅳ 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

1、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如果需要使用公積金貸款,首先貸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提供貸款所需的資料。

2、公積金貸款初審。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貸款人提出的貸款申請後,審查貸款人的資格、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資料等信息,提出意見。

3、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貸款人通過公積金中心方面的審查後,收到貸款承包銀行的通知。此時,借款人只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籍薄、銀行賬號等資料,向承包銀行辦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

4、辦理房屋保險和抵押貸款登記手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後,貸款人必須按要求辦理保險和抵押登記手續,但辦理時產生的費用由貸款人自己承擔。

5、等待公積金貸款的放貸。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貸款合同也生效,銀行按合同約定日期將貸款轉入指定的賬戶,將貸款收據發送給貸款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4)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5)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6)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有哪些
1、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