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一般連續交一年以上公積金可以貸款買房。原因如下:
1、首先,申請貸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建立滿一年以上,同時還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這里說的正常繳存指的是: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
2、其次,滿足以上條件之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公積金賬戶需處於繳存的狀態;
3、此外,對於經核心審批同意的,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雖然全國各地的貸款條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貸款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規定的標准,連續繳存足額的住房公積金符合標准,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保或輔助借款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用途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申請。
3、借款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准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提供符合《民法典》規定且管理核心認可的擔保。
6、其他規定條件。
符合以上這些條件,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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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交1年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應該是可以的,但具體可頃顫昌以貸款多少就要看銀行對你個人情況的評估。
⑶ 公積金交幾年後可以貸款買房
公積金交1年後可以貸款買房了,同時還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正常繳存就是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要提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等。
用公積金貸款來買房的流程如下:
1、城鎮的職工個人以及所在的單位要必須連續得繳納住房公積金並且滿一年;
2、借款人所購買的是貸款的人認可的經濟適用住房;
3、有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有效的居留身份;具有相對穩定的職業以及收入,有去償還貸款的本息的能力;有購買房子的合同或者是有關的證明文件;
4、借款人要同意將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住房的銷售合同》項下所列舉的房產抵押到貸款人,賦予貸款的人優先的抵押權以及受償權,用來為償還本息的保證;
5、借款人有支付不低於購房所需資金的30%錢款的能力;
6、貸款人所規定的其他得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⑷ 住房公積金繳納多久才能貸款買房
公積金交一年以上才能貸款買房。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之一就是,貸款人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這里說的正常繳存是指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注意補繳公積金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一般繳納滿半年就可以貸款買房了。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1、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百分之30以上(含),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4、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5、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6、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流程:
1、那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2、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3、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4、在購房時,借款人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根據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取一次。
法律依據:《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第七條
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如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信用不良,但非惡意造成逾期的,允許借款人找繳交公積金的公職人員為其擔保,且借款人同意貸後簽訂委託逐月提取還貸協議,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⑸ 公積金繳納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1、首先,申請貸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建立滿一年以上,同時還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這里說的正常繳存指的是: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
2、其次,滿足以上條件之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公積金賬戶需處於繳存的狀態。
3、此外,對於經審批同意的,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4、雖然全國各地的貸款條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貸款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標准,連續繳存足額的住房公積金符合標准,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保或輔助借款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用途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申請。
(3)借款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准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提供符合《民法典》規定且管理*認可的擔保。
(6)其他規定條件。
符合以上這些條件,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修訂)》的相關規定
作為全國性的條例,該條例對住房公積金進行了全面的規定。尤其是對其適用范圍和法律規定如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條第一款「」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