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夠一套期房,婚後夫妻辦手續付房貸,是否算夫妻共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夠一套期房,婚後夫妻辦手續付房貸,是否算夫妻共
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男子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前男方有一套沒有還完的商貸房,婚後夫妻借債首付買了一套還
婚前的房子是婚前財產,妻子沒有所有權。婚後買的那一套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還貸債務夫妻各承擔一半。
婚前男方父母買房手付婚後房代也是男方父母出寫的是小夫妻倆的明子離婚怎麼辦
那房子只能是南方父母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對婚前財產分配規定的很明確的
婚前男方父親首付,夫妻產權,男方付父親全資購房,房產怎麼分
依照我國目前法律規定,房產權依登記而生效,如果房產證上有夫妻的名字,則無論誰出資買房,產權均歸夫妻所有,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自然有權分割。
夫妻離婚分房產,男方父親出首付該怎麼算
產證上有他父母和你丈夫三人的名字,也就是該房產屬於你們四個人所有。離婚你分房產價值的41。如果房產在你們婚前購買,那你可能只能分婚後還款的部分,而不是房價的41。父母只出41的錢卻卻得到了21的產權,看來是留了一手。建議你們寫個協議,做個約定,把出資情況寫明。
婚前以男方父母名義建的房子,婚後夫妻共同還債,一起
沒有對這種情況進行明確規定。可以參照《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所以為了以後不產生糾紛,現在最好提前協商好所有權的歸屬,然後進行公證。
婚前與父母共有一套房.婚後,夫妻兩是否還能買房
房子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的,家庭名下已有兩套房,再買算第三套,第三套房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婚前男方出首付 貸款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款,那麼離婚後 房產所有權是如何劃分的?
你沒說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假定是婚前男方首付,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且婚後你們沒有為該房產簽訂過房產協議,也沒有為女方在房產證上加名,那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離婚時該房產雙方協議處理,如果沒有協議或協議不成,則該房產產權歸男方,餘下房貸屬於男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還貸及對應增值部分由男方向女方進行補償。
婚前男方的房子,是不是婚後夫妻共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應當屬於男方個人婚前財產。但是,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添附(比如增建、修繕、裝飾等)的,該部分還是可以算作共同財產的。
婚後男方父母付了首付,貸款由夫妻共同承擔,離婚房子怎麼分?注意是婚後啊
房產證上有沒有女方的名字?
有的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人一半;沒有的則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三,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但女方在離婚時可要求對方補償還貸的一半以及增值部分。
『貳』 婚前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房產證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婚後由男方父母還房貸,離婚,房子怎麼分配
房子分配給男方。根據《新婚姻法》第六條規定: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歷茄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和還的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新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肢漏察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搜橋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叄』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男方還貸
房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首先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登記男方名下,沒有特別約定,房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其次,房產貸款屬於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合建議:債權人若主張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則離婚後需要共同償還,若僅主張男方一方償還的,則無需償還,也可以在離婚時與男方達成離婚協議,說明離婚後房貸由誰償還。
婚後買房時,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並且還的房貸,另一方有份額嗎?對於這個問題,不能簡單的看是哪一方付的首付或者還得貸款,還要看房屋登記在哪一方名下並且購房的實際情況是什麼樣的?
根據題目描述題目,題目中並沒有交代房屋登記在哪一方名下,所以沒有辦法做出特別准確的回答。只能設想一下,如果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那麼一般情況下,無論是哪一方支付的首付或者還貸款,該房產都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該房產是登記在出資方父母自己子女的名下,按照法律規定,只有父母在全額出資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認定為是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而題目當中所描述的父母是先付首付,然後婚後還貸,除非婚後所有的貸款都是由父母進行償還,並且能夠提供相應的轉賬記錄作為證據,這種情況下才有可能被認定為是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否則也有可能被認定為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而如果房產是登記在另一方配偶名下,這個就會更復雜了,需要看很多的細節才能夠認定該房產的產權歸屬問題。所以關於婚談寬敬後房產的產權歸屬和分割問題是非常復雜的,不是簡單的一個題目就能夠問清的,建議當事人還要根據自己具體的情況一對一咨詢專業律師!
我覺得房子為生活必需品,要結婚就要買房,因為需要住的地方啊!連鳥在選擇配偶的時候,都會先去雄鳥的"房子;里轉轉,看看大小,質量和美觀程度,合適的話就選你了。其實,婚後真正過日子了,你南方貸款買房,付了首付,然後按揭,女方肯定不會袖手旁邊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巧肢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含慎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
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
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
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肆』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產證兩人名字,夫妻一起還貸款,房子算誰的
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該房屋登記在雙方或對方子女名下,視為一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從法律意義上講,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於支付的按揭貸款支付的款項及相應財產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張進行一定的補償。
該房屋登記在雙方或對方子女名下,視為一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4)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和還的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伍』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以夫妻名義貸款買房,男方父母按揭還款,只寫男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以夫妻名義貸款買房,男方父母按揭還款,只寫男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婚後貸款買房,首付由男方父親支付,且房產證只寫男方父親名字,貸款由夫妻還,若離婚,房子怎麼算?
這個情況,離婚了房子屬於男方父母
有點小被動
哪怕寫男方名字,老婆都能分一部分
但這個情況分不了
婚後買房,男方和男方父母一起出首付,男方貸款,房產證上寫了男方和男方父母的名字,這種離婚怎麼分割?
男方支付的首付和所還的貸款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這套房產男方名下的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這套房產應該按照比例分割。男方父母所支付的份額按照所佔房價的比例劃分,剩下的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由男方父母還貸,夫妻二人沒有參與還貸,那麼離婚這樣房產怎麼分?
女方沒過掏錢的話,是沒有權利分房產的,除非你們倆共同生活了20年以上!
婚後由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房本寫小夫妻兩的名字,貸款也是男方父母還。這個情況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後買的房,首付是雙方父母出的,勝下貸款是男方父母還的,離婚怎麼判,
按照雙方父母最初付首付的資金比例分割房產。如果女方要房子,房屋估價後女方要將男方已還的貸款及利息和房屋增值部分返還給男方,然後女方可以接著還完剩餘的房貸。
夫妻離婚男方父母給的首付款能還給父母嗎
住房如果是領取結婚證之後購買,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婚後共有財產,離婚時需夫妻協議分割住房產權。父母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主張,父母可以要求小夫妻分割完畢住房產權之後,一起協議償還父母出資款。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後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其中首付款向女方家借了一部分已由男方父母還清,房貸一直由男方父母還的
這樣的情況符合新婚姻法解釋的規定,房屋算是男方父母贈與男方的,離婚時,房屋歸男方所有。不過房屋的溢價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溢價就是指房屋升值等情況。
婚後男方父母買房付的首付,貸款雙方一起還(男方還得多)房產證上只寫男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是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這個法條其父親出資部分為其子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的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只寫男的名字離婚時男方可以當然的得到房子,然後給予女方補償。
婚前男方買房交的首付~~房名寫的男方,之後都是男方父母交的貸款~
看吧,三個關鍵因素看好,第一婚前男方買房交的首付,第二,房名寫的男方,第三都是男方父母交的貸款,就是說這個房子與你半毛錢關系都沒有,不是你說怎麼樣就是怎麼樣的額。這一起訴到法院的話,你說是你還的,人家讓你交出銀行的流水或者還款證明之類的,這事偽造不了的,男方父母每月還錢,人家是不過你的手的,從人家工資或者退休金中直接劃走,所以這錢不用算,還是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