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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跨市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3-09-06 04:20:17

❶ 杭州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條件是怎樣的

杭州公積金異地貸款購買條件明納如何?根據政策規定,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區正常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可以申請非現場貸款.接下來,讓我們看看有什麼條件

借鬧茄款員工在申請非現場貸款同時,應符合

(1)在本省行政區域工作,正常支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

(2)在本省行政區域購買自營住宅

(3)具有激彎沒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利息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有合法的購買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資料,已經支付了超過規定比例的首付

(5)提供購房地中心認可的擔保或抵押

(6)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

(7)符合購房地中心相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

(8)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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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杭州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杭州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2015年7月27日浙江省住宅和城鄉建設廳發布《浙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管理辦法通知》,2015年9月1日起,省內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購買住房時,可向購買住房所在地住房公返信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

據了解,浙江省住漏並輪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政策規定.購房地中心提供非現場貸款資金,負責非現場貸款受理、審查合同、抵押擔保、發行和回收管理等.

支付員工在住房公積金的非現蔽皮場貸款還沒有結算之前,由於工作調動轉移到新的支付地中心,新的支付地中心繼續向購買地中心通報借款員工的支付和個人信息的變化等情況.

簽訂《浙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合作協議書》的本省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分中心、管理部適用該方法,實現住房公積金異地相互認可和轉移.另一方面,異地貸款產生的收益由住宅地中心所有,貸款風險由住宅地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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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管理辦法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本省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支持住房公積金支付員工在全省范圍內異地購房,規範本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業務(以下簡稱異地貸款),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設金〔2014〕148號)和建設廳的《關於印刷<的浙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操作規定(試行)>;(浙江建設2014)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方法制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正常繳納住房公消姿積金的員工購買住房時,可向購買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購買住房所在地中心)申請非現場貸款.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實現住房公積金繳納異地互認和轉移繼續.

第三條已簽訂《浙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合作協議書》本省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分中心、管理部,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本省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負責本職責管轄范圍內異地貸款政策的審批和確定.

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本職責管轄范圍內異地貸款業務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管理.

第五條異地貸款執行購房地中心貸款政策規定.購房地中心提供非現場貸款資金,負責非現場貸款受理、審查合同、抵押擔保、發行和回收管理等.

第六條異地貸款產生的收益歸購房地中心所有,貸款風險由購房地中心承擔.

第七條借款人支付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存款地點中心)應向購房地點中心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和貸款情況證明書,協助購房地點中心核實借款人支付賬戶的銷售賬戶和個人重要信息的變化等情況.

第八條借款員工申請非現場貸款,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本省行政區域工作,正常支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

(2)在本省行政區域購買自營住宅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利息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有合法的購買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資料,已經支付了超過規定比例的首付

(5)提供購房地中心認可的擔保或抵押

(6)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

(7)符合購房地中心相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

(8)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異地貸款處理流程:

(1)發行證明書.借款員工向存款地中心發行異地貸款員工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書(以下簡稱存款證明書).

(2)貸款申請.借款人向購房地中心提出異地貸款申請,擁有購房地中心應提供的貸款資料.

(3)審查審查.購房地中心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受理、審查和審查,決定是否允許貸款並通知借款人.

(4)貸款合同.異地貸款審查通過後,借款人向購房地中心或銀行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和相關附屬合同、文件等文件.

(5)貸款擔保或抵押.購房地中心負責抵押(預)登記和保管.

(6)貸款發行.住房抵押(預)登記後,購買住房地中心或銀行收到住房抵押(預告)登記權利證明書後發行貸款,將存款證明書的收據反饋給存款地中心.存款地中心應建立員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賬戶.

(7)異地貸款申報.存款地中心發行的存款證明書、購房地中心發行的貸款等情況,通過全省住房公積金OA平台申請查詢.

第十條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建立異地貸款定期核對檢測制度.

第11條存款地中心應保證其發行的存款證明書信息真實正確,提供信息不真實的風險由存款地中心承擔.

第十二條保管地中心應保證員工在處理異地貸款後保管的住房公積金優先償還貸款(包括本金、利息和罰款),協助購買住房地中心收取逾期貸款.存款地中心應根據購房地中心發行的上年度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償還證明書,為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和償還提取業務,具體按存款地中心的提取政策執行.

第13條繳納員工在住房公積金的非現場貸款還沒有結算之前,轉移到新繳納地中心的,新繳納地中心繼續向購畢和買地中心通報借款員工的繳納和個人信息的變化等情況.

第十四條本方法由省住宅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說明.

第十五條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本方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可向省住手橋盯房和城鄉建設廳.

第16條本方法自2015年9月1日起試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❹ 杭州公積金可以異地使用嗎

杭州公積金可以異地使用。杭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向外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異地貸款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杭州公積金異地使用,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❺ 哪些城市支持杭州異地公積金買房貸款

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杭州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其貸款條件貸款額度、辦理程序等執行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向所購房屋所在地中心(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

職工申請時,另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其他資料等同於本地職工):

1、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職工近12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或明細對賬單(含每月末賬戶余額);

3、繳存地、戶籍地、購房地所屬房管部門出具的職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況證明,其中購買住房在杭州主城區、蕭山區、餘杭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富陽區范圍的,無需提供購房地家庭房產查檔證明。全國大部分城市都支持杭州公積金異地買房貸款

異地購房可以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時需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住建部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要求,職工申請時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今年6月底,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所有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均可在該平台上辦理。

目前,加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的機構已經迅速擴充到了400多家,基本上全國一二三線城市都實現了異地互貸。1、目前同一省內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個城市支持,分別是武漢,南昌,合肥,長沙。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感謝您對看房網的支持,祝您購房愉快!

❻ 公積金可以跨城市買房貸款嗎

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貸款,但是要滿足相應條件。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申請貸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應相互,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
公積金異地買房貸款條件如下: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以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4、職工須持有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