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方婚前首付買房,婚後也是男方公積金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房子屬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用公積金還貸的部分,男方要對女方作出經濟補償。
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婚前買房交的首付婚後辦的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法律對夫妻房產歸屬的規定:
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
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機房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❷ 婚前交首付買房,按揭貸款前已結婚,算婚前財產嗎
1、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在辦理按揭貸款前已經領取了結婚證,婚後共同償還貸款,那麼,該房屋屬於共同財產無疑。
2、如果該房首付是一方單方出資的,但婚後用共同收入償還貸款,那麼,該首付應認定為單方個人財產,婚後償還貸款應認定為共同財產。
❸ 婚前簽的購房合同,婚後辦理貸款
法律主觀:
一般不可以先辦理貸款再簽購房合同,具體根據當地購房貸款政策確定。貸款購房需要簽訂購房合同,交付購房款;准備貸款資料、審核貸款資滑歷質,簽訂貸款協議;到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取得房產估價及稅費明細;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手續,辦理房產證和抵押證明;領取過戶回執,等待銀行放款。
法律客觀: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喊讓罩的經辦機鄭鬧構直接申請。
❹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夠一套期房,婚後夫妻辦手續付房貸,是否算夫妻共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夠一套期房,婚後夫妻辦手續付房貸,是否算夫妻共
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男子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前男方有一套沒有還完的商貸房,婚後夫妻借債首付買了一套還
婚前的房子是婚前財產,妻子沒有所有權。婚後買的那一套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還貸債務夫妻各承擔一半。
婚前男方父母買房手付婚後房代也是男方父母出寫的是小夫妻倆的明子離婚怎麼辦
那房子只能是南方父母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對婚前財產分配規定的很明確的
婚前男方父親首付,夫妻產權,男方付父親全資購房,房產怎麼分
依照我國目前法律規定,房產權依登記而生效,如果房產證上有夫妻的名字,則無論誰出資買房,產權均歸夫妻所有,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自然有權分割。
夫妻離婚分房產,男方父親出首付該怎麼算
產證上有他父母和你丈夫三人的名字,也就是該房產屬於你們四個人所有。離婚你分房產價值的41。如果房產在你們婚前購買,那你可能只能分婚後還款的部分,而不是房價的41。父母只出41的錢卻卻得到了21的產權,看來是留了一手。建議你們寫個協議,做個約定,把出資情況寫明。
婚前以男方父母名義建的房子,婚後夫妻共同還債,一起
沒有對這種情況進行明確規定。可以參照《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所以為了以後不產生糾紛,現在最好提前協商好所有權的歸屬,然後進行公證。
婚前與父母共有一套房.婚後,夫妻兩是否還能買房
房子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的,家庭名下已有兩套房,再買算第三套,第三套房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婚前男方出首付 貸款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款,那麼離婚後 房產所有權是如何劃分的?
你沒說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假定是婚前男方首付,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且婚後你們沒有為該房產簽訂過房產協議,也沒有為女方在房產證上加名,那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離婚時該房產雙方協議處理,如果沒有協議或協議不成,則該房產產權歸男方,餘下房貸屬於男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還貸及對應增值部分由男方向女方進行補償。
婚前男方的房子,是不是婚後夫妻共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應當屬於男方個人婚前財產。但是,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添附(比如增建、修繕、裝飾等)的,該部分還是可以算作共同財產的。
婚後男方父母付了首付,貸款由夫妻共同承擔,離婚房子怎麼分?注意是婚後啊
房產證上有沒有女方的名字?
有的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人一半;沒有的則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三,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但女方在離婚時可要求對方補償還貸的一半以及增值部分。
❺ 買房婚前男方首付,婚後兩人一起還房貸,這種情況房子算共同財產嗎
1.婚前男方付首付,如果只寫了男方一個人的名字,並且女方沒有在首付款上出資的話,那麼這房子是男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一起還貸,女方,並不需要證明自己出錢還了房貸,因為婚後掙的錢,不論是誰掙前蘆的都是夫妻共同掙的,不論是誰,還的貸款都是夫妻共同還的。如果離婚女方能分得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具體計算方法貼在下面這篇文章里了
2.婚前男方付首付,如果只寫了男方一個人的名字,但女方在首付款上出資了,那麼這個房子,即使只有男方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需要注意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不等於離婚時就一定五五分割。如果女方和男方出首付的錢不是五 五,而是四六或三七,那麼離婚時,法官會首先考慮出資貢獻大小,再結合結婚年限長短,有無孩子等各凱純方面因素,適當調整分割比例。
3.婚前男方付首付,如果寫了兩個人的名字,但女方沒有在首付款上出資,相當於只是加了一個女方的名字,那麼這種情況,雖然因為加名的行為,讓房子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跟第二個一樣,夫妻共同財產並不等於離慧孫帶婚時可以五五分割,參考第二點。
4.婚前男方付首付,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女方也在首付款上出資了一部分,那麼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的分割情況,參考第二點。
❻ 結婚前男方購房付了首付,婚後男女一同還按揭房貸,離婚後房產如何分
1、男方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男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亂液纖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夫妻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嘩仿該不動產歸男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男方的個人債務。
❼ 領證前交的首付,領證後辦的貸款,房子歸屬權是誰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_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於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一、領證後買房房產歸誰?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於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二、相關的法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很明顯的,領證後買房得房產應該按照共有財產分割,而且在結婚以後買的房子,雖然說房產證上有可能只有當中一個人的名字,由於房子是在形成婚姻關系後購買的,也必須要按照共有財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