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2021
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2021如下:
1.連續足額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或者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2.名下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3.貸款人具有穩定的收入、且信用良好。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5.同意以所購住房的全部產權作貸款抵押。
【拓展資料】
一、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二、小額信貸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1.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2.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3.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三、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1.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2.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3.關於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戶;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對外投資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4.關於擔保對於保證擔保的,對擔保人的資格、信譽、履行合同的能力進行調查。
㈡ 公積金利率是多少2021
1、2021住房公積金貨款利率,2021年公積金貸款最新利率五年及以下為2.75%,五年以上為3.25%。公積金貸款利率的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2015年10月24日公布的基準利率,並且全國各銀行均採用這個標准。目前,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為2.75%,五年以上為3.25%,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一般需要繳納一年以上才可以使用。
2、商業貸款:(1)貸款利率與貸款用途、貸款性質、貸款期限、貸款政策、不同的貸款銀行等相關。國家培冊規定基準利率,各銀行根據各種因素確定差別貸款利率,即在基礎上上浮或下浮。現行基準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調整並實施的,種類與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貸款六個月(含)5.6%;②六個月至一年(含)6%;③一至三年(含)6.15%;④三至五年(含)6.4%;⑤五年以上6.55%。(2)房貸是銀行貸款利率是根據貸款的信用情況等綜合評價的,根據信用情況、抵押物、國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評價良好,不同銀行執行的房貸利率有所差別, 2011年由於資金緊張等原因,部分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的1.1倍或1.05倍。
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配絕宏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宏鍵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