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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可以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嗎

發布時間: 2024-05-25 06:12:44

Ⅰ 異地公積金可以跨省買房嗎

1、全國范圍內異地貸款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天津、哈爾濱、太原、石家莊、成都、海南省、烏魯木齊、貴陽、西寧、杭州、銀川、廈門、福州18個城市實現全國范圍內異地貸款,即在全國其他省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以在這18地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其中杭州、銀川是將異地貸款范圍從省內擴大至全國,廈門、福州2城市是首次實行異地貸款。


2、跨省互貸地區


武漢、長沙、南昌、南寧4個城市只針對省外部分城市,實行異地購房公積金互貸。


3、省、區內異地貸款


青島、沈陽、長春、濟南、洛陽、合肥(與阜陽、六安、淮南、滁州、淮北5市互貸)、西安、昆明、蘭州9個城市實現省內異地貸款,即在這些省的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到這9地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


二、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嗎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嗎?據悉,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異地買房的,申請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從2015年10月8號全面推行。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申請貸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應相互,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異地買房的條件: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Ⅱ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方案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文件及《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雲南省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實施方案的通知》(雲建金〔2015〕327號)文件規定,為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制定本細則。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實施細則
第一章貸款對象及條件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戶籍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在雲南省內其他城市就業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的職工,可持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二、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在本市購買新消消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是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四)借款人及借款相關人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地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已購住房套數認定符合我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認定標准。
(六)符合我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執行的其他條件。
第二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一、貸款最高額度和最長期限按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標准執行。
二、借款人及借款相關人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可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
三、異地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第三章申請材料
一、個人資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繳存地中心出具的《雲南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附件一)和最近6個月繳存明細(簽章)。
(二)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關人的收入證明(附件二)(簽章)。
(三)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審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借款人及配偶婚姻證明文書(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離異、喪偶者還須出具未再婚證明)(有效期1個月),單身者須提供未婚證明(有效期1個月),審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還款存摺(卡),審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購房資料
與我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交的購房資料一致。
三、其他
在戶籍所在地已申請並辦妥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我市繳存職工及借款相關人員,不能辦理按月扣劃公積金還貸業務;繳存賬戶余額只能用於提前部分償還或全部償還該筆異地貸款本息,提取時執行先償還後提取的原則,一年提取一次。
第四章貸款程序
一、個人申請
借款人持個人資料、購房資料等拿槐知向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
二、中心審核
分中心、管理部對借款人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向繳存地中心核實繳存證明真偽,符合貸款條件後在系統里錄入借款人相關信息並明裂進行貸款審核。
三、貸款發放
按昆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操作流程辦理。
第五章貸款償還和貸後管理
一、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及以上)未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管理中心可宣布貸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發生貸款逾期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及以上)的,管理中心可要求繳存地中心協助,有效控制借款人及借款相關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按借款合同約定,從上述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
三、因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獲得的貸款,管理中心查實後,應追回已發放的貸款,及時向繳存地中心通報,並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四、管理中心應將已發放的異地貸款信息,定時、安全地反饋給繳存地中心。
第六章附則
一、本細則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昆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細則由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Ⅲ 支持異地公積金貸款城市有哪些

支持省、區內異地貸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島、沈陽、長春、濟南、洛陽、西安、昆明、銀川、蘭州、合肥(與阜陽、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貸)。

2017年6月末,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部接入平台,自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平台辦理。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全面投入使用,使住房公積金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了「賬隨人走,錢隨賬走」,達到了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目標,提升了住房公積金服務效率。

跨區域就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手續齊全、符合轉出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通過平台辦理轉移接續業務,解決了過去職工往返奔波、手續繁雜、時間過長等問題,提高了服務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除了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安全、快捷轉移外,還實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業務信息的接續,有利於轉入地中心及時為職工提供貸款、提取等相關服務,充分保障了職工權益,有助於更好的為農民工等新市民解決住房問題。

(3)昆明可以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借款申請人須在申請貸款時點前六個月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單位匯繳)住房公積金, 並且自申請貸款時點前兩年不欠繳(單位不欠繳)住房公積金。

2、借款申請人須為行政區域以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本市戶籍職工,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

3、借款申請人是所購自住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5、能提供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申請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貸款記錄且已還清(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公積金貸款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