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已經貸款還能再貸款嗎
公積金已經貸款,在未還清的情況下不能再貸款,還清1個月後滿足條件可以再次貸款。具體情況如下:
一、未還清公積金貸款
- 不可再次貸款:若個人或者夫妻雙方貸款買房時,只要其中一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且該貸款未還清,則不能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
二、已還清公積金貸款
- 可再次貸款條件:在還清公積金貸款1個月後,若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 條件一:提供家庭人均建築面積少於30平方米的證明,首付比例需在50%以上,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以上。
- 條件二:提供家庭首套住房建築面積少於90平方米的證明,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同樣為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以上。
- 條件三:提供無房戶證明(如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已拆遷、轉讓等情況),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也遵循上述規定。
三、公積金購買二套房
- 區分情況:
- 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
- 首套房未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
- 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未還清: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
2. 公積金還完後多久可以再貸款
公積金還完後六個月可以再貸款,具體如下:
1、在還清公積金的前六個月包括結清都沒有使用公積金的話,可以第一次公積金貸款提前還完後,能馬上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
2、若在結清時或是結清的前6個月使用過公積金,必須在結清後再間隔6個月才能再申請貸款。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塌族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5、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歷配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團爛弊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公積金提前還清後,多久可以申請二次貸款
一、公積金提前還清後,多久可以申請二次貸款
第一次公積金貸款提前還完後,可以馬上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若在結清時或是結清的錢6個月使用過公積金,必須在結清後再間隔6個月才能再申請貸款。
【法律分析】
提取住:1、採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應提供購房發票或收據辦理支取。2、購款方式的,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辦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規劃房管部門開具的宅基地批復或其他建房批准證明材料、購買材料發票辦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應提權人提出的修繕申請件、修繕費用發票辦理支取;住樓房者應提供物業管理部門的發票辦理支取;家住農村的應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房屋管理部門開據的大料的發票辦理支取。本人工資收入5%的部分,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及租賃合同(指經房屋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效契約),以及上年度內的租房繳款發票。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公積金還完後什麼時候可以再貸
可以再貸款,不過如果你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一是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是貸過公積金已還清。正常是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由於公積金管理中心處理相關手續的時間不同,各地時間會略有差異,一般是貸款還清之後2個月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三、公積金提前還清後,多久可以申請二次貸款
第一次公積金貸款提前還完後,可以馬上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若在結清時或是結清的錢6個月使用過公積金,必須在結清後再間隔6個月才能再申請貸款。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交材料要求:1、採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發票或收據辦理支取。2、購買自住住房,採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辦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規劃房管部門開具的宅基地批復或其他建房批准證明材料、購買材料發票辦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應提權人提出的修繕申請、房管部門出具的修繕證明文件、修繕費用發票辦理支取;住樓房者應提供物業管理部門的修繕證明文件、分攤到本戶的發票辦理支取;家住農村的應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房屋管理部門開據的大修、翻建證明和產權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辦理支取。5、支付超過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收入5%的部分,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及租賃合同(指經房屋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效契約),以及上年度內的租房繳款發票。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四、同樣一套房公積金提前還完房貸還可以重新申請貸款嗎?
不可以。二者之間沒有時間間隔的設置,第一次的公積金貸款還清後馬上可以申請第二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首先看自己有沒有公積金賬戶。這個在平常工資明細中都能看出來,看單位有沒有給你繳納,只要交了你就有賬戶,也可以登陸當地公積金中心的網站進行查詢。
2、在有公積金賬戶的前提下,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必須連續足額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或者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並且目前仍在繳存公積金的才有資格申請貸款
4. 公積金貸款還完後 還可以再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之前的公積金貸款只要已經還清就可以繼續貸款。
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
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貸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貸款資料;
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審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
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
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銀行放款。
以上是對該問題的綜合解答,希望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