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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工作半年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5-04-08 13:51:39

1. 重慶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重慶公積金貸款額度規定如下

  • 個人最高限額:重慶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最高限額為40萬元。個人可貸額度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5倍。夫妻參貸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的可貸額度為個人可貸額度相加計算,且單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個人最高限額的2倍,即80萬元

  • 貸款成數

    • 首套住房: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成數為所購房屋價值的80%
    • 第二套住房: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成數為所購房屋價值的60%
  • 其他額度規定

    • 二手住房:購買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貸成數為所購二手住房評估價值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備案的成交金額二者中較低者值的80%;購買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貸成數為所購二手住房評估價值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備案的成交金額二者中較低值的60%
    • 置換貸款:一手房置換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時原貸款剩餘本金余額;二手房置換貸款應同時符合一手房置換貸款和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可貸額度規定。
    • 月負債限制:繳存職工家庭月負債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綜上所述,在重慶能夠申請的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額度,需綜合考慮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貸款成數、房屋類型、置換貸款規定以及家庭月負債等因素,取其最低限額。

2. 重慶公積金貸款條件

重慶公積金貸款條件具體如下:
1、具有本地戶籍:
(1)具有本地戶籍的單位在職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滿6個月且處於正常狀態、申請公積金貸款前6個月(含)及以上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可申請;
(2)具有本地戶籍的有企業的:購房人新購住房時,依法在重慶投資、設立企業(含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已滿1年,企業持續開展經營活動,且有相關納稅或社保繳費等記錄的(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需要保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滿6個月且處於正常狀態,可申請;
2、具有外地戶籍:
(1)有工作:外地戶籍在重慶就業,1年內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且繳費12個月以上的(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就業人員、跨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的人員),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滿6個月且處於正常狀態;
(2)有企業:外地戶籍購房人新購住房時,依法在重慶投資、設立企業(含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已滿1年,企業持續開展虛困經營活動,且有一年的相關納稅或社保繳費等記錄的(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且需要滿足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滿6個月且處於正常狀態。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具體如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託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
9、受託行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保證合同》後,辦理借款手續。
10、受託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託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這個額度會涉及到自己的平時的工資標准,一般都是按照自己的工資標准來繳納個人賬戶的,所以說這個余額和自己繳納的比例有直接關系。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陸搜市差悉念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3. 重慶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重慶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主觀: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1、要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目的是購買、建造、改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3、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4、其借款人同意將其與開發商簽訂的《住房銷售合同》項下所列房產抵押給貸款人,賦予貸款人優先抵押權和受償權,作為償還本息的保證;5、其借款人有支付不低於購房所需資金30%款項的能力;6、滿足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重慶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啊?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提供資料:
1、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證及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3、已繳納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自籌資金的憑據;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5、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統一為A4標准)兩套,申請和簽約時需攜原件備驗。
申請公積金貸款辦理步驟:
1、購房職工可通過售房單位,也可到貸款承辦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咨詢辦理貸款的有關事宜,測算可貸額度和期限。
2、購房人向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同時提交相關資料復印件,同時攜原件備驗。
3、獲得批準的借款申請人接經辦人員通知後,按約定的時間到約定地點簽訂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文本。
4、辦理購房交易、抵押登記手續。
5、已辦妥所有手續的貸款由貸款承辦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資金直接劃轉借款人所購樓盤的售房單位指定的賬戶。
(3)重慶工作半年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重慶住房公積金貸款成數、額度及期限
1、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成數統一按所購房屋價值的80%執行。
2、可貸額度: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可貸額度為40萬元,參貸後繳存職工家庭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個人最高可貸額度的1.5倍(60萬元)。且實際可貸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負債(含本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還款到期最後時限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10年。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公積金貸款
中國政府網-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補充通知答問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及相關規定的通知

4. 重慶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
外地公積金可以在重慶買房,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以下三個條件中任意滿足一個就可以。
一、買房滿足條件:
1、有重慶戶籍;
2、有工作(繳納半年以上的重慶社保或者重慶公積金);
3、有企業(自己創辦或者投資公司)。
二、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含)及以上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
3、個人徵信情況良好,符合中心徵信要求。如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任一方貸款或貸記卡近兩年內存在連續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計逾期6期以上(含6期),貸款採用到期一次還款方式的,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貸款或貸記卡當前狀態為逾期的,在公積金提取、貸款、貸後還款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以及其他途徑證實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原則上不予通過貸款審批
4、有在本市城鎮購買住房的真實交易行為,具備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5、同意用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抵押擔保;
6、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7、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余額;
8、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