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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異地貸款證明

發布時間: 2021-04-20 01:31:30

Ⅰ 異地貸款公積金繳存證明怎麼開

你好,一般需要去公積金繳納地的公積金大廳列印公積金繳存明細就可以了。

Ⅱ 如何辦理《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2015年9月,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具體操作程序已出台。其中規定,異地貸款需要在繳存城市開具公積金繳存證明。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Ⅲ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怎麼填寫辦理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2.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Ⅳ 北京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證明怎麼辦理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Ⅳ 怎麼開異地公積金買房貸款證明

繳存地公積金中心開具的繳存公積金情況證明,包括繳存人個人基本信息,繳存基數,公積金余額等。必要的話,附近半年公積金繳存流水。

Ⅵ 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在繳存地開具證明是不是一定要本人才能辦理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Ⅶ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怎麼填寫辦理

異地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填寫一些基本信息。

Ⅷ 異地貸款辦公積金繳存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