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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資料准備

發布時間: 2021-04-20 13:29:03

Ⅰ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材料(以成都市為例)

一手房貸款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

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

10、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12、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1)公積金貸款資料准備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規定比例;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Ⅱ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Ⅲ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准備那些資料

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個人資料:
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身份證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2、房屋建審資料:
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託的銀行及經辦網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首先要問清楚開發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等。假如開發商雖然「五證」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