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購房補交首付款的問題
你與工商銀行已經簽訂了貸款合同在法律上已經生效,工商銀行是合同違約行為,你可以要求工商銀行賠償違約損失,開發商承擔連帶責任,因為開發商不肯得罪工商銀行又牽頭聯系了中國銀行,貸款政策變了,少貸款10%的責任轉嫁到你的頭上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按照你與中國銀行重新簽訂貸款合同當然以最新房價來計算,當然需要重新簽訂貸款合同,我建議你與工商銀行、開發商交涉,目的是讓他們也出點血再辦理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在沒有妥善解決問題前以靜制動,必要時可以進入法律訴訟程序。
② 在建行貸款買房,第一次拒絕房貸,然後需要補繳首付,補繳首付多久能
補繳後可以立即申請,一般15個工作日。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間,貸款審批需要15個工作日,抵押需要10個工作日;組合貸款一般都在15個工作日至一月左右;一般商業貸款的批貸時間大概在面簽後且所有證件齊全後5-7個工作日左右。購房者貸款業務需要准備的資料:
1.公積金貸款:
(1)貸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
(2)借款人(夫妻)銀行卡;
(3)購房合同或協議。
2.組合貸款:
(1)借款人(夫妻)銀行卡;
(2)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職業收入證明;
(3)購房合同或協議。
3.商業貸款:
(1)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職業收入證明;
(2)購房合同或協議。
③ 關於買房首付後,貸款麻煩,還可以在補交首付嗎
恩 我估計應該是可以的 我是臨沂的 估計都差不多吧 你多交錢開發商還是很支持的 可以和開發商協商 還得改合同 如果在房管局備案了還比較麻煩(還得撤備案)
④ 房子貸款銀行讓補首付
這種情況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過程中非常正常,即便手續齊全了,銀行讓補首付也很正常,因為我們就操作過很多很多。
以下原因都可能讓你補首付:
1.你的月收入不足支撐貸款額,或者你的收入證明已夠,但目前銀行工作人員可能覺得以你現在的條件還達不到這個收入(比如年齡、工作性質等原因),但你自己又沒有相應的財產證明(比如:存款、車、房等),因為收入證明這些資料是可以造假的,所以銀行認為你的還款能力有待評估
2.徵信記錄不太好
3.或者你所有的條件都達到了,但銀行還有一個坑爹的評分系統,你的綜合評分不高
4.你所在職企業很小,沒什麼名氣。銀行要評估風險
5.銀行自身原因,銀行目前貸款額度有限。或者他們貸款審查政策變得比較嚴格等
總之,這種情況很正常,根本不存在樓主說的合不合法。如果你對戲有異議,可聯系你的開發商相關工作人員,問清楚情況,再重新提交一套資料到另外一個銀行辦理。
⑤ 買房首付付完,銀行貸款額度不夠讓我在補交首付2萬,這樣可以嗎
可以,但是最後在合同里註明,在借款最初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一年後提出,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⑥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夠,是補交首付劃算,還是商貸劃算
個人覺得還是商貸劃算的。一般來說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夠,條件允許的話就將超出公積金的那部分錢選擇商業貸款,也就是組合貸款。要是補交首付的話,也要看補交多少的數額,金額小的話可以,金額大的話不建議哦,但最重要的還是看自己的經濟能力。家裡有礦就隨意補交首付哈。
⑦ 首付後,貸款額度不夠,能補付嗎!
如果你這樣做,開發商不同意,這說明是開發商在「玩花招」。是不是當時給你的優惠較多?現又有人出較高價想要你這套房子?他想迫你自動退房,另賣他人吧!要不,他是不可能反對的。
象你這情況,你也不要大擔心。你手上在買賣合同嗎?如果沒有,就要一定拿到手了,這是保障你權益最有力的證據。如果有,你也可與他玩吧!---拖!拖他一年半載不去辦貸款,最後他們會找你妥協的。
如果你想盡快處理,建議:
1、象你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是開發商下面的人在搞鬼的,你就直接去找開發商的大老闆,平和地說明來意,請他解決。一般都會得到解決的。
2、你也可以申請組合貸款,就是公積金貸款25萬元、個人住房貸款10萬元。公積金貸款是國家政策性貸款,利率較優惠,5年以上年利率4.77%;個人住房貸款,就是銀行商業性貸款,5年以上年利率6.044%。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得到銀行審批的,你可直接去與銀行聯系洽談,不要通過開發商的手下。
⑧ 貸款未批下來前能再補交首付么
若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可以補交首付。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條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是為支持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規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貸款通則》制訂。由中國人民銀行於1998年5月9日發布並實施。
(8)補交首付貸款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七條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款前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⑨ 房款首付已經交完,但是公積金貸款貸不了那麼多,讓我去補交3萬的首付款,請問可以補交首付款嗎
如果公積金貸不那麼多的話肯定是需要多交首付款了,如果目前首付已經達到三成的話,不夠的可以按揭貸款,以後公積金貸款與按揭貸款一塊還,畢竟按揭大錢數比較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