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貸款辦理程序
1、初審:由住宅資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開始檢查,包含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基地出具《抵押物審閱評價通知單》。
2、評價:申請人持《抵押物審閱評價通知單》到基地指定的評價組織,對所購買的房子價值進行評價。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價。
3、審閱:申請人持評價組織出具的《評價陳述》以及基地申請的初審材料到基地進行貸款審閱。假如合格,基地開具《住宅資金管理基地擔保託付貸款查詢通知單》。
4、處理擔保手續。
5、簽定貸款合同。
6、住宅資金管理基地與受託行簽定託付貸款協議。
7、貸款人直接向住宅資金管理基地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職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搜集貸款人申請材料,一致交住宅資金管理基地審閱、審批。
8、住宅資金管理基地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定託付貸款合同。
9、受託行依照託付貸款合同約好,與貸款人別離簽定《住宅公積金託付貸款抵押合同》、《住宅公積金託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宅公積金託付貸款確保合同》後,處理貸款手續。
10、受託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託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❷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什麼
所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