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蘇住房公積金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省相關部門文件要求,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12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低不低於1480元,最高不超過15200元。繳存比例為各單位現行計繳比例,或在8%-12%的范圍內申請調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 南京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咋變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4月8日發文表示,個人在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最高的貸款的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目前除了上海之外,還有杭州、福州、廈門、湘潭、蘭州、漳州、岳陽、桂林、黃山、湛江共10個城市陸續的將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調。
各地的公積金都陸續的出新政了,本以為南京人民也即將盼來公積金政策放寬的那一天,可是一盆冷水潑得透心涼!官方立馬明確的表示「這是不可能的!」。目前,南京的公積金貸款的額度的絕對的數字已經不算低,但是與處於同等水平的城市的房價相比,上調的空間卻仍有南京的個人的貸款的額度最高為30萬元,家庭則是60萬元,而杭州的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家庭最高80萬元,個人的最高則為50萬元;天津個人最高50萬元,家庭最高則是70萬元,房價同等水平的城市公積金的貸款的額度都比南京要高。
相關的業內人士表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越高,在房價持平的條件下,能買的起房子的人也就越多,能夠使樓市的需求得到促進使其增加,相對的來說市場上被壓抑的買房的需求才會有所釋放。
住建部要求降低公積金門檻,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那麼南京的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會否再次的增加呢?「南京目前沒有出現公積金貸款額度上調政策的空間,「出現公積金政策松動的城市,無論是貸款的提額還是降低首付門檻,都是一些公積金個貸率較低的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對大家使用公積金購房進行鼓勵,但南京目前的個貸率已經超過100%,已經相當的高了,已接近110%了,」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的負責人回應稱。
同時南京公積金中心人士解釋說,目前,南京的公積金使用的效率已經達到了極致,從而使得公積金賬戶的錢已經不夠用了,額度非常的緊張,所以明確的表示短期內不會出台其他的寬松政策和降低公積金貸款的門檻。
3. 江蘇常州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降至30%
5月16日,江蘇省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發布通知,將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同時,常州市提高最高貸款額度,貸款申請人中有一人符合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3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兩人(含)以上符合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提高至90萬元。
此外,常州市將加大對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對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雙資助購房資助條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如借款申請人均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120萬元;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符合貸款條件且借款申請人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70萬元,其他借款申請人若有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100萬元。
4. 江蘇公積金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江蘇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下:
1、個人最高可貸50萬元,家庭最高可貸100萬元;
2、購買第二套房則按原先規定執行,個人最高可貸30萬元,家庭最高可貸60萬元;
3、購買第三套房,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江蘇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申請人在行政區域內繳納住房公積金購買住房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2、申請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購買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的配偶應作為共同借款的申請人,其他住房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也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
4、申請人和共同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
5、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不低於首付款的20%;
6、借款申請人或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公積金繳納和公積金貸款記錄,應視作在公積金中心的公積金繳納和公積金貸款記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5. 公積金貸款比例1:多少
根據相關條例來看,公積金貸款的比例一般是1:10到1:20左右,也就是說我們能夠貸到的金額一般是公積金余額的10倍到20倍左右。
從實際情況來看,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額度通常公積金貸款余額的15或20倍,如果是夫妻共同貸款,那麼貸款額度為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之和的15或20倍。但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主要有三大因素,具體情況如下。
【1】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一般會通過我們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等來判定我們的還貸能力,以此調整貸款額度。
【2】成交價格:無論是辦理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都需要先支付一部分的首付款,剩餘的部分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一般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最少為30%,例如房屋總價為100萬,貸款人至少需要支付30萬的首付,剩餘70萬的部分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
【3】貸款限額:公積金貸款也是有限額的,並不是付完首付後,剩餘金額都能進行貸款,但各個城市公積金貸款限額會有所不同。
總之,具體的貸款比例還要根據借款人其他情況進行綜合計算,除了會受到公積金貸款比例的影響,還會根據我們的還貸能力、房價和貸款最高限額等進行調整。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6. 我想申請江蘇省公積金貸款,能申請到多少貸款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
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
法律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2、《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每戶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一)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二)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三)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四)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五)影響貸款額度的其他因素;第十八條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且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退休後5年。計算共同借款人貸款額度時使用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按借款人條件確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7. 南京市公積金可以貸款的額度
按照借款人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x個人還貸能力系數x12(月)x實際可貸年限。夫妻雙方均繳存公積金且共同借款的,貸款額度為夫妻雙方分別計算的貸款額度之和。配偶為現役軍官(含十官)貸款額度為個人貸款最高限額。自2018年4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做如下調整提高購買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將購買首套房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50萬元人、夫妻雙方100萬元/戶。購買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一、按照規定的貸款金額占房屋總價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且,符合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總房價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遷款購買住房,應將拆遷款全額計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計算貸款額度。規定的貸款最高限額。夫妻雙方均繳存公積金的職丁貸款最高限額為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的兩倍
二、自2018年4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做如下調整提高購買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將購買首套房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50萬元人、夫妻雙方100萬元/戶。購買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規定執行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築面積的認定標准。「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的貸款條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認定標准調整為40平方米,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按實際人口計算每個家庭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且家庭現有首套房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
三、貸款條件: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申請貸款前借款人須住房公積金開戶並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其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處於正常狀態。借款人必須是購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產權人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於南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辦理購房貸款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協議:建造、翻建住房的,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大修住房的須具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出具當地街道(鎮)以上建設規劃部門的大修證明。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在購房合同登記後一年之內申請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採取擔保機構進行階段性擔保的,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完畢6個月內申請貸款:申請貸款時《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已過戶完畢的,在《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完畢3個月內申請貸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核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貸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後施工單位開出江蘇省南京市建築業統一發票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貸款。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購買第一套或符合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於購房總價的20%。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借款人及共有產權人同意用所購房產作抵押,並出具能夠在處分抵押物時自行安置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