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漯河公積金貸款額度新標准
法律分析:(一)不能超過購買房屋價格的80%(如不以所購房屋做抵押的,貸款不能超過抵押房屋價值的70%;以所購房屋抵押的,土地性質為出讓的最高可貸房屋價值的80%,土地性質為劃撥的最高可貸房屋價值的70%);
(二)每月還款額不能超過申請人的還款能力(月還款能力為職工月繳存公積金工資基數的50%);
(三)單筆貸款額度不得高於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20倍(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認定;繳存時間不滿1年的,按余額的15倍,繳存時間超過1年的,每超過1年倍數值增加1,最高倍數值為20倍);
(四)不得高於我市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申請額度不超過任何一項限額的,以申請額度作為貸款額;超過任何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限額為貸款額。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四、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❷ 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期限漯河市我是一名教師,今年41歲,可以貸多久
最多可以貸14年左右。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❸ 公積金貸款30萬20年每月還多少
公積金貸款每個月的還款額是不確定的,公積金貸款有兩種還款方式,而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不是一成不變的。
以等額本息還款的方式為例,2021年貸款利率為3.25%,公積金貸款30萬20年每月還1701.59。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利息計算: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
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❹ 誰可以告訴我漯河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公積金網貸很好做
❺ 漯河有負債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是可以的,但是有要求。
第一個就是要看你公積金交了多少,交了多久。第二個就是你的負債高不高,不高的話,是可以貸款的。
公積金貸款對象應當是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職工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其中政府引進的高技術人才和軍轉幹部所在單位為其開戶並開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二)具有穩定的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四)具有不低於購建住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其中購建房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提供不低於20%的自籌資金;(五)能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借款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連帶責任。職工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本息未清償前,夫妻雙方均不得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❻ 漯河住房公積金貸款
漯河市公積金貸款需要以下條件之一:
1、高於貸款額度價值的房產抵押;
2、兩個公務員擔保。
下面是相關法律法規,希望對你有幫助。
漯河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支持職工購建自住住房,規范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漯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為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貸款人。
市公積金中心負責編制公積金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核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監督公積金的借貸和結算。
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市公積金中心承擔。
第三條 本市公積金貸款業務由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本市的商業銀行(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承辦。市公積金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書面委託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檢查、監督公積金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供有關統計報表等資料。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公積金貸款的資金使用計劃及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 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具體擔保方式由公積金中心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條 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僅限於本市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 貸款對象應當是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
第七條 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中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非本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二年。政府引進的高技術人才和軍轉幹部,所在單位為其開戶並開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購房時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二)具有穩定的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具有不低於購建住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五)能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第八條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擔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連帶責任。
第九條 職工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未還清貸款本息前,不得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第十一條 單筆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規定:
(一)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不得高於所購房屋總價款或者建、修住房資金的70%;
(三)以房地產抵押的,不得高於抵押物價值的70%;
(四)以公積金余額質押貸款的,不得高於質押的全部公積金余額的10%;
(五)不得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夫妻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六)不得高於最高貸款額度。
本條第一款中的倍數、規定比例由市公積金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最高貸款額度,由市公積金中心根據全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情況制定。
第十二條 每筆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金額,按照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第十一條規定的限額標准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何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限額作為貸款金額。
第十三條 每筆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並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退休時間後的3年。其中採取自然人保證方式貸款的,其貸款期限同時不長於保證人法定退休時間後的3年。以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公積金存儲余額質押貸款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任何一個出質人法定退休時間。
第十四條 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和計息辦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執行。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五條 借款人應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件: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和戶口證明;
(二)借款人及配偶的所在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
(三)證明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證明材料;
(四)提供擔保的證明材料。以現房抵押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房屋價值評估報告;以所購商品房抵押(按揭)的,提供售房單位同意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證明材料。以本人或他人公積金余額質押的,應提供出質人身份證明和同意質押的證明材料;以自然人連帶責任保證的,應提供保證人身份證明以及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五)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材料齊備的借款申請應當予以受理。
第十六條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借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照受理時間的先後順序,作出准予貸款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當申請借款的金額已超出當年貸款資金的計劃額度時,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允許申請人辦理預申請手續,待公積金貸款開始發放時,由市公積金中心按照辦理預申請時間的先後順序,優先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七條 採用房地產抵押方式擔保的,抵押人與公積金中心應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以本人或第三人公積金余額質押擔保的,應簽訂質押擔保書;以自然人擔保的,應簽訂自然人連帶責任保證書。
第十八條 在貸款通知書規定的有效期內,借款人可以憑貸款通知書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第十九條 經批准同意貸款的,借款人與市公積金中心、受委託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公積金借款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委託人、受委託銀行的名稱、地址;
(三)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
(四)貸款資金的支付時間;
(五)貸款償還方式,每月還款額的計算方法;
(六)擔保方式和擔保范圍;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公積金借款合同示範文本由市公積金中心制定。
第二十條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以適當的方式將貸款資金付給借款人。
第五章 貸款償還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借款本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一年內(含一年)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按月償還借款本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按月償還借款本息的,可以在以下兩種還本付息方式中任選一種,但一經確定,不能更改。
(一)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借款人最後一筆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借款人應當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辦理提取手續。借款人如不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造成拖欠達三個月以上的,公積金中心可直接書面通知受委託銀行扣劃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當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受委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應還利息按剩餘本金實際佔用天數乘以與借款合同約定期限相對應的現行利率計算。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在還款時按照提前償還的部分本金實際佔用天數計算,並結清所還本金的應收利息,當期及以後的月份應還本息額按照剩餘本金、剩餘期限重新計算。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但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遺贈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在還款期內需變更借款合同的,須經合同各方協商同意,依法重新簽訂合同。新合同未達成以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第六章 貸款擔保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從以下擔保方式中任選一種進行擔保。
(一)房地產抵押(含期房按揭);
(二)住房公積金質押;
(三)自然人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以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其中以所購商品房抵押(按揭)的,開發單位應向市公積金中心辦理申報手續,雙方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協議》,在借款人取得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之前,由開發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借款本息尚未還清前,出質人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不得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
第二十九條 以兩個自然人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應當是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公信度較高的財政全供單位的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編正式職工。
借款人貸款本息未完全清償前,保證人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不得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第三十條 凡涉及擔保的責任范圍及擔保物處置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有權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個人公積金貸款:
(一)採用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二)抵押物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未按要求確立新抵押物的;
(三)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四)未經貸款人同意,將設定抵押的房產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五)拒絕或阻撓借款人或受委託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
(六)借款人在中國人民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誠信系統中有不良借款記錄的;
(七)其他由於借款人原因,未能按期償還借款的。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貸款的,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三十三條 受委託銀行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三十四條 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五條 借款申請人對市公積金中心作出的不予貸款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有關規定,向漯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漯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2008年4月1日起實行。
❼ 漯河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貸款利率3.3%左右。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❽ 漯河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30萬貸15年,月供多少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3.575%,按照等額還本付息方式(每個月還款額相同),則月供為
300000*(1+3.575%/12)^180*3.575%/12/((1+3.575%/12)^180-1)=2155.71元。
❾ 漯河市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能貸多少錢
您好,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是從貸款人的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❿ 公積金貸款30萬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及配偶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申請貸款時在本行政區域內正常連續繳存(含異地正常繳存轉入)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且貸款申請之日前6個月內未提取使用過公積金賬戶余額;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實際發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為,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資金;
(5)無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已結清;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規定提供擔保。用於購買住房的,應以所購住房的現值全額設定抵押;
(7)共有房產所有權人申請貸款的,可共同申請貸款但不設定二次抵押;
(8)購買自有(或共有)產權自住住房的貸款申請期限為取得該產權時間的12個月內(初始登記時間算起)。
【拓展資料】
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注意事項:
職工騙提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如果沒有成功,本人認識到錯誤並積極配合調查處理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被凍結1年;如果已經成功,但積極退還了騙提金額,並配合調查的,將凍結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2年;如果騙提成功後,且超過規定時間仍拒絕退還,不配合相關調查處理且態度惡劣的,屬於挪用性質,將按照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後,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務。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務。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