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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公積金貸款設計初衷

發布時間: 2022-06-06 18:57:50

① 公積金是「沒錢買房的人補貼有錢買房的」

近年來,呼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聲音不斷,中央也釋放了改革信號。5月中旬,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這是中央對住房公積金制度最權威也是最新的定調。

公積金制度運行了近30年,產生了哪些制度問題?改革有哪些方向?如何向其他國家借鑒住房保障經驗?為解答這一系列疑問,記者采訪了多位業內專家。

解決大量繳存職工住房問題

住房公積金是一項為促進住房實物分配轉向貨幣分配而創立的制度。經過近30年實踐,在改善家庭居住條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向記者表示,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通過降低家庭購房支出、減緩居民購房資金壓力,在解決家庭住房困難、改善家庭居住條件以及推動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現行住房公積金體系中有大量繳存職工的住房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住房公積金研究》雜志主編谷俊青向記者介紹,近30年,住房公積金制度在解決廣大繳存職工基本住房問題、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設方面做出了卓著貢獻。

從繳存總額分析,2018年同比增長約在10%以上;從繳存余額分析,同比增長約在4%左右。繳存業務的持續增長,不僅標志著住房公積金作為重要的民生制度越來越深入人心,制度覆蓋面越來越廣,而且反映出廣大群眾對住房公積金制度救助性、互助性的認可。

2014—2018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及增長速度

圖片來源:全國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

多數人「低存」支持少數人「低貸」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四川大學商學院院長徐玖平提出,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革的正確方向就是建立國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核心是實現「強制」向「自願」的制度轉換。

這一建議又一次將公積金制度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出現了哪些問題?

一位業內專家向記者表示,單位強制性提供公積金配繳,職工個人按1:1對等方式匯繳公積金,繳存人可享受公積金貸款福利,通過滾動支持的方式幫助職工分期解決住房問題,這是上輪房改關於住房公積金制度設計的初衷。在這一政策思路指導下,從一開始就確立了住房公積金「低存低貸」的運作模式。

低存低貸指的是,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利率低於同期限、同檔次的銀行存、貸款利率。

但是,他指出,從20餘年的制度實踐來看,受大多數職工公積金匯繳水平較低和房價持續上漲等諸多因素影響,真正享受到公積金「低貸」福利的職工,大大低於制度預期。「低存低貸」最終變異為多數人「低存」損失支持少數人「低貸」福利的機制。而強制性繳存也異化為強制性「低存」,這不僅導致騙提套取公積金的普遍性沖動,更被不少專家斥為,無力購房的「弱勢」群體向有能力購房的「強勢」群體提供「逆向補貼」。

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共有1.44億職工繳納公積金,其中7635萬來自非私營部門,民營企業只有4450萬職工實繳公積金。

2014—2018年實繳單位數和實繳職工人數

圖片來源:全國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

甘犁向記者表示,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制度設置與城鎮居民住房現狀和需求不匹配。根據CHFS(中國家庭金融調查,是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進行的一項全國性調查)的數據,在有住房公積金的城鎮家庭中,無房家庭僅佔8.7%,而兩套及以上住房家庭達到31.6%。但是,在未參加住房公積金的城鎮家庭中,無房家庭佔13.3%,兩套及以上住房家庭僅為15.1%。這兩類家庭的住房需求有較大差異,「一刀切」的單位強制繳存制度無法兼顧各方利益。

谷俊青也向記者指出,目前,尚有不少城市的進城務工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兩新組織從業人員等未被納入繳存范圍,這樣的群體正是最急需住房的人,應盡快將他們納入繳存范圍,支持他們在城鎮實現「住有所居」

2018年各類型單位住房公積金實繳職工佔比情況

數據來源:全國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

建議單位強制繳存和個人自願繳存雙軌運行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

改革有哪些重點方向?如何解決上述「低存低貸」、制度與需求無法匹配的問題?

甘犁向記者表示,要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與住房需求不匹配的問題,需要將單位強制繳存的單一模式轉變為單位強制繳存和個人自願繳存的雙軌運行模式。各單位可以結合自身特點,提供強制繳存和自願繳存兩種不同的方案,並在單位配繳和實際工資上體現出差異性。同時,職工也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強制繳存和自願繳存之間進行選擇。此外,這種模式也允許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非單位職工通過自願繳存來參與住房公積金。

甘犁認為,自願繳存體系應該提供與強制繳存體系一致的個稅優惠。由於缺少單位配繳,自願繳存體系的繳存人傾向於為獲得低息貸款而參繳,自願繳存體系或面臨流動性不足。因此,有必要拓寬其融資渠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增強其貸款資產的流動性。這種運作類似於一個典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這正是住房公積金改革的方向。

甘犁向記者補充,自願繳存體系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城鎮戶籍和以農民工為代表的新市民,實際上這也是住房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有必要也有理由得到一定程度的財政補貼,以利於該體系的建立與發展,這也是包括德國、法國在內的一些國家的做法。

另一方面,記者從此前的采訪了解到,不少職工擔憂若改為自願繳存,這項收入會隨之取消,也不能轉化成工資收入,改革中應如何避免這個問題

對此,甘犁認為,未來的改革,無論是降低繳存比例,還是取消強制繳存,都需要進行政策引導,設立緩沖期。可根據企業性質,實行差異化的政策。比如,對於體制內單位,將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協同推進,由國家進行統籌安排;對於民營企業,則可以在公積金制度改革中引入職工和企業相互協商的機制,消除強制繳存制度對職工工資造成的扭曲,促使其進一步回歸市場定價本質。


政策性住房金融機制

應以直接提供低息貸款為主

住房保障是各國都面臨的難題,從國際經驗上看,各國普遍都建立了支持中低收入群體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制,我國改革需要借鑒哪些經驗?

甘犁介紹,處於城鎮化進程中的新興經濟體,普遍設立直接參與住房貸款市場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與商業金融機構相互配合,滿足不同層次居民的融資需求。城鎮化已經完成、金融市場發達的經濟體,則主要以低成本借款、證券化、再融資擔保、貸款保險或擔保等間接手段引導商業資金流向中低收入群體。這些國際經驗表明,政策性住房金融機制安排,需要適應自身城鎮化所處的階段以及金融市場特點。

甘犁認為,當前我國正處在提升城鎮化水平的進程中,城鎮住房需求仍然比較旺盛。雖然我國商業性住房金融體系已經獲得較大發展,但面向個人的信用評分體系尚不成熟完善。部分群體在獲得商業性住房金融支持上,不僅存在一定困難,而且也面臨沉重負擔。因此,我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制仍需以直接提供低息貸款為主。在這一點上,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與國際經驗基本保持一致。

② 為什麼用公積金貸款

因為利息低,有優惠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先滿足如下基本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按規定比例交納首期購房款;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申請貸款時前6個月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5、個人信用良好。個人信用報告中截至申請貸款時前兩年內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期數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次(含),因銀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計算在內;
6、沒有其他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7、償還包括擬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內的各類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貸支出後,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②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和離婚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開發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大房證復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證擔保的,需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原件3份並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復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發票、收據、銀行進賬單、現金交款單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上述文件准備齊全後,貸款人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親自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手續。房屋產權歸屬2人以上的,須同時到場。

③ 為何說公積金貸款是一個重要的渠道

據報道,作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環,公積金貸款是剛需購房者買房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渠道。

希望公積金貸款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實!

④ 為什麼很多人選擇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它有什麼優勢

1、 利率優勢
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政策性貸款,其最明顯的特點就是利率低。
2、還款方式靈活,提前還款方便
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極為靈活,借款人只要每月的還款額不低於「最低還款額」,就可以隨意確定月還款數額,非常便於借款人的資金安排。商業貸款提前還款,如果是非一次性提前還款其數額必須為1萬或1萬的倍數,而公積金貸款則無具體規定,只要大於「最低還款額」的,全部視為提前還款金額。商業貸款對於提前還款次數有明確規定,而公積金貸款則是每月都有三次提前還款機會,貸款人甚至可按月隨時調整自己的提前還款額。
3、 增加資金利用率及投資回報率
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在未購房時是不能隨意支取的,而且不計利息;相對於每年的物價漲幅,閑置的資金對我們來說實際上是在縮水;如果用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來作為購買房屋的首付款,每月的月供可用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沖抵,就相當於自己不用付便收貨了一套房產;從長遠來看房屋的升值潛力是比較大的,即使房屋以後出租,每月我們還能收獲一筆不小的租金收入。
4、 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互不影響
即使目前我們有商業貸款,再次購房如果使用住房公積金,首付比例最低依然為30%,貸 款利率執行公積金利率,不會增加咱們的購房壓力;如果之前使用公積金貸款,再次購房選擇商業貸款,依然算作首套房、首付也為30%,還是執行基準利率,不會加重咱們的負擔。
5、貸款後的保障存在不同
住房公積金貸款在不額外增加借款人費用情況下統一為所有借款人向保險公司以集體投保的方式購買了房屋及室內家財意外損失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借款人出現保險條款約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由保險公司替個人賠付規定部分的貸款金額。

⑤ 專家支招公積金改革:單位強制繳存和個人自願繳存可雙軌運行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連續刊發題為《制度功效衰減,資源錯配致閑置浪費……兩會代表、委員熱議住房公積金: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公積金「廢存之爭」升溫!誰在維護,誰在吐槽,不滿在哪,該怎麼改?》的報道,公積金制度又一次成為熱議話題。
公積金制度運行了近30年,在改善家庭居住條件等方面曾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運行中產生了哪些問題?未來改革將有哪些方向?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多位業內專家。
多數人「低存」支持少數人「低貸」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四川大學商學院院長徐玖平提出,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革的正確方向就是建立國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核心是實現「強制」向「自願」的制度轉換。
這一建議又一次將公積金制度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出現了哪些問題?
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共有1.44億職工繳納公積金。一位業內專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單位強制性提供公積金配繳,職工個人按1:1對等方式匯繳公積金,繳存人可享受公積金貸款福利,通過滾動支持的方式幫助職工分期解決住房問題,這是上輪房改關於住房公積金制度設計的初衷。在這一政策思路指導下,從一開始就確立了住房公積金「低存低貸」的運作模式。
低存低貸指的是,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利率低於同期限、同檔次的銀行存、貸款利率。
但是,他指出,從20餘年的制度實踐來看,受大多數職工公積金匯繳水平較低和房價持續上漲等諸多因素影響,真正享受到公積金「低貸」福利的職工,大大低於制度預期。「低存低貸」最終變異為多數人「低存」損失支持少數人「低貸」福利的機制。而強制性繳存也異化為強制性「低存」,這不僅導致騙提套取公積金的普遍性沖動,更被不少專家斥為,無力購房的「弱勢」群體向有能力購房的「強勢」群體提供「逆向補貼」。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向記者表示,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制度設置與城鎮居民住房現狀和需求不匹配。根據CHFS(中國家庭金融調查,是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進行的一項全國性調查)的數據,在有住房公積金的城鎮家庭中,無房家庭僅佔8.7%,而兩套及以上住房家庭達到31.6%。但是,在未參加住房公積金的城鎮家庭中,無房家庭佔13.3%,兩套及以上住房家庭僅為15.1%。這兩類家庭的住房需求有較大差異,「一刀切」的單位強制繳存制度無法兼顧各方利益。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住房公積金研究》雜志主編谷俊青也向記者指出,目前,尚有不少城市的進城務工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兩新組織從業人員等未被納入繳存范圍,這樣的群體正是最急需住房的人,應盡快將他們納入繳存范圍,支持他們在城鎮實現「住有所居」。
建議單位強制繳存和個人自願繳存雙軌運行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
改革有哪些重點方向?如何解決上述「低存低貸」、制度與需求無法匹配的問題?
甘犁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要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與住房需求不匹配的問題,需要將單位強制繳存的單一模式轉變為單位強制繳存和個人自願繳存的雙軌運行模式。各單位可以結合自身特點,提供強制繳存和自願繳存兩種不同的方案,並在單位配繳和實際工資上體現出差異性。同時,職工也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強制繳存和自願繳存之間選擇。此外,這種模式也允許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非單位職工通過自願繳存來參與住房公積金。
甘犁認為,自願繳存體系應該提供與強制繳存體系一致的個稅優惠。由於缺少單位配繳,自願繳存體系的繳存人傾向於為獲得低息貸款而參繳,自願繳存體系或面臨流動性不足。因此,有必要拓寬其融資渠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增強其貸款資產的流動性。這種運作類似於一個典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這正是住房公積金改革的方向。
甘犁向記者補充,自願繳存體系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城鎮戶籍和以農民工為代表的新市民,實際上這也是住房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有必要也有理由得到一定程度的財政補貼,以利於該體系的建立與發展,這也是包括德國、法國在內的一些國家的做法。
另一方面,記者從此前的采訪了解到,不少職工擔憂若改為自願繳存,這項收入會隨之取消,也不能轉化成工資收入,改革中應如何避免這個問題?
對此,甘犁認為,未來的改革,無論是降低繳存比例,還是取消強制繳存,都需要進行政策引導,設立緩沖期。可根據企業性質,實行差異化的政策。比如,對於體制內單位,將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協同推進,由國家進行統籌安排;對於民營企業,則可以在公積金制度改革中引入職工和企業相互協商的機制,消除強制繳存制度對職工工資造成的扭曲,促使其進一步回歸市場定價本質。

⑥ 公積金貸款是怎麼回事誰能給解釋下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利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託銀行發放的政策性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通常稱為公積金貸款。
哪些人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已經按規定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已提前退休但仍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均可申請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有哪些?
(一) 具有本市、縣(區)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二) 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
(三) 能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資建房、
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 具有相當於所購自住住房價款的3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
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資金;
(六) 具有委託人和受委託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
(七) 同意在受託銀行設立還款帳戶。
什麼樣的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購買以下住房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①公有住房;②集資建房;③合作建房;④經濟適用住房;⑤普通商品房;⑥二手房;或者自建住房。
一個人可以申請多少公積金貸款?
目前,只要建立了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存的職工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額不再與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數額掛鉤。但一個人具體可申請多少公積金貸款,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借款人的資信程度和還款能力確定,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貸款額度不超過購建房總價的70%(二手房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25萬元。
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一般須經過三步:
①提出申請。貸款人到其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資金管理機構領取貸款申請表,填好後同時提交所需有效證明材料。②簽訂借款合同。公積金管理中心准予貸款後,借款人與中心委託的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並到房產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③劃撥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帳戶。

⑦ 我想詳細了解關於公積金貸款以及按揭貸款的知識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貸款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⑧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怎麼回事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8)回歸公積金貸款設計初衷擴展閱讀

用公積金按揭貸款購買住房,銀行的還款方式會比商業貸款購買住房更加的靈活,借貸人可以自己確定每個月的還款額,但是前提是每個月的還款額不要低於銀行規定的最低還款額,這樣一來,借貸人就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制定合理可行的還款計劃,方便借貸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經濟支出。

對於公積金按揭貸款的提前還款,借貸人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違約金。

⑨ 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不應以犧牲民生福利為前提

公積金制度改革不宜「一刀切」
年關將至,房企進入年度業績「沖刺模式」,各種優惠力度撥動著購房者的心弦,如何使用公積金購房成了繞不開的話題。其實,這些年來,有關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討論不絕於耳,核心是存與廢的爭議。很顯然,取消公積金可能群眾並非受益者。與其「一刀切」取消,當務之急是加快制度改革的步伐,靈活取用、兼顧公平,讓更多群眾從這項福利制度中受益。
1 公積金從「雪中送炭」變成「錦上添花」
住房公積金制度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不斷滿足人們的居住需求,改善我國住房建設資金短缺和供給嚴重不足的局面。經過多年發展,公積金制度全面推行開,規模不斷擴大,對推進住房市場化和住房保障工作發揮了顯著作用。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全年共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86.04萬筆、提取人數5648.56萬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人數占實繳職工人數約40%。 正是得益於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存在,群眾可以獲得數十萬元乃至更多低於商業銀行利率的貸款,降低了購房門檻。根據制度設計,個人每月在繳納公積金的同時,所在單位也會以一定比例繳存公積金至個人賬戶。日常還貸,公積金還可以直接沖抵,減輕了還款壓力,有助於提高生活質量。 不過,隨著這些年各地房價的快速上漲,原本發揮了「雪中送炭」作用的公積金,正變得越來越像是「錦上添花」。 一方面,現實生活中,仍有企業單位並未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限制了這項福利制度的廣泛覆蓋。不繳納公積金的現象在如共享經濟等新興業態以及低收入群體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另一方面,相比於一二線城市動輒幾百萬元的總房價,不少單位每月幾百元的公積金顯得杯水車薪。
更遭人詬病的是,有的地方提取公積金手續十分繁雜。各種復印件一厚摞不說,公積金管理中心跑了一趟又一趟。「明明是我自己的錢,提取卻要看別人臉色」,不少人「吐槽」公積金常年趴在賬上,利息少不說,提取的前置條件十分苛刻。還有的樓盤為了快速回籠資金,明目張膽地「拒收」公積金貸款,這更使得一些急於購房的人不得不忍痛割愛放棄公積金貸款。
2 審慎對待「取消」呼聲
有一種觀點更是尖銳地指出,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劫貧濟富」,其理由是「窮人」買不起房也就壓根用不上,「富人」有錢買房還要使用「池子」里的公積金享受低利率。長此以往,呼籲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聲音逐漸佔了上風。 細品呼籲取消的聲音會發現,這種聲音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企業界。尤其是一些「企業家」熱衷於在各種場合不遺餘力呼籲取消公積金,從而為企業減負。更有甚者提出建立「新型制度」作為取消公積金後的補充,卻始終未給「新型制度」的設計謀劃出清晰的方向,也就成了看得見摸不著的鏡花水月。 在這些「企業家」心中,設法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是真,倡導建立新制度恐怕並不一定為真。取消公積金不見得就能使企業「起死回生」,但卻是真真切切以犧牲群眾福利為代價。一項惠及全民的制度,從出台到推廣開,是一個極為審慎、復雜的過程。一旦推倒,再想重建難上加難。 誠然,我國房地產行業市場化程度已經不低,商業銀行成為提供房貸的主體。但這並不意味著,住房公積金制度就變得無足輕重。面對越是高昂的總房價及月供,通過公積金實實在在減輕一定程度的負擔就變得越發可貴。 市場的問題就應當回歸市場,企業減負本就應從地價房租、水費電費、減稅降費等方面尋求空間,而非一門心思在群眾身上「下功夫」。
3 改革需力求普惠、公平、保值
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箭在弦上。改革的方向絕不是「一刀切」式盲目取消,而要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上,謀劃釋放制度紅利的大文章。 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探索建立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可以看到,近年來從上到下加快了改革的節奏。這些改革力求呼應新時代群眾對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期待,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公積金的提取方式需更為靈活,租房、裝修、舊房翻新等與住房密切相關的用途,使用公積金應進一步減少手續,做到應辦盡辦。對於重大疾病、家庭變故等應急需求,甚至是醫療、養老,也可考慮特殊性,適當放寬使用范圍,力爭讓沉澱的公積金物盡其用。 鼓勵各地創新形式擴大繳存,將公積金盤子做大,夯實支持住房保障的基礎。公積金本就是一種補貼政策,而相當一部分需要提升購買力的低收入群體並未被納入。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既是提高繳存「蛋糕」,緩解資金壓力的方式之一,更是讓這項福利惠及更多群眾,減輕購房壓力的具體體現。對低收入群體可實行反向補貼政策,即高工資人群多繳政府少繳,低工資人群少繳政府多繳,體現公平。 在解決一些地方資金池「見底」、存量資金貶值等群眾關心的焦點問題上,可探索住房公積金制度跨區域統籌,以及資產證券化等手段,及時總結經驗,借鑒推廣。 只要思想不滑坡,方法總比困難多。任何制度設計,只有真正以人民群眾作為出發點,回歸初心了,才能得到更廣泛的支持,具備更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