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的第二次貸款條件有哪些呢
住房公積金的第2次貸款條件有:要先結清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債務;首付款一般不可低於50%;申請人名下無任何不良記錄;有固定穩定的工作、收入,有還款信用良好,有足額還款的能力等等。由於各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同,在申請貸款前,可前往當地公積金中心咨詢。
關於公積金的介紹
其實很多人都沒有住房公積金,因為這是企事業單位員工的一個特殊福利,普通企業的員工一般只有五險是沒有一金的。不過如果你的公司比較大、比較好,特別會為為員工考慮,那麼也是會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不過員工也是要付一部分錢的。而住房公積金的作用也是很多的,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也可以進行裝修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注意事項
使用公積金貸款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項的,只有把這些注意事項都弄清楚,才能夠正確的使用公積金貸款。第1個如果想要使用公積金進行住房貸款,那麼在貸款前就不要進行提現,不要使用公積金裡面的錢。因為公積金錢的多少是會影響你的貸款額度的,如果你的公積金為0,那麼你也不能夠進行公積金貸款。第2個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時候是不要申請提前還款的,因為提前還款需要繳納違約金。第3個,如果你想使用公積金進行第2次貸款,那麼一定要把第1次貸款的款項還清,如果沒有還清是不可以進行第2次貸款的。
所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優惠條件還是很多的,公積金也能夠提現出來使用。不過住房公積金只能進行兩套房子貸款,是不能夠為第3套房子貸款的,如果你想購買第3套房子,可以去申請抵押貸款。
❷ 公積金能二次貸款嗎
可以,但是有限制規定。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1、申請貸款時,應當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2、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3、第二次貸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於60%;4、個人徵信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第二次使用,前提是自己或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後才可以用再次使用。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
❸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
1、申請貸款時,應當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第二次貸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於60%;
4、個人徵信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❹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什麼
法律分析: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1、申請貸款時,應當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2、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3、第二次貸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於60%;4、個人徵信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❺ 公積金貸款第二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公積金作為長期住房儲金,在購、建自住房,或是大修房屋時是很有用處的,很多人都會申請公積金貸款來買房,而且公積金不止可以申請一次。那麼,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是什麼。
要用公積金申請第二次貸款的話,首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必須已經還清了,如果首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還有餘額的話,是不能再去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畢竟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除此之外,你還必須滿足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工作收入穩定,擁有按期償還本息的能力等基本的貸款條件。
而且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話,首付比例也會有所提高,一般規定的是60%的首付比例,不過各地政策不同,可能會有所差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它的利率可能也會有所上浮。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❻ 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
1、申請貸款時,應當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第二次貸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於60%;
4、個人徵信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拓展資料: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1、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借款人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三套房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根據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職工在購買房屋的過程當中,如果購買的是第3套以及第3套以上的住房是不能夠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想要進行使用公積金定期貸款並且享受優惠的政策需要是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情況之下,而且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如果是購買家庭第2套住房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
現在不僅僅是購房公積金,商業貸款也已經停止向第3套住房發售,而且住房公積金在使用的過程當中最多能夠使用兩次,如果上一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是不能夠進行下一次貸款申請的。
目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貸款年限可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對於房齡已經超過20年的二手房貸款年限最長為15年。
對於公積金貸款三套房的認定標準是這樣的:
第一種: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三套房。
第二種: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第三種: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此時不管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第四種: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貸款行為,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同名義貸款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第五種: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視為三套房。
❼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❽ 住房公積金二次貸款條件
想用住房公積金申請第二次貸款,貸款人需要滿足公積金中心的一些要求,貸款人需要特別注意以下4個方面。
1.貸款人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時候,一定要結清第一套房子的公積金貸款債務,也就是說名下不能存在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2.對於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許多地區對於首付款的比例也有要求,一般來說,需要貸款人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
3.貸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不管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很難接受徵信報告有污點的貸款人。
4.貸款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來償還貸款,借了的貸款最終還是要償還,如果貸款人沒有足夠穩定的收入,還款就會出現問題。
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時候,貸款人最好還是不要使用公積金賬戶裡面的資金,避免對貸款產生影響。不同的地區對於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會有區別,在申請以前,貸款人可以先咨詢公積金中心。
【拓展資料】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5.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7.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