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佛山收緊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降為30萬
新京報訊(記者 徐倩)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貸款額度、發放對象標准等進行了調整。其中包括非住宅不予發放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降為30萬元;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家庭發放貸款。《通知》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5年。
《通知》規定,貸款以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規劃用途為「住宅」)為發放對象,規劃用途為非住宅的(如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商業或商務用房等)不予發放貸款。普通住房標准為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
《通知》對個人貸款最高額度進行限制,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5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貸款仍不足夠,且個人有償還能力的,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此外,佛山將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發放貸款。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佛山公積金政策收緊,具有很強的信號意義。當前部分城市購房需求依然強勁,公積金貸款確實要防範流動性不足的風險。若不及時調整貸款政策,可能會影響到剛需或首套的貸款需求。後續公積金貸款政策應更多惠及首套購房或首次使用公積金購房的群體,才能真正發揮公積金的作用。」
B. 佛山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即日起受委託銀行受理的貸款申請按新辦法執行,有效期為5年。
法律依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自住房屋時,以其所擁有的住房為抵押物,或提供第三方物業抵押擔保,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貸款遵循權利與義務相應的原則。
C. 佛山:家庭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可再貸,個人最高貸30萬
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3月31日發布《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對2006年2月28日制定並實施《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進行調整,調整了房屋可貸面積標准,收緊了最高貸款額至30萬元,以及調整房屋套數認定標准。調整後的《貸款辦法》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即日起受委託銀行受理的貸款申請按新辦法執行,有效期為5年。原《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20〕50號)同時廢止。
調整一:第三條調整為「貸款以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規劃用途為『住宅』)為發放對象,規劃用途為非住宅的(如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商業或商務用房等)不予發放貸款。普通住房標准,參照省住建廳《關於確定我省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粵建房字〔2005〕58號),『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 的規定執行。」
調整二:第十四條第(一)款調整為:「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可用量確定最高貸款額。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5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貸款仍不足夠,且個人有償還能力的,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調整三:第十六條調整為「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發放貸款。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套數認定標准,以房屋交易記錄、房屋權屬登記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為准。」
對於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家庭發放貸款,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繳存職工家庭成員名下只要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不得再次申請。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是以家庭為單位,並以房屋交易記錄、房屋權屬登記和公積金貸款記錄認定。也就是說,繳存職工家庭成員名下,在佛山市內現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有2套(及以上)公積金貸款歷史記錄,都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2019年4月,佛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曾對《貸款辦法》調整過一次,將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從原本的40萬元/人上調至50萬元/人。也就是,佛山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最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兩年的最高可貸40萬元/人,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年的最高可貸50萬元/人。同時,超過144平方米的大戶型住宅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在2019年4月調整之前,原《貸款辦法》對超過144平方米面積的普通住宅不予發放貸款,調整後規定建築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內部分的房款計算可貸款額,超過的部分由購買人自行解決。
責任編輯:劉秀浩
D. 佛山公積金貸款相關介紹
現在的年輕人都為一間幾十平方的的房子在努力中,有人說現在的年輕人當一輩子的房奴,不單只是老婆奴,還有年輕人在埋怨,沒錢,沒愛,又沒房。其實現實生活中,還是有生路可逃的,據說還有公積金貸款這個玩意的,知道有這個玩意,就可以幫助社會中一部分的人群,我們就以佛山市的公積金貸款為例吧,下面我們就來認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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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的意義及要求
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2年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即可享受公積金貸款。其貸款的條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屬親屬繳存的公積金總額至少達到新購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簡單的說,就是自己每月從工資中取出一定數額的錢,單位資助相同數額,作為住房公積金,存入銀行,由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管理。當你要買房或大修房時,手頭資金不夠,便可以公積金抵押,從銀行貸款(有一定比例)。公積金貸款還款利率比一般商用貸款還款利率較低。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調查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本月起增加五萬元,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獲得貸款20萬元。這項政策並沒有引起佛山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更多熱情,記者了解到,這項政策公布兩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順德管理部沒有接到有關辦理最高貸款額度的申請。而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數據,2006年末,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超過30億元,個貸余額占繳存余額的比例為29.6%,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近20個百分點。
市民阿卓今年要買房置業,本來打算到商業銀行貸款,後來偶然聽到新聞,才知道佛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20萬元,他返單位咨詢,才知道自己符合貸款的條件。阿卓他准備去辦理貸款手續。如果貸10萬元,分10年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所還的全部本息大約少1萬5千元,即使你拿到銀行最大的優惠,也有近萬元的差額。
根據調查顯示:佛山市公積金貸款的實施這方面是做的不夠好的,不能為廣大市民解決沒錢買房的擔憂,佛山市這項政策需要更多的有關部門跟進才更好的為廣大市民解決難題,大家都知道,買房難是現在社會關注的焦點,我們國家有關部門要把買房難的問題搞好,現在朋友們應該知道什麼是公積金貸款了吧,想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佛山同志們注意了,貸款要理清哦!
E. 佛山公積金新政收緊:首套住房貸款未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及《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於2006年2月28日制定並實施《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06〕3號,以下簡稱《貸款辦法》)。
多年來,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及佛山市實際逐步調整《貸款辦法》。現根據國家規定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對《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進行調整,內容如下:
《貸款辦法》第十六條調整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個人可申請兩次貸款;首次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不得向已有兩次貸款使用記錄的職工發放貸款。」
現將調整後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予以公布,從2020年5月1日起執行。原《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同時廢止。
F. 佛山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降為30萬
中國網地產訊 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對貸款額度、發放對象標准等進行了調整:一是非住宅不予發放貸款,住房貸款限制面積段;二是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降為30萬;三是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家庭發放貸款。
全文如下: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及《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於2006年2月28日制定並實施《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現對《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20〕50號)進行調整,內容如下:
一、第三條調整為「貸款以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規劃用途為「住宅」)為發放對象,規劃用途為非住宅的(如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商業或商務用房等)不予發放貸款。普通住房標准,參照省住建廳《關於確定我省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粵建房字〔2005〕58號),『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 的規定執行。」
二、第十四條第(一)款調整為:「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可用量確定最高貸款額。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5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貸款仍不足夠,且個人有償還能力的,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三、第十六條調整為「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發放貸款。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套數認定標准,以房屋交易記錄、房屋權屬登記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為准。」
現將調整後的《貸款辦法》予以公布,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即日起受委託銀行受理的貸款申請按新辦法執行,有效期為5年。原《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20〕50號)同時廢止。
G. 請問佛山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呢
按照佛山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至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兩年的至高可貸40萬元/人,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年的至高可貸50萬元/人。具體的貸款額度還是根據還款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至高限額決定
H. 佛山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可貸50萬元
佛山公積金貸款最高可以貸50萬元了!也就是說,夫妻雙方最高可以貸100萬元!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佛山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該《通知》指出,從5月1日起,佛山開始執行調整後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以下簡稱修訂辦法),佛山夫妻兩人最高可貸公積金100萬元,貸款最高額度從以前的80萬元整整提高了20萬元。
據悉,調整後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將從2019年5月1日起執行。新發生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修訂辦法為准。
變化1:
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提高10萬元 達到50萬元/人
據了解,從1999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之時,佛山市就開展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至今已有20個年頭。2015年至今,佛山市房地產市場經歷了一個波幅較大的周期,又進入另一個特點不同的周期;一些當時制訂的政策已經不適應現時的情況,因此,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對佛山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辦法進行調整,並對佛山市原《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作出修訂。
在原佛山市貸款辦法中,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設定兩個檔次,分別是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最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兩年的最高可貸40萬元/人,而在修訂辦法中,增設一個檔次: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年的最高可貸50萬元/人。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人繳存住房公積金都滿3年的話,家庭最高可貸100萬元。
變化2:
購買超過144㎡住宅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修訂的貸款辦法調整了對普通住宅不超過建築面積144平方米的認定方式。根據住房公積金制度現時僅限於幫助職工購買普通住宅的政策,以及國家和廣東省對普通住宅面積確定為144平方米以下的規定,原佛山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對超過該面積的住宅不予發放貸款。
而在修訂辦法中,該條款調整為:建築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內部分的房款計算可貸款額,超過的部分由購買人自行解決。
變化3:
公積金貸款最多隻能申請兩次
本次修訂辦法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2010年國家為調控房地產市場,對「炒房」現象作了各種限制,其中住建部以建金[2010]179號規定,「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貸款」。
因此,在修訂辦法中,佛山市將此項規定調整為:職工只能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向已有兩次使用貸款記錄的職工發放貸款。」也就是說,即使結清了貸款,但貸款記錄次數超過兩次也會被拒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