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交了首付貸款沒批下來能退房嗎二手房首付交了,銀行貸款下款得兩年,該退房還是怎麼解決
摘要 最好的辦法就是和房主協商。因為你這個退房是不太現實的,退房就屬於違約,要賠付一大筆違約金的。具體的還要看你合同是怎麼簽的,如果有說明退房不退首付款的話,那您這個也是也沒有用的。
Ⅱ 買房子,付了首付,也簽了合同,但是銀行貸款還沒辦下來,能退嗎如果銀行貸款已經辦了,還能不能退
買房子,付了首付,也簽了合同,不管銀行貸款是否已經辦下來,都能退,只是要付違約金(一般房產交易都會有「違約金」條款),盡管可以退。
Ⅲ 買房子貸款辦不下來首付可以退嗎
貸款辦不下來,首付肯定是可以退的,至於能退多少,那要視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貸款下不來,那首付就全部退還給購房者,如果是購房者個人原因導致貸款不成功,那麼首付不會全部退還給購房者,再有一種情況是由於政策原因或者銀行自身的原因導致貸款辦不下來,那麼退款就由開發商與購房者共同協商退款了。
其實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很多購房者因此與開發商產生了很多矛盾,畢竟現在房價高企,一套房的首付那也是掏空了家底,首付給了,可發現貸款下不來,而開發商又不願退全款,哪能這樣啊,其實站在開發商的角度來看,這貸款下不來,問題並不出在他們身上,給了首付,簽了合同,突然又不買了,按照合同法來說,購房者算是違約了,那當然要支付違約金了。至於違約金多少,那就要按照合同上所列的條款而定。
其實購房者在發現貸款下不來的時候,也不必驚慌,首先要找銀行的業務員弄清楚自己房貸下不來的原因,如果問題出在你自己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點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金額,將資料准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
如果重新遞增資料後貸款還是下不來,那就選擇其他銀行再試下,畢竟每家銀行對房貸審批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多試幾家銀行還是不行的話,只能找擔保公司了,不過擔保公司除了需要借款人支付手續費外,還需要支付擔保費、利息費等費用。這個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了。
如果擔保公司出面還是無法解決房貸的問題,那唯有與開發商協商退款事宜,按合同條款走,該退多少就退多少。
Ⅳ 買房子,付了首付未簽合同,銀行貸款批不下來首付能退嗎
可以退的,不過不同情況的處理方式也是不同的。比如說開發商原因,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如果是購房者原因,是需要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Ⅳ 二手房首付款交了貸款貸不下來可以退首款嗎
可以退首付款。如果由於貸款申請人的資質、徵信等原因,貸款貸不下來,那麼,先期支付的首付款應返還給購房人。
Ⅵ 買二手房如果房貸貸不下來是否可以退還定金
看你的中介公司,一般都不會全部退給你的,傭金會扣掉,在決定買房的時候就要去銀行評自己是不是有這個資質,預防出現這個情況
Ⅶ 買房貸款下不來首付能退嗎
可以。先確定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檢查提交貸款的資料是否是正確的,再進行補救。首付一般都可以退回來的,具體三種情況:自身原因導致房貸無法辦理。能夠退首付給你但這時購房者需要支付開發商一定的違約金。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辦不下來。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定金以及損失的利息。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房貸辦不下來。可以起訴並提供相應的證據,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定金。
法律分析:可以。先確定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檢查提交貸款的資料是否是正確的,再進行補救。首付一般都可以退回來的,具體三種情況:自身原因導致房貸無法辦理。能夠退首付給你但這時購房者需要支付開發商一定的違約金。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辦不下來。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定金以及損失的利息。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房貸辦不下來。可以起訴並提供相應的證據,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定金。
1、補救貸款
貸款辦不下來應該先找銀行業務員溝通,了解自己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的原因。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准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
2、換家銀行
一般來說,雞蛋不要放在同一個籃子里。申請房貸也是同樣的道理。如果銀行遲遲不給回話,不妨換個銀行。不同的銀行對貸款條件的規定和審核均不同,說不定同樣的條件在其他銀行就過了哦!
3、找擔保公司
如果是因為購房者的資質不太好,導致貸款辦不下來,但又特別想買這套房子,可以找擔保公司貸款。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的費用會比直接到銀行貸款費用高。因為擔保公司除了需要借款人支付手續費外,還需要支付擔保費、利息費等費用。
4、退回首付
關於貸款下不來,首付是否還能退的問題,相信大家都很關心,有的朋友想直接退首付款,那就只能跟業主協商一下了,主要是希望可以解除合同,達到互不違約、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金。如果上家不願意的話就稍微約定一下賠償金,具體的得看你們是怎麼協商。
是否可以退還首付嗎,這要區別不同的情況來判斷。
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徵信記錄有污點或者還款能力不夠而影響貸款審批,首先應該盡量解決,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等。如果仍無法解決,那隻能解除購房合同了。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百八十六條__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