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貸款買車,兩個人一起簽的字,首付和還貸款都是男方自己掙錢出的,離婚後車判給誰。
根據你的描述,這輛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一人一半,如果一人要車就要給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當然如果你們的貸款還么還完的話,負債的部分也是夫妻共同債務,也應該是要一起償還的。
『貳』 婚後以男方個人名義貸款買車,會不會查女方的徵信
不會。
如果貸款主體是2個人,那麼2個人的徵信都會查看,如果貸款主體只是男方,那麼不會查女方的徵信,女方可能會做為第二或第三聯系人,及時配合銀行電核即可。
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2)婚後買車首付男方貸款女方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借款人要根據收入情況來衡量自己是否適合貸款買車:因為貸款買車後,借款人每月必須按時足額償還貸款,除此之外,還需支付一定金額的停車費、維修費、保險等費用,所以生活壓力將增大,如果沒有穩定的較高收入是難以維持的。
客戶獲得貸款後,一定要按時足額還款,以免因逾期還款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給用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叄』 婚後男方買車,女方一分沒出,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肆』 結婚女方該不該共同付首付
在我看來,如果女方有能力且願意,女方可以共同支付首付,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如果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女方可以不支付首付,男方有錢就買,沒錢就不買,由雙方協商。
一、親身經歷
這個問題其實也已經成為我和周邊同學朋友面臨的一個問題,像本人是研究生還未畢業,但年紀已經比較大了,而且女朋友已經和我談到過結婚買房的事情了。尤其是像我們這些大齡但還未工作,買房只能靠父母的研究生,對這個問題往往會思慮更多。好在我爸媽已經為我付過首付,貸款將來由我工作自己還,女朋友也知道並且同意。實際上,女朋友也考慮過以後工作一起付首付,因為她家裡還有弟弟,父母也不可能幫她付首付,所以我們在這個問題上達成共識,由我父母支付,後期共同還款。
但是像我有個同學就會在這個問題上很糾結,因為他家裡條件也並不好,在南方省會城市買房壓力還是有點大的,而他女朋友家庭條件也不錯,又是獨生子女。他跟我聊過這個事情,表達過想讓女方能幫忙一起付首付,先結婚,然後工作一起還房貸,但是又不太好意思跟女朋友這么說。最後,鬧得也不歡而散。
雙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新婚姻法相關法律(干貨)
(1)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說人話:誰買的算誰的,婚後共同還貸款的部分由產權人向另一方還錢。
(2)房產證上加名字婚前婚後一樣嗎?贈與如何分配房產?
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因此,婚前或婚後加從法律效力上來說並無區別。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成功的,離婚時房產正常分割,贈與被撤銷時,房產不予分割。
說人話: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3)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說人話:一方父母買房算作自己子女的房產,跟另一半無關,除非明確表示是贈與夫妻雙方的。雙方父母同時出資的,離婚時按出資比例分割財產。
(4)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說人話: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其中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另一方的出資額只能當借的債權。
我們在婚姻中 更多地是相愛互助,當然也不能讓自己受傷被欺騙。希望大家好好了解相關法律,在不破壞感情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婚前財產協議!
『伍』 婚後分期買的車,分居後男方在還車貸,離婚後女方有權分割這個車嗎
婚後分期買個車,分居以後男方還在還車貸,這個財產的劃分的確是很麻煩的。但不管怎樣是婚後的財產,所以對方有分局財產的權利。也建議你詳細咨詢律師
『陸』 結婚後買車是共同財產嗎比如男方付全款,女方一分錢都不付也算是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你們婚後買的車,應該屬於共同財產。
但有一情況除外,即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支付的車款(全款)是由你婚前的個人財產支付的,那麼,這個車可以界定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可以主張不予分割。
反之,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車款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全額支付的,那麼,該車只能界定為你與女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你的車是你首付後使用車貸,即使你首付的錢是婚前個人財產支付的,但還貸部分可以界定為你與妻子的共同財產還貸的,那麼,該車的所有權雖說是你的,但還貸的部分還得界定為夫妻以婚後的共同財產還貸。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柒』 婚後以男方個人名義貸款買車,會不會查女方的徵信
會查,因為婚後你貸款買車就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等於是以家庭為單位買車,這種情況銀行是會查夫妻雙方的徵信的。
(7)婚後買車首付男方貸款女方擴展閱讀:
一、夫妻徵信新規定
1、此前,關於夫妻徵信又出台新的規定,尤其是還款時間,下面就來具體看看夫妻徵信新規定。
2、舊版徵信與新版徵信的區別是「將還款記錄保持2年延長到5年」,銀行本來只可以查詢2年的還款記錄,現在可以查詢5年。
3、其次是關於離婚買房,首次購房的情況下,首付只需要30%左右,而夫妻買房,按道理算是算兩人的第一套房,婚內買房由於只有一方是主借款人,所以另一方不會出現在銀行的房貸徵信記錄里。所以有夫妻離婚後,讓不在銀行房貸徵信記錄里的一方再單獨買一套,也算是首套,買了之後再復婚,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新徵信規定,如果夫妻雙方作為共同借款人,將不再只體現一方,而是體現在雙方徵信上。
二、新版徵信夫妻對方負債顯示嗎
1、徵信在生活中無處不在,徵信報告記錄了個人的所有跟徵信有關的情況。尤其是新版的徵信,變得更加嚴格,對於個人的不良信息記錄會保留5年。那麼新版徵信夫妻對方負債顯示嗎?
2、實際上,不管是新版徵信還是舊版徵信,夫妻雙方的徵信報告都不會顯示對方的負債記錄。
3、不過,對於已婚的人來說,新版的徵信會在徵信報告上顯示配偶的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信息,不會直接顯示對方的負債。如果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無論是誰作為主貸人,對方的徵信記錄都會顯示配偶的房貸負債。若是夫妻雙方離婚,那即使是非主貸方也會被認定為有房有貸,再次申請房貸的話,就屬於二套房貸款了。
三、夫妻能代替打徵信嗎
夫妻能代替打徵信嗎?一般來說,夫妻之間是可以相互代打徵信的,以下是具體方法介紹。
1、代打的一方作為代理人到當地人民銀行列印徵信報告,不僅要帶上雙方的身份證,還需要委託人提供正規的、有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才可以。
應提供委託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託公證證明供查驗,同時還要填寫《個人信用報告本人查詢申請表》,並留委託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授權委託公證證明原件備查。
2、代打的一方可以在電腦上登錄「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官網,進入「互聯網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台」查詢丈夫的徵信,再將查詢到的徵信報告電子版下載下來,然後列印出來即可。
3、代打的一方可以帶上雙方的身份證去當地人民銀行授權的一些商業銀行網點的自助查詢機上查詢、列印徵信報告。
『捌』 婚後男方付了首付每月還貸款,買房子寫的女方名字,但是每個月的貸款是男方還的,假如離婚了怎麼辦
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因為是婚後購買的,而且寫的是女方的名字,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男方付首付、還房貸,這些都不影響房屋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性。
『玖』 和男朋友沒有結婚,買車男方給的首付,名字是女方的,貸款也是女方支付,車子歸屬誰
1、雙方認可事實,那麼雙方就都有一定的「股份」。
2、若男方提供不了付款時的證據證明,那麼就只能歸女方所有。或者只能證明女方和男方之間有債務關系,和車子無關。具體要看證據的提供情況而定。
口頭約定也算協議,但要雙方承認,或者有無利益關系的第三方證明即可生效。
『拾』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房婚後男方家出錢還的全款,婚後男方家裡人出錢貸款買車,男方家裡還車貸,離婚咋分
您好,房屋部分,如果男方能提供完整的證據鏈,證明首付款、還貸款項均來自其父母,女方分割該房產的可能性很小。根據法律規定,男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離婚時可以分割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但因你們婚後並未以共同財產還貸,則無法要求分割對應的款項。
車輛部分,因是婚後購買,在沒有特別約定歸一方所有的情況下,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即使資金全部由男方家裡出,女方仍舊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份額。當然,法院裁判中,是會依據出資比例,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來判決的。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__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_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