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全部取出來
東莞住房公積金全部取出來流程:
1、關注住房公積金公眾號;
2、點擊辦事大廳,查詢辦理;
3、依次點擊個人中心自助服務,完成資料填寫和認證;
4、點擊租房提取,點擊下一步、開始認證,提交。待審核通過後,租房提取金額至銀行卡。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公積金的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有兩個特徵:
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Ⅱ 東莞公積金交了一個月怎麼不能提取
摘要 提取公積金是有要求的,一般是還款一年以後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然後公積金每年一般是提取不超過兩次。公積金提取買房貸款,貸款已經還一個月,但是無法提取,可能是你的公積金很少吧!不夠支付房款,公積金是付利息用的。
Ⅲ 東莞推公積金新政:最高貸款額度下調30萬、異地提取門檻提高
9月23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簡稱「東莞公積金管委會」)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根據調整後的新政,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均下調30萬元,調整後分別為90萬元和50萬元。
東莞公積金管委會指出,在中美貿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可以預見今年至今後較長的一段時間公積金供給側壓力較大,為緩解流動性緊張壓力等,需要及時收縮放貸規模,從而調整最高貸款額度。
從最高貸款額度具體上限的調整來看,此次新政明確,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90萬元,略高於該市平均貸款金額(85.69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對職工購買二套改善型住房繼續提供一定支持。
此外,此次新政還增加了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的條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
對此,東莞公積金管委會解讀稱,利用政策漏洞以買賣異地房屋特別是二手房的方式套取公積金成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主要手段,非法中介夥同或幫助提取申請人通過買賣異地二手房等短期購房行為,違規套取公積金並從中牟利。與此同時,從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證的違規套取行為來看,均具有購房地缺少限購限售政策、所購房屋面積小、提取間隔時間短、提取金額極其接近房價等情況。新規的出台也是為堅決打擊違規提取亂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公積金良好運行秩序。
根據通知,以上政策的執行以向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系統遞交業務申請登記的日期為准。若10月19日前只是提交了資料,未向業務系統遞交業務申請登記的,10月19日(含)起按新政執行。
Ⅳ 東莞已封存的公積金怎麼取
已封存的住房公積金符合條件可以提取。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是指職工因各種原因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條件時所處的一種狀態。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為封存戶。
住房公積金封存後的處理辦法:
1、將已經繳納過的公積金取出來,如果是因為離職原因,也就是說不在原來的單位工作了,可以申請將已經繳納的公積金取出來。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辦法辦理申請手續,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內的;
(2)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所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且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戶集中封存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9)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如不符合規定的允許提取的條件,則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儲存余額,其賬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專戶統一封存管理,待職工符合轉移或提取條件時,再向中心提出申請。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單位.可以由新單位啟封繼續繳納.待職工符合轉移或提取條件時,才能提取。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相對於商業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利率較低,還款方式靈活,首付比例低的優點,缺點在於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
Ⅳ 東莞封存的公積金如何提取
一般封存六個月,需要離職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在公積金中心提取,你已經就業一般只能規定只能轉移不能提取,但具體事宜需問東莞公積金中心。
Ⅵ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嗎
可以提取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東莞公積金提取情形:
1、償還購房商業貸款。2、裝修。3、物業管理費。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5、退休。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7、出境定居。8、償還東莞市公積金貸款。9、租房。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11、非東莞戶籍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2、東莞戶籍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3、低保。14、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身患重大疾病。
東莞公積金提取額度規定:
1、償還購房商業貸款:該筆貸款結清當月賬戶余額,但夫妻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可超過貸款實還本息總額;
2、裝修:一次性提取職工當前賬戶余額65%的金額,上限不超過10萬元,夫妻雙方可分別申請;
3、物業管理費:不高於職工月繳存額(包括單位+個人)的30%且不超過1500元;
4、購買: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5、建造、翻建、大修:建造/大修/翻建住房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可超過發票所載支出,且不可超過計算單價2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的預(決)算金額;
6、退休: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職工本人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賬戶;
8、出境定居:本人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賬戶;
9、租房:不高於職工月繳存額(單位+個人兩部分)的65%且不超過1500元的金額;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職工本人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賬戶;
11、非東莞戶籍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本人賬戶余額;
12、東莞戶籍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本人賬戶余額;
13、低保:提取賬戶全部余額;
14、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身患重大疾病:最大可提取金額不可超過實際支付的治療費用。
(6)東莞不能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
1.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3.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Ⅶ 東莞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目前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等形式,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東莞公積金提取辦法》第六條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一)項,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戶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不超過發票所載支出,且不超過計算單價2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的預(決)算金額。其中:(一)購買自住住房的,已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可申請提取發證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以下簡稱「當月賬戶余額」);未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經當地職能部門登記備案後,申請提取房產備案當月賬戶余額,待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後,可申請提取發證當月賬戶余額。(二)建造本市或戶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應提交縣級或以上職能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可申請提取發證當月賬戶余額;房屋在建的,另應提交土地權屬證明、縣級或以上職能部門出具的用地批復和報建批復,可申請提取相關部門批准建造當月賬戶余額。(三)翻建本市或戶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應取得縣級或以上職能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和翻建批復,並提交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可申請提取相關部門批准翻建當月賬戶余額。(四)大修本市或戶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應取得縣級或以上職能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及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確認房屋安全級別為C、D級程度,並提交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可申請提取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出具當月賬戶余額。本情形提取後半年內職工需提供大修工程完工報告,公積金中心可進行事後核查。(五)通過繼承、贈予方式取得產權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東莞公積金提取辦法》第七條 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二)項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首次申請應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內提出,提取的時間間隔不少於6個月(已辦理逐月劃扣服務的除外),可提取至該筆貸款結清當月賬戶余額,但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貸款實還本息總額。借款(貸款)合同未載明所購買房產地址、還款賬號、借款期限等信息的,公積金中心應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補充完整相關信息。
Ⅷ 東莞住房公積金全部能提取出來嗎
可以的,需要滿足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8)東莞不能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Ⅸ 東莞住房公積金全部能提取出來嗎異地購房後如何全部提取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需要哪些材料
摘要 根據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東莞公積金繳存職員異地購房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需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首次辦理提取手續時候需提供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還款存摺/還款對賬清單、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提取轉賬賬戶。該筆貸款仍處於正常還貸期間的,再次辦理時候需提供首次辦理資料,但無需提供個人住房借款合同。該筆貸款已結清再次辦理時候需提供貸款結清證明、利息清單/利息發票、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提取轉賬賬戶(已辦理綁定賬戶的無需此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