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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公積金貸款政策2021

發布時間: 2022-06-09 04:33:54

『壹』 在燕郊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只要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就可以辦理。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3份(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2.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和離婚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
3.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開發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大房證復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證擔保的,需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原件3份並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復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發票、收據、銀行進賬單、現金交款單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貳』 在燕郊買房子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樓主:
燕郊的行政歸屬是河北省,暫時不能使用北京的公積金。但你可以咨詢一下北京是否可以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如果可以使用異地貸款的話就可以直接申請了。

『叄』 住房公積金新政策2021

2021住房公積金新政策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可以超過總房價。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具體如下: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肆』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2、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3、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1、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優先支持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等;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3、優化流程、嚴格審核、懲戒失信。明確,優化提取審核流程。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伍』 2021年公積金新政策

公積金新政策是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及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應提供在不動產登記系統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購房全款發票。
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於購房後2年內,憑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借款人(含已經出具異地貸款證明、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為認真落實國家審計有關要求,確保國家政策落實,現對有關業務政策調整如下:
1、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方可辦理銷戶提取;
2、職工在本市穩定繳存半年以上,且賬戶狀態為正常的,方可准予辦理異地繳存資金轉入手續;
3、嚴格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繳存地和購房地的房屋套數核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4、加強對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及貸款狀態的核查,不得向已申請兩次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或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審批並發放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