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方付首付共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一、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屋怎麼分
1、具體如下:
(1)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離婚後共同財產怎麼分
1、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B. 買房付了首付後離婚了,貸款能批下來嗎
貸款已經辦理,就是需要夫妻倆履行借貸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款,
購房合同也在房管部門備案登記,
所以,不能退房,
可以協議住房歸一方所有,沒還清的貸款歸得到住房一方個人債務,給予另一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
再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按了手印,做個公證,
離婚後,離婚協議生效,
以後還清貸款,雙方一起到房管辦理住房析產過戶給一方就可以,
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起訴維權。
C. 婚前首付婚後還貸離婚後怎麼分
婚前首付,婚後還貨,離婚後只有婚後房貨這塊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還貸這塊,婚前首付是誰的就是誰的,無需分割。
D. 女方付首付,男方還房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首付女方家裡付的,房子歸女方,扣掉首付,其餘可以一人一半,盡管婚後是男方還貸,但這也是雙方的共有財產
E. 如果在婚前是男方付的首付,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婚後雙方還貸款。假設離婚了,房子是誰的
好像按法律也算共同財產,你可以查一下婚姻法確定下。
不放心的話去房管中心改成兩人所有。這是一個考驗,呵呵
F. 婚前父母買的房子交的首付,後面貸款也是父母出,現在夫妻要離婚女方有資格分割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婚姻家庭組織解釋(一)》第七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處理。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人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該不動產登記人的個人債務。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貸款和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時,不動產登記一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對另一方予以補償。」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對房屋分配方式有財產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房屋。沒有約定的,男女雙方結婚後,男性父母償還全部住房貸款,並有明確約定,貸款及貸款對應的住房福利只給男性個人,住房是男性的個人財產,女性不能分割住房的所有權。如果婚後男方父母只償還部分貸款,如果男方或女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或者男方父母明確表示貸款是為男女雙方償還的,那麼男方需要補償女方婚後支付的錢以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需要明確的是,除非男方同意,即使是後一種情況,女方能得到的也不是房屋的產權,而只是婚後償還貸款的現金補償及其相應的房屋升值。
你好,如果這是你父母的個人財產,女方無權分割。但是離婚涉及的房子會稍微復雜一些,需要考慮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首付和貸款款由誰的賬戶支付。1.如果首付是父母賬戶出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你父母出的首付,可以看做是個人給你的禮物,女方分這部分比較難。2.如果貸款是父母轉給你的,你每月還房貸。婚姻期間支付的房貸及房屋相應增值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有權要求分割。具體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以下是法律條文,可以看看。【相關法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釋義(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支付購房款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G. 剛買完房子付過首付貸款還沒下來,要是離婚的話怎麼辦
怎麼會這樣快就更改了這樣大的事情的處置方法?
即將結婚或已經結婚了,已經到了成年人的行列。考慮問題要全面、慎重。不宜朝令夕改。
房產,通常都是積攢了很久的積蓄才決定要購置的。剛剛付過首付,已經開始辦理貸款(房貸),這件事情已經開始走上了一條正規的程序,在此期間不應該馬上採取放棄的初衷。
聽你的介紹,你們這是已經起了結婚證,還沒有到新房居住的小夫妻。因為兩個人在一些問題上處置的意見不統一,才想到了要離婚。
此時間,銀行的貸款問題你是無非終止交易的。這種程序的走向不會停下來。因為這不是兒戲。
你們現在如果辦理離婚,只能是誰要房子誰就得按月還貸款。要是兩個人共同交的首付款,要房子的人,就要把另一個人的一半首付款還回去。
這對既要還房貸又要還一半首付款的人可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什麼問題導致的兩個人非要離婚不可?
這種結局會把要房之人壓得喘不上氣來的。
兩人坐下來冷靜冷靜,好好分析一下爭論的症結在什麼地方,好好捋順思路,各自都退一步。問題尚可有迴旋餘地。
買房子,這是你自己的大事情。不是兒戲。
買房子不是去菜市場買土豆,不合適,可以回去退掉。這是需要銀行很多部門嚴格審查,層層把關,最後才能審批下來的事情。
解決你們自己的問題,總比終止房貸要現實的多。
這是我的考慮。供你們參考。
H.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這位朋友,如你所說的,以後一旦有了變故,按照證據來判斷幾方的出資,然後按比例分割房產。因此,誰出資的就要留好票據。轉賬的反而比較放心,就怕是當面給的現金,證據不好保留。談話是敘述的錄音錄像,也算證據。
I. 貸款購房後夫妻雙方離婚,女方要求補辦貸款卡,這會影響男方正常還貸嗎
房價越來越高,很多夫妻都選擇貸款購房,先交首付,然後再進行分期還貸,關於貸款購房後夫妻雙方離婚,女方要求補辦貸款卡,這會影響男方正常還貸嗎? 我認為不會影響男方正常還貸,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雙方結婚之後貸款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割,貸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都應該平分。其次,在婚姻存續關系之內,夫妻貸款需要按時償還,即使是離婚了,也是一樣的。最後,不管女方有什麼樣的要求,只要是合法的,法院會予以支持。如果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聘請專業的律師為自己解答。
一:離婚時的房產需要進行分割,貸款部分也要根據實際的經濟情況進行判決。
雙方結婚之後貸款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割,貸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都應該平分。
我認為不會影響男方還貸,貸款如果不及時歸還是會收取一定的利息費的。關於貸款購房後夫妻雙方離婚,女方要求補辦貸款卡,這會影響男方正常還貸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進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