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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

發布時間: 2022-06-11 23:16:40

1.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行?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又有什麼不同呢,今天就給大家一一詳細列出了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的實施細則,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的疑問了。

上海發布公積金購買經適房貸款細則,規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請經適房及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人配偶和經適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60萬。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實用細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滬府發[1999]27號)、《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是指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且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條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並以該住房抵押作為反擔保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貸款條件:

(一)符合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二)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各項條件。

第四條(共同借款人) 為提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籌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和產權人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申請人,經本人同意可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第五條(貸款金額的確定) 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辦法是以戶為基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別計算貸款額度後累加,具體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現行規定的貸款限額標准確定。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第六條(補充還款人) 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補充還款人的范圍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經補充還款人本人同意,並由市公積金中心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還款。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除按現行貸款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原件)。

申請增加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補充還款人的,還應提供補充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原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

第八條(貸款受理單位) 市公積金中心所屬區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系統和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擔保機構的經辦網點,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及辦理工作。

第九條(貸款的審核)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受理審核按下列步驟操作:

(一)貸款受理單位審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單位應在借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備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准予貸款的,由貸款受理單位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並向受託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由受託銀行辦理放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申請人並退還材料。

(四)若借款申請人對貸款受理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貸款受理單位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復議。

第十條(合同簽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託銀行、保證人等應當以面簽形式簽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簽訂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實行保證擔保方式,擔保機構作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應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足額抵押給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

第十二條(貸款風險防範) 貸款受理單位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審核;貸款管理部門應加強貸前、貸中、貸後的管理和監督;貸款擔保機構應根據業務委託的要求,做好貸款擔保及貸款後續工作。

第十三條(貸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提取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留足一定余額以確保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組織實施) _本實施細則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實施時間) _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

2.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提交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資料,貸款銀行受理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手續;貸款銀行直接轉入借款人的貸款專用賬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3. 職場新人在上海買房,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

說到購房貸款,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用公積金貸款的方式來還房貸,但是對於具體的申請流程,小編在這里為大傢具體梳理一下,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申請流程。上海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申請流程。①政策咨詢凡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在上海居住... 想了解更多關於申辦上海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流程的知識,凡是抓緊時間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到上海房地產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上海房保")辦理。


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受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的受託銀行在收到貸款申請和符合要求的各種資料後,應對借款人進行貸前審查,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根據擔保公司的擔保辦理證明或受託銀行出具的質押辦理證明,出具貸款劃款通知書。受託銀行應根據貸款轉讓通知書,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賬戶發放貸款。



提交資料。借款人自己抓緊時間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門申請公積金貸款,選擇該中心提供的擔保,發生糾紛時應提交所有革委會的申請,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首付款證明材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等。


4. 上海公積金裝修貸款申請流程

第一步:申請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在售房單位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按表填寫並准備相關材料,確定貸款金額;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憑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
3、購買具有完全產權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長房置換擔保有限公司辦理申請。
第二步:審核
售房單位或擔保公司將借款人資料連同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等材料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第三步:簽訂貸款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後,通知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四步:擔保
1、購買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的開發商所建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辦理抵押手續前由開發商為借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2、購買有產權證、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抵押科辦理抵押登記,帶相關手續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房屋他項權證;
3、購買有產權證、無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步:銀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中心向委託銀行發出《准予放款決定書》,通知銀行放款。
第六步:還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還款額的約定,按月向銀行還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5. 上海公積金沖還貸辦理流程

上海公積金沖還貸辦理流程如下:
用戶可以去貸款銀行辦理沖還貸業務。在房貸申請成功並且首次還款成功之後,用戶可以攜帶好身份證、公積金賬戶以及最近一次的還貸憑證去辦理即可。對於沒有簽訂購房合同的用戶,可憑相關證明材料按月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受理網點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手續。對於申請者來說,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時,優先歸還公積金貸款。而且,選擇月沖、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以歸還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除此以外,已經辦理了提取還貸終止業務的貸款賬號一年內不得重新進行委託受理操作。
拓展資料
一、沖還貸方式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二、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託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託協議滿一年以後生效;委託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託,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託;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後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並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三、辦理業務
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四、變更/終止業務
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6. 上海純公積金貸款流程及時間是什麼

買房純公積金貸款流程分為以下幾步:
第一步:提出申請:借款人需要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提交相關的資料。
第二步:初步審查: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會根據借款人提交的申請對其進行一個初步審查,評估他的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等等。
第三步:評估:借款人需要攜帶《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讓評估機構對自己要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第四步:貸款審核:借款人需要攜帶《評估報告》和初審材料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審核通過,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就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第五步:辦理擔保手續、簽訂合同,銀行放貸:借款人需要攜帶《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去辦理擔保手續,然後簽訂合同。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還要和受託銀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最後受託行會將貸款直接轉入售房方的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7. 上海公積金貸款怎麼貸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提交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資料,貸款銀行受理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手續;貸款銀行直接轉入借款人的貸款專用賬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8. 上海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每個銀行都能辦嗎

一、辦理流程:

借款人預約(預填寫)——受理網點受理(審批、名下房產查詢、徵信查詢)——通知過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領取抵押證及通知放款——銀行放款。

二、辦理場所:

1、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

2、如申請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

(8)上海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

4、當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6個月),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

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7、必須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相關合同或者證明文件、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貸款用途為購房的,所購買的房屋必須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條件:

(1)購買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須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作為共同借款人;

(2)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產權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