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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22-06-12 08:15:47

1. 6月份交5月份的公積金正常嗎

正常,是可以補交公積金的。
公積金,一般指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每個地方每個單位繳納的額度不一樣,一般為單位交一份,個人交一份。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拓展資料】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基本要求是,職工所在單位為其建立住房公積金之日起,到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12個月,並足額繳存。 按照《長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個人不能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出現問題,職工也不能以個人名義替單位為個人補繳住房公積金。 問題:住房公積金的利率比商業貸款利率高還是低?能用什麼還款方式?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利率低。分為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還款方式,可任選其一。
問題:能否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商鋪?
答:住房公積金無論貸款還是提取,都只能用於自用住房。商鋪、車庫、庫房等非住宅都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住房公積金。
問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過哪家銀行可辦理?
答:可通過建行、交行、中行、農行、工行、光大銀行和長春市商業銀行辦理。
問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金額是多少?最長期限是多少年?
答:最高40萬元,超過40萬元由貸審委員會確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是20年,但原則上不能超過職工本人法定的離退休年齡。
問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哪定的?
答:中國人民銀行。
問題:為什麼不是所有在售樓盤都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開發商先前承諾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而後卻不能辦理了怎麼辦?
答:樓盤必須是與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約的,未簽約樓盤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開發商的承諾與長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無關,需要跟開發商解決。 問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落名問題
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必須是申請人自己使用。如果產權證想落非申請人的姓名,需要跟開發公司溝通,在辦理產權的時候更改。
問題:二手房能否辦理公積金貸款?
答:二手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房齡的要求是不能超過15年。另外,產權證和土地證都有的房屋,可直接到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如果無土地證,必須通過長房置換進行擔保,交納擔保金之後才能辦理。
問題:為什麼我不能同時用公積金貸兩套房子?
答:按照規定,一個人同時只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一套住房。若想買另外一套住房,必須等正在貸款期的住房還貸完畢,才能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 問題:什麼是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答:是指借款人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滿足其購房需求時,同時向商業銀行申請部分商業貸款,而由不同性質的資金共同構成的貸款。
問題:我丈夫用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為什麼我不能再用公積金貸款了?
答:按照規定,夫妻雙方都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問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開發商向我收取辦理費300元合理嗎?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收費中沒有「代辦費」一項,這屬於開發商的行為,與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關。
問題: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可以用房子以外的抵押物嗎?
答:可以。可用國債、銀行定期存單等有價證券;可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還可用符合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譽等級評定條件的信譽貸款。
問題:在按揭購房之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是否可以提取出來用於交納首付款?
答:不可以。應在貸款之後提取,但每年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每年應還貸款的本息總和。

2.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所購買樓盤的開發企業已與中心簽訂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職工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齡不超過39年,且售房人及共有人具有完全處置的權利。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3. 長春市公積金貸款條件及政策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固定職業、穩定收入、良好信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所在單位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且申請貸款前6個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4、本人及配偶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5、本人及配偶沒有或已解除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或質押;
6、購買自住住房,並且是購房合同約定的買受人或共有人;
7、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關規定;
8、法律、法規、規章和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4. 長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自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實施以來,我市通過加大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和歸集力度,截止2011年末,我市已有9543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為919,026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切實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我市於2007年發布了《關於長春市城鎮務工人員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暫行規定》(長公積金管字〔2007〕2號),為進城務工人員提高居住水平、維護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制定了法律依據。至2011年末,共為135,671名城鎮務工人員開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了住房公積金。


一、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繳存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個人有什麼意義?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十六條規定:

(一)、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

職工

的含義是什麼?

是指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聘用) 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


四、單位如何辦理登記建戶?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建戶時,填寫《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建戶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匯繳清冊》,攜帶單位公章,持下列材料,到所處轄區分中心歸集科(分理處)辦理登記建戶前的審核。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二)、勞動用工手冊;

(三)、職工工資表;

(四)、銀行開戶許可證。

經分中心審核後辦理賬戶設立手續,並於設立賬戶之日起20日內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住房公積金怎樣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月底前發放工資的單位須在月底前)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託銀行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六、單位和職工的月繳存額如何計算?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七、新參加工作和新調入的職工月繳存額如何計算?

新參加工作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月繳存額均為職工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八、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確定?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嚴格按照工資總額執行,計算繳存基數的工資項目以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為准。


九、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標準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原則上不超過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倍。 《關於調整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標準的通知》(長公積金管字〔2011〕3號)


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調整?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本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十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怎樣規定的?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不低於各7%,原則上不高於各12%。 《關於調整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長公積金管字〔2007〕8號)

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個人繳存比例可分別為20%和8%。 《關於規范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若干問題的意見》(長公積金管字〔2007〕3號)


十二、如何查詢單位繳存信息?

查詢單位繳存信息或下載、列印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單,應持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到所處轄區分中心歸集科(分理處)或受委託銀行辦理。


十三、如何查詢職工個人信息?

(一)、櫃台查詢

查詢職工個人繳存信息或下載、列印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單,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到所處轄區分中心歸集科(分理處)或受委託銀行辦理。

(二)、電話查詢

撥打118114轉 公積金查詢或撥打0431-85889500按語音提示查詢。職工輸入個人住房公積金十位賬號,默認密碼為888888(2008年6月30日以後建戶的職工,密碼為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的後六位)。電話查詢僅能查詢賬戶余額,查詢結果為實時數據,與中心機房資料庫同步。

(三)、自助機具查詢

持住房公積金卡,在發卡銀行各網點自助機具上查詢。

(四)、網路查詢

登陸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網: www.cczfgjj.gov.cn。職工輸入個人住房公積金十位賬號,默認密碼為1234。網路查詢可查詢賬戶余額及自2008年6月30日至今的個人繳存明細,查詢結果為周數據,每周更新一次。

電話、網路查詢方式中,職工遺忘密碼,可通過中心信息處找回密碼。


十四、李
XX
因工作變動,調到北京市工作,如何將在長春的住房公積金轉到新調入的單位?

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持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轉入接收函或個人開戶證明,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到原單位所處轄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歸集科(分理處)辦理賬戶轉移。


十五、王
XX
身份證與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身份證號不符,該怎麼辦理?

持由長春市公安局身份證信息中心或其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其單位所處轄區的分中心歸集科(分理處)更改。


十六、單位未為職工建戶繳存住房公積金,該怎麼辦?

可向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中心將對職工所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進行檢查,如情況屬實,向該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舉報電話:市中心稽查處 0431-88986851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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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什麼條件

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所購買樓盤的開發企業已與中心簽訂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職工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齡不超過39年,且售房人及共有人具有完全處置的權利;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6. 長春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需要交滿多長時間才能貸款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所在單位已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的;
4、戶口遷出本管轄區或戶口不在本管轄區的;
5、屬於本管轄區內農業戶籍人口的;
6、本管轄區內非農業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兩年以上的;
7、本管轄區內非農業戶籍職工工作調轉至外省或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在外省重新就業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所在家庭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九)遇到下列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市政府列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內的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療的;
2、家庭中子女考取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無力供其就學的;
3、遇到其他突發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的;
4、本市家庭購買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十)非本市城鎮務工人員租賃住房的;
(十一)中心根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規定的可以提取的其它情形。
第四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三條(一)、(五)、(七)、(八)、(九)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規定或中心規定的期間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在賬戶被依法解凍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二)未按時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中心限制提取期間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三)使用虛假證明材料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經查實,在中心限制提取期間內再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四)已以償還購房貸款名義提取過,在該筆貸款尚未還清之前又以購買其它住房或償還購買其它住房貸款名義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五)已簽訂協議委託中心提取其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在協議有效期內本人及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7.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決定

一、第二十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拒不交繳住房資金的單位,由市房改辦處以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二、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住房資金貸款的,由市房改辦通知其開戶行劃回貸款本息,並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三、第二十三條修改為:本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長春市住房資金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