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公積金 » 公積金貸款71萬10年
擴展閱讀
北京公積金貸款可算房貸 2025-02-08 21:28:20
公積金貸款條件6個月 2025-02-08 21:07:11

公積金貸款71萬10年

發布時間: 2022-06-12 16:19:49

A. 我要用公積金貸款17萬,貸10年,那種還貸方法最合算

公積金一般分年充和月充,從合算的角度看,本金還得越快越劃算。
年充就是1年一充,一次性沖,可以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充掉本金,每月自己還款,這樣省利息,但每月還款壓力較大

月充就是按月去還,壓力小一點

比如你貸17萬,公積金余額有3萬,就可以直接一次性充掉3萬,按本金14萬計息,如果是月充,就是每個月減去一點點,第二個月——第12個月還是按16萬多計息,這個利息還是很高的,還了一年後發現其實本金沒還多少

總還款額(本金+利息)肯定是年充抵於月充,但如果從投資的角度看,如果現金留在你手上年投資回報率能大於貸款利率,你可以不急於還貸,做其它投資:)

B. 公積金貸款60萬分10年每月還多少

現行公積貸款五年期以上利率為年利率3.25%,月利率為3.25%/12,60萬,10年(120個月):
月還款=600000*3.25%/12* (1+3.25%/12)^120/((1+3.25%/12)^120-1)=5863.14
利息總額=5863.14*120-600000=103576.80
說明:^120為120次方

C. 公積金貸款買房70萬十年後准備賣掉貸多少年合適

這種情況的話帶著年限越長越好吧。

D. 住房公積金貸款80萬10年每月還多少

假設是「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假設公積金貸款執行利率是3.25%,那麼,年利率=3.25%,月利率=年利率/12=0.27083%

【公式】月還款額=貸款額*月利率/[1-(1+月利率)^-還款月數]

月還款額=800000*0.27083%/[1-(1+0.27083%)^-120]

月還款額=7,817.52元

還款總額=938,102.68元

利息總額=138,102.68元

結果:

在假設條件下,這筆貸款每月還款7,817.52元;還款總額938,102.68元;利息總額138,102.68元。

E. 公積金貸款問題

公積金貸款有數額限制,一萬貸10萬好像,具體的你可以問問社保局或者信貸部,他們都很清楚。詳細的你打電話吧提前問清楚在操作。

F. 公積金貸款10萬,10年還清,每月應還多少利息是多少如何計算利息

你問的太籠統了。
一是先息後本還是等額本息。是決定每月還貸多少得。
二是利息多少是按著你每月的還貸而來的,
一般公積金貸款利息在3-6厘之間
等額本息的比較多,先息後本的比較少。
另外就是信貸,沒有十年的,市面上的銀行最長信貸就是五年。
看你自己能接受什麼還款方式,就是你每月能還多少錢,再去選擇合適的貸款方式,希望能幫到你

G. 我公積金貸款7萬,貸款10年,每個月需要還貸款額為多少

貸款7萬,10年,月利率:千分之3.225,按等額本息,即每個月還款額一樣計算:704.4元;按等額本金算:第一個月809.08元,第二個月807.2元,第三個月805.32元,每月差不多少還1.88元。

如果有提前歸還本金的話,就重新計算。

建議:在月還款額負擔得起的情況下,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較合算。沒有提前還款,10年總利息負擔可減少(13657.96-14527.83)869.87元。(利率保持不變情況下)

H. 70萬公積金貸款10年,每月還多少

70萬公積金貸款10年,等額本息每月還7087.16元。

I. 公積金貸款100萬10年月供多少

大概估算的話:等額本息還款:月均還款9771.9元;等額本金還款:首月還款11041.67元。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幾個特徵: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公積金具有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