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賣房的首付款可以用嗎
重大事件可以用,比如家人生病,如果沒有其他大事,小事的話還是不要動它比較好,畢竟擁有自己的一套房,還是比較有安全感的
B. 請問我要賣房,但對方要貸款,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貸款買房程序: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買方給你定金,然後你們准備好相關資料去貸款銀行面簽。在過戶的時候買方支付首付給你,等房產證辦理下來變成買方的名字再遞交給貸款銀行,由於銀行之前是審核通過的了所以會看到房產證直接房款到你賬戶上。
注意事項: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並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後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後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後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後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六、交房時的物業登記及相關水、電、有線電視、煤氣等等的過戶及房屋情況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後發現這些問題而產生付費上的扯皮應交稅費。
(2)賣房能不能用對方首付還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就是以房屋抵押的形式向銀行貸款購買房屋,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其貸款買房流程也就是從事貸款買房這一系列活動的具體操作步驟。
二手房價格雖然較一手房低,但卻會出現較一手房更多的問題,二級市場自開放以來,買房者與賣房者心態一直不平穩,對市場價格拿不準,賣方總希望把自己的房與商品房比較,定價較高;買房者認為房改房是舊房,價格應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
1、交易雙方當事人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其成交價格時,房地產管理部門如果認為明顯低於市場價值,會委託具有一定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的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此外,交易雙方為確定合理的交易價格,也可以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以評估價作為交易價格的參考。
2、 進行房地產保險時需要房地產評估,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後的損失價值或損失程度評估。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是評估有可能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的建築物的價值。
3、遇到征地和房屋拆遷時,要進行補償評估。
4、發生房地產糾紛時要進行房地產糾紛評估,可委託具有權威性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的價值、交易價格、造價、成本、租金、補償金額、賠償金額、評估結果等進行科學的鑒定,提出客觀、公正、合理的意見,為協議、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
C. 賣房時貸款沒還清 用買家首付還款 需要把銀行卡和密碼都壓在中介嗎
不需要壓中介,只需要提供銀行卡轉賬,密碼不能告訴別人!
D. 賣房子貸款,首付怎麼算
我們房屋的貸款一般都是抵押貸款,在房屋抵押貸款未還清的情況下,房產是抵押在銀行的,我們無權買賣房屋。只有將貸款還清,和銀行解除抵押之後,我們重新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之後,才可以賣房。所以,在賣房之前,如果有貸款的話,那就只有先還清貸款,才可以順利賣房。
二、有貸款房產如何辦理買賣手續
1、轉按揭
這是當下簡單又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借款人等交易要素。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常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你的房屋貸款額度較低或所剩貸款數目較小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銷售額的30%-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款付清剩餘貸款,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銷售易的成功。
E. 賣房時,對方要求付了首付款就要過戶,說是要房產證去貸款來付餘款,這樣有問題嗎
嗯,主要是看你怎麼約定付款方式,如果約定貸款的也可以,銀行看到過戶手續後會直接把錢打到你的賬戶。
F. 二手房買賣中房東可以用買家的首付還清貸款么
您好!
詢了一下相關的資料,你的情況應該屬於下面的第三種,你可以參考一下:
購買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操作實務
近幾年因為房價的不斷上漲,很多人購買房屋時很難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因此大多數人都選擇銀行貸款,這致使目前市場上流通的二手房絕大多數都存在抵押權。
這里所說的房屋抵押是指,購房者為向銀行貸款購房,以自己所購買的房屋作為債權的擔保抵押給貸款銀行,當購房者不能向銀行償還貸款時,銀行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房屋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房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銀行就是所謂的抵押權人。因此買賣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就必須先行償還貸款銀行的剩餘貸款,再由銀行、業主辦理房屋抵押權注銷手續後,該房屋才能按照買賣雙方的約定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手續。但是二手房買賣時應該由哪一方先行償還銀行貸款呢?又如何能保證交易的安全呢?
存在抵押權的房屋在進行交易時要涉及到貸款銀行、購房者、出售者、房產中介公司甚至擔保公司等多個主體,交易環節較多而且復雜,一個環節處理不好,就有可能出現糾紛。在賣方市場的大環境下,購房者在購買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屋時所承擔的風險要大得多。
本人近幾年提供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服務時,發現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需要規避的風險頗多,但由於篇幅有限,不能一一詳談,在這里就經常接觸到的幾種交易方式,簡單的為大家提供一個操作思路,僅供大家在購買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時作為參考。
第一種 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資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
這種方式是指,由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資償還該房屋名下的銀行貸款,並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然後購房者、出售方依據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付款、過戶、交房等手續。
這種方式對於購房者來說法律風險性最小,購房者在與出售方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要求出售方向貸款銀行詳細了解該銀行辦理提前還款流程以及時間(有些銀行需要提前一個月左右申請提前還款)。
2.詳細約定房產交易的流程,該流程中應包括出售方申請提前還款的日
期、辦理抵押權注銷的日期、抵押權注銷後的通知義務及抵押權注銷後辦理
房產過戶受理手續的期限等。
3.詳細約定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遲延辦理還款手續、遲延履行通
知義務、遲延辦理過戶受理手續的逾期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並詳細約定
單方主張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金數額。
第二種 由擔保公司出資先行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
這種方式是指,買方或賣方尋找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先行墊資償還銀行貸款,並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然後買賣雙方按照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交易手續。使用這種方式時,擔保公司要按照墊資數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務費用,目前一般都是由買方支付該筆服務費。
使用這種方式在交易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 對擔保公司的選擇還是要慎重,要從服務質量、公司口碑、經營規模、注冊資金、收費標准、墊資流程等多方面了解擔保公司。
2.目前,擔保公司都會要求購房者將部分購房款先行存入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監管,所以購房者要認真了解擔保公司的墊資流程,慎重簽署擔保公司提供的格式墊資協議,避免因墊資環節出現爭議,使自己蒙受損失。
3.在房產買賣合同或居間服務合同中要詳細約定由哪一方委託擔保公司、必要時可以約定共同選擇的擔保公司的名稱、墊資服務費的支付方、抵押權注銷後的通知義務、抵押權注銷後辦理房產過戶受理手續的期限等。
4.詳細約定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遲延辦理還款手續、遲延履行通知義務、遲延辦理過戶受理手續的逾期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並詳細約定單方主張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金數額。
第三種 由購房者先行墊資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
這種方式是指,在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後,由購房者先行墊資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後,出售方及時與銀行辦理房產抵押權的注銷手續,然後買賣雙方按照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相關的交易手續。
這種交易方式對於購房者來說風險性最大,但又是在實踐交易中經常會碰到的情況,因此,謹慎的操作對購房者是非常必要的:
1.在墊資前,先至房產權屬登記中心核查該房屋的權屬狀況有無瑕疵(主要核實,該房產除貸款銀行的抵押權外,是否還有其他的保全、查封、其他抵押權等。)。
2.不要提前將墊資款項打入出售方的銀行還款帳戶。
3. 通過自己的銀行帳戶直接將墊資款轉入出售方的銀行還款帳戶,並要求出售方出具詳細的收款收據,必要時可以請律師見證。
4.必要時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第三人保證,或物的擔保。
5.親自全程跟進辦理提前還款、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並及時收押《房屋所有權證》。
6.在抵押權注銷後,按照權屬登記中心所允許的最短期限及時辦理產權交易過戶受理手續。
7. 詳細約定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遲延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遲延履行通知義務、遲延辦理過戶受理手續的逾期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並約定單方主張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金數額。
8. 詳細約定房產交易無法繼續履行時,出售方返還購房者的墊資款的流程。
有抵押貸款的二手房如何買賣
房價在回落,但在這幾個月又掀起了反彈的小高潮,具體原因不敢深入討論,一是掌握的事實不足,二是怕和「正在下很大的一盤棋」有沖突。不過買漲不買跌,交易活躍也是事實。有朋友看到一套性價比更高的二手房,想買,但發現該房有抵押貸款,於是打電話問這樣的房子可以買嗎?我的感覺:
一、沒有還清貸款的二手房不能賣
目前國內貸款買房的情況下,貸款銀行均會在原房屋上設立抵押。根據《物權法》第191條第二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也就是說,房屋所有權人沒有經過銀行的同意,不得轉讓房屋,除非購買人願意替房屋所有權人代為還清銀行的債務。
二、如何使需要買的二手房變成還清貸款的二手房
還清就有兩種方式了,一種是一次性還清,一種是經濟實力不夠時的分多次還清。後一種情況,實際就是將原房屋所有人的貸款轉移由新的購買人承擔,即「轉按揭」。賣方出售貸款沒還清的商品房,購買方繼續為該商品房償還貸款。這種方式對新購房人的資金需求壓力較小,但問題是,目前在國內實踐操作中基本不可行。香港等地不僅可以轉按揭,甚至賣「樓花」都可以,但國內銀行為了減少自己的風險,鮮有明確可以辦理轉按揭的服務。
那麼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先籌款把房款一次性還清,再進行交易。(如果買方實力不夠,與此同時買家也要從銀行獲得貸款。實質上這是貌似轉按揭貸款的提前還貸形式)。這種一次性把房款還清,就又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原房屋所有人拿出自己的積蓄,或是向親戚朋友們借錢,把銀行貸款還清,這樣才能從銀行解除抵押,從而可以賣房。
第二種:就是在中介公司幫助下,把有貸款的房產掛牌,當找到買主後,與買主溝通。買主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賣房者提前還貸。
第三種:賣房者自行無法籌到還貸款,而且也沒有買主願意墊付房款,這樣可中介公司拆借。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動資金幫賣房者還貸。
對於購房者來說,如果選中的房源是具有銀行貸款的,購買就要十分慎重了。因為按第二種方式,如果賣房者提出先墊付還貸款的話,買房者是具有相當風險的。由於在付出購房款後,房產權屬還屬於賣房者,一旦賣房者不承認或攜款逃跑,買房者將面臨巨大損失,所以要盡量避免這種交易方式。
可是,第二種方式正是目前中介機構大力鼓吹的辦法。在目前蕭條的市場條件下,中介機構可以做的生意越來越少,因此即使一些房源對買方有潛在風險,中介機構為了促成交易,仍吹得天花亂墜,說什麼「正因為有貸款才這么便宜的」、「貸款的房子對買方沒什麼風險」,購房者千萬要小心。如果該房真正可靠,那麼就可以要求中介機構採用以上提及的第三種方式協助交易。
三、有房證才能交易
提到這個問題是因為許多抵押貸款房屋都拿不出房產證。有的房屋所有人是新買的住房,經常在入住後一至兩年內還沒有拿到房產證,這種情況下是肯定不能交易的。因為國家有明確規定,嚴禁轉讓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同時,沒有取得房產證時,新的買主也無法辦理貸款手續。
還有更多的情況是房產證被抵押銀行收走,這種在各地實踐中要看各地的房地產登記手續,具體又分為幾種,一種是貸款後有兩本證,一個房產證一個他項權證,房屋有按揭和抵押都會在他項權證上顯示(如上海),在有抵押貸款時,房產證歸房主個人保存,他項權證歸銀行保管,等貸款還清後他項權證會拿到房管局注銷。另一種是只有一個房產證,進行了抵押後,抵押銀行一般會要求代管房產證。
那麼,如果辨別到底是有房產證但被銀行保管還是並無房產證的交易呢?其實很簡單:以上無論是哪種情況,當地的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門都會有登記,公安部門、法院、檢察院因公憑有效證明可調閱全部有關檔案,產權人憑身份證、產權證可查閱檔案中的相關信息,而一般公眾在房屋買賣、訴訟等正當理由下,憑有效證明,能查詢房屋的簡單信息。因此,購買者可以在交易前要求賣方(即產權人)一同赴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門調查是否有此房產登記,該真實性要遠遠高於賣方所持的所謂的房產證復印件,如果賣方因各種原因不配合,也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調查。律師調查的好處是,除調查抵押外,還可以調查房屋產權證的內容與房屋登記機關的存檔文件記載的內容是否一致,賣方是否是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所有權人,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權人(如有,共有權人有優先購買權)等。
望採納
G. 第一次賣房,對方貸款,中介說讓我先過戶,要不然對方無法辦貸款,是這樣嗎
是的,買房和賣方的夫妻雙方先去銀行做貸款審批,審批通過後之前銀行會出一個同意貸款書也就是同貸書,然後雙方去過戶,過完戶買房去拿著新房產證去房管局抵押科去抵押,抵押科會出一個他項權證銀行領走,銀行就會不通過買房把錢打到賣方的賬號上,每月買房還貸款。必須這么走,銀行其實就是個貸款機構他們審核只要已通過,就去過戶就沒有問題, 你們去銀行都要簽一個合同買方簽的是借款合同,賣方簽的是收款合同。如果不過戶的話房子抵押貸款不還是賣房的名字嗎?所以肯定要過戶過的買方 的名下再貸款出來給賣方。
其實很簡單就跟你去開發商買房子一樣 開發商就是賣方你付個首付開發商把房子通過銀行貸款給你,然後備案到你名下抵押放款給開發商,然後你沒月還銀行。開發商拿到全款就沒有開發商的事情了。
你拿到銀行的尾款後就跟開發商一樣。交易就結束了。
專業人事為您解答
H. 我要賣房子,對方貸款怎麼辦理
很正常,貸款買房都是這樣得
1.買賣雙方去公積金辦理貸款業務,等待銀行審批
2.審批通過後銀行下承諾函,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3.銀行直接打款給賣方
4.交易結束
不要擔心,沒有問題得
你得擔心不是沒有道理,但是這些都是你可以控製得東西
現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是過戶加抵押同時進行,過完戶了抵押也就完成了,他反悔都是沒有用得,銀行照樣放款給你.
另外,如果你得地區目前過戶跟抵押分開辦理,你可以這樣辦
過戶後將新房產證(或者提取房產證得證明)放你這里,約好時間辦理抵押,他不辦理抵押你不給房產證不交房就可以,而且抵押得時間可以寫在買賣合同上,如:新房產證辦理完畢後多長時間內買方必須辦理抵押手續,後面寫上違約責任即可.
退一萬步,有買賣合同在,合同上寫明全款到位交房得話,他提前撬門進去是違法得,你可以起訴他,憑買賣合同你是不會輸得.
I. 我賣房子,對方貸款,首付款做的監管,但要過戶後銀行才能放款,是不是有風險
首付款監管沒有問題,銀行會給你們雙方一個協議,就是過戶之後拿什麼東西,你就可以幫託管的錢提走了,至於他的貸款部分肯定是要過戶之後才能把錢放給你的,但是你最好見到銀行的批貸涵以後再跟他過戶,這樣就沒有風險了.
J. 賣房,對方需按揭,需走哪些流程
一、要購買的二手房必須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產權明晰並具備符合政府規定的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條件。房屋的房齡不能超過15年。
二、選擇貸款銀行,進行房產評估。
三、填寫借款申請表,並向貸款銀行提交下列資料:
買房人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如單身,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開具的單身證明);
2、經濟收入證明;
3、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買房協議);
4、首付款收條或存在該行的首付款證明憑證。
5、貸款人的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5歲女60歲)
6、房齡不能超過15年。
賣房人資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婚姻狀況證明、戶口簿;
2、產權證、土地證。
四、銀行對買賣雙方送交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及供款人的資信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函》給買方,銀行會註明提供幾成,幾年按照貸款。
五、買方將購房的首期款存入該行的帳戶,由銀行凍結,售房人在首期款交付、《貸款承諾函》簽訂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核心辦理房屋交易手續。
六、房屋交易手續及新《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後,買房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抵押、保險等有關擔保手續。
七、借款合同生效,資金劃入買方的指定帳戶,然後買方將貸款和首期款一並交付給售房人。
從上述的介紹中其實大家不難看出對於二手房的買賣中買房需要按揭貸款的時候,從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上來看,從所進行的流程來看,都會與買方買一手房的時候進行銀行按揭貸款的時候提供的資料和所進行的流程都查不太多。但是在這里多出一個賣房人要提供的兩個資料。作為賣方也要了解在此種情況下所需要的提供的資料和進行的流程,方便日後真的發生時,提高自己的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