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企業墊付首付款是如何操作的
這只是一種噱頭:
操作方式和原來交了首付然後銀行貸款是一個道理;
只不過現在開發商多了個身份就是資金金融機構,首付款相當於是業主向開發商借的,開發商給業主一定的資金周轉周期,業主支付開發商首付款借款利息,或者開發商直接O利息借款給業主,再辦理銀行貸款,銀行只認貸款額以及利息額,其他的不管。
這樣的好處是1、開發商採用0首付的營銷方式,把房子賣出去了;
2、開發商賣了房子,雖然首付是自己墊付,但是剩餘的款項從銀行套現出來了;
3、如果開發商的首付部分,給業主算利息,還可以收取利息部分,相當於資金的理財投資收益。
4、銀行的按揭房款利息也收到了。
5、業主有一定的資金運轉周期,可以逐步還開發商和銀行的錢,短時間的資金壓力減小了。
這種方式只是在房地產市場情況不好的時候,開發商為例促進房產銷售用的一種營銷手段,實際上業主還是要掏這么多錢,或者更多的錢。房地產市場好的時候,開發商要追求回款周期,是不會採用這種方式的。並且這種方式基本上已經用爛了。
『貳』 房屋開發商墊付首付款合法嗎
這個屬於違規
根據2010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即國務院明確規定了購房者購房時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為國家對於購房首付款、限貸的政策性規定。
而在法律實務中,由開發商墊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據呢?實際上,墊付並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債務承擔等概念。墊付,根據文義解釋,一般是為他人向第三方墊付,沒有債權人為債務人向自己墊付之說。而開發商為購房者的墊付可能涉及三種類型的法律關系:①借款合同,即開發商借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再將借款交給開發商;②第三人代為履行,即開發商作為第三人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代購房者履行債務;③債務承擔,即開發商作為第三方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
首先,對於借款合同,因開發商即是房地產買賣法律關系中的債權人,同時又向購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項又需要給開發商自己,因此,開發商名義上墊付首付,但實際上並未墊付。
因借款法律行為系實踐性法律行為,需要實際交付借款才會產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後果,因此,為實際交付借款的,借款行為並未生效。開發商所享有的債權,本質上還是房地產買賣合同所確立的債權。並不存在一個真實、有效的借款法律關系,也不存在所謂的墊付。
其次,開發商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開發商不屬於第三方,很明顯不屬於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形,不會產生實際履行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即實際上此時也不存在墊付,購房者沒有付足首付。
再次,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即必須存在一個獨立於債權人、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而開發商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時,並沒有一個獨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構成債務承擔,不產生債務承擔的法律效力。此時,所謂的墊付不成立,購房者仍然沒有付足首付。
因此,開發商所謂的「墊付」僅僅是開發商以「墊付」之名義,讓購房者先達到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條件,出具一份虛假的首付款足額交納證明,進一步辦妥銀行貸款,以達到資金回籠的目的。而首付實際上並未依照國務院對於首付比例和限貸的規定付足。換句話說,開發商是以一種在法律上並不成立的「墊付」托辭,先與購房者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而實際上卻規避了國務院規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貸政策。
這種行為極有可能被司法機關認定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行為」,而一旦認定為無效的,則合同自始無效,法律後果是開發商返還購房款、購房者退房。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還可能被認定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無效行為」。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的過程中,因需要開發商出具購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證明,但由於開發商「墊付」的因素,購房者的首付款實際並未付清。如後期購房者未能按期償付按揭貸款,銀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賣抵押物外,還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因開具虛假證明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叄』 河南嚴厲打擊零首付和首付貸行為,這兩類行為會造成哪些弊端
零首付和首付貸是一種變相套取銀行資金的手段,看似降低了購房者的買房門檻,又幫助開發商回籠了資金。但是裡面隱藏的風險也是很大的。
零首付和首付貸怎麼操作的首先所謂的零首付可不是說你買房不用付首付了,只是延長了你付款的時間。
這里給大家打一個比方,比如張三去售樓處打算買一套房子。房子總共100萬,首付按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十萬。這個時候銷售給你說可以申請零首付,就是說你貸款100萬,你的首付開發商先幫你墊付。
而一個資金充足的開發商根本不會著急的墊首付讓你趕快貸款,他們最起碼有充足的資金應對市場問題。只有那些資金實力不行的開發商才會用這種方式吸引購房者,讓購房者趕緊貸款。而這類的開發商以後的資金鏈都會有很大的風險!
總結天上不會掉餡餅,零首付不代表不付首付,會增加購房者的貸款額度。這種模式對於銀行和購買房來說都有很大的風險,應該予以整頓!
『肆』 開發商可以幫購房者墊付首付款,騙取銀行貸款嗎
肯定是不可以的,但是這種現象也很多,一是開發商沒錢急等錢用,二是買房人錢不夠首付,兩者一拍即合所以就產生墊付了,最終銀行買單
『伍』 開發商為你「墊首付」 可信嗎
開發商們為你「墊首付」的口號多麼吸引年輕「剛需」們。有人幫忙解決首付問題,馬上就能買房,為什麼不樂意呢?小編此時只想弱弱地說一句:「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今天就讓小編來為你揭秘「墊首付」背後有何貓膩和風險!
開發商如何為你「墊首付」
一套50萬的房子,首付需要15萬。開發商和購房者進行約定,首付款由開發商(或者第三方)進行墊付。購房者憑著足夠的首付款發票,去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完成上述手續後,購房者須在約定時間內,還清開發商墊付的那部分首付款。
墊首付充其量只是無息貸款
其實,開發商沒有為你掏一分錢。所有的錢都是購房者自己的。短期內可以減輕購房者的資金周轉壓力,但實際購房成本並沒有下降,每個月除開該還的銀行貸款,還得還開發商為你墊付的部分。其實每個月的還款壓力更大!
「墊首付」轉移樓市風險
開發商給購房者以便利,其實是想讓購房者盡快簽下合同,盡快把自己手上的存量房賣出去,這樣的話,一旦房價大幅回潮,購房者還是要根據合同將首付還給開發商。開發商並沒有損失很多,但購買者就要承擔房價下跌造成的差價。
「墊首付」讓購房者很被動
開發商通過替消費者「墊首付」的舉動,很可能會在暗中提升房價。「開發商用這種稀有的促銷手段吸引購房者之後,對於部分沒有能力正常購買的消費者來說,會陷入被動地位,開發商就掌控了房價上的主動權。」
「墊首付」營銷涉嫌騙貸
不管是開發商的「零首付」也好,「墊首付」也罷,這都屬於假首付行為。如果開發商私下偷偷跟購房者簽了這種合約,銀行就無法正確對購房者的還款能力進行核實。如果被銀行查到,這是屬於騙貸行為的,那麼貸款可能被銀行收回,而且購房者個人的誠信記錄將永遠抹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0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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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開發商違規為購房者墊付首付款銀行審核貸款我可以起訴銀行嗎
首先是你自己向銀行申請的貸款,開發商為購房者墊付了首付款,銀行審核貸款通過了,那麼你要起訴銀行,是什麼訴求呢?不想貸款買房子,那麼跟開發商協商處理。
買房貸款。
買房貸款是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貸款買房的流程為:看房前准備—實地看房—排號、挑選房源—認購、交定金—網簽、簽合同、付首付—貸款—收房驗房—交稅—辦房本,下面會具體介紹一下這些流程。
貸款買房的具體流程
①看房前准備看房前,首先要確定自己要買的房產類型,然後根據所購房的類型合理分配資金。
②實地看房了解整個樓盤的具體情況,如購買的是現房,可以直觀地看到房屋的結構、戶型,也可以向置業顧問詢問周邊的配套及規劃建設等相關問題;如果是期房,只能通過看戶型圖來了解房屋的結構等,由於周邊配套還在規劃中,購房者可以查詢周邊的規劃文件。
③排號、挑選房源一些集中開盤的樓盤,開發商會讓購房者進行排號,等到真正開盤那天,根據一定的規則進行選房。選房時,購房者可以提前制定好備用方案,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來考慮,包括:地段、價格、周邊市政規劃、環境配套、房屋結構和朝向和物業管理。
④認購、交定金選好房子認購前,購房者需要提前准備好購房資質審核的材料,在簽訂認購書後將材料交給開發商工作人員。同時,認購時,還要繳納一部分的定金,定金會有收據(銀聯小票),定金繳納金額不會超過合同表明總房款的20%。
⑤網簽、簽合同、付首付提交購房資質審核後,一般10個工作日就會出具審核結果。如果審核通過,開發商會通知購房者前來簽訂購房合同。(現房:現房買賣合同;期房: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看合同中有無空白條款,補充協議中的權利義務是不是對等、違約責任和賠償有沒有寫清楚,交房日期和交房標準是否清晰等等。支付首付款,一般售樓處都會有pos機,刷卡支付的銀聯小票要收好,等著拿開發商開具的首付款發票。一般當天就能拿到。
⑥貸款如果有銀行的工作人員駐扎在售樓處,購房者可將准備好的材料交給銀行。放貸時間與銀行辦理速度、樓房封頂情況有關。以北京為例,期房的話,商貸、市管公積金貸款的放貸時間在封頂之後,國管公積金貸款房貸時間與是否封頂無關。
⑦收房驗房購房者需要等開發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時間。驗房時要仔細核驗房屋的每個細節,也可以找專業人士來驗房。查看「三證兩書一表」,如果開發商拿不出這些證件,可以拒絕收房。
⑧交稅收房後,需要到地稅局辦理交稅業務。一般來說,商品房需要繳納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然後繳納物業費、取暖費、停車位等費用。
⑨辦理房本貸款買房,購房者只需把准備材料交給開發商即可,一般情況下,房本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現房)-270天(期房)發放。
貸款買房的注意事項
①個人徵信記錄良好個人徵信非常重要,如果有連續三個月累計六個月的逾期記錄,那麼基本上銀行不會貸款給你。
②收入證明收入證明要覆蓋個人名下負債的2倍,銀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體銀行的要求來出具。
③保存好購房發票貸款買房的發票有首付款發票、貸款發票。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在交稅時需要拿著這兩樣發票去交稅;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存在面積差的情況,開發商一般會重新開一張首付款發票,並且回收之前的發票。如果不小心把首付款發票弄丟了,開發商是不會換發票的,而且還需要購房者去辦理發票丟失的手續,因為發票是沒有辦法補開的。
④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滿足連續足額繳納12個月的公積金,並在申請貸款前仍在繳存中。相比商貸來說,公積金貸款時間相對比較長。
『柒』 我負債高開發商墊首付,銀行批貸不足叫補幾萬,我沒錢,開發商說我違約還要賠幾十萬!我可以告開發商么
如果在開發商的慫恿下買房,而沒有錢的情況下,那麼你就要提供書面的證明,如果只是口頭說說,那完全沒有效力的。所以如果沒有書面的證明,是不能告開發商的。
『捌』 房屋開發商墊付首付款合法嗎
這個屬於違規
根據2010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即國務院明確規定了購房者購房時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為國家對於購房首付款、限貸的政策性規定。
而在法律實務中,由開發商墊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據呢?實際上,墊付並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債務承擔等概念。墊付,根據文義解釋,一般是為他人向第三方墊付,沒有債權人為債務人向自己墊付之說。而開發商為購房者的墊付可能涉及三種類型的法律關系:①借款合同,即開發商借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再將借款交給開發商;②第三人代為履行,即開發商作為第三人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代購房者履行債務;③債務承擔,即開發商作為第三方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
首先,對於借款合同,因開發商即是房地產買賣法律關系中的債權人,同時又向購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項又需要給...這個屬於違規
根據2010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即國務院明確規定了購房者購房時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為國家對於購房首付款、限貸的政策性規定。
而在法律實務中,由開發商墊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據呢?實際上,墊付並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債務承擔等概念。墊付,根據文義解釋,一般是為他人向第三方墊付,沒有債權人為債務人向自己墊付之說。而開發商為購房者的墊付可能涉及三種類型的法律關系:①借款合同,即開發商借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再將借款交給開發商;②第三人代為履行,即開發商作為第三人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代購房者履行債務;③債務承擔,即開發商作為第三方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
首先,對於借款合同,因開發商即是房地產買賣法律關系中的債權人,同時又向購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項又需要給開發商自己,因此,開發商名義上墊付首付,但實際上並未墊付。
因借款法律行為系實踐性法律行為,需要實際交付借款才會產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後果,因此,為實際交付借款的,借款行為並未生效。開發商所享有的債權,本質上還是房地產買賣合同所確立的債權。並不存在一個真實、有效的借款法律關系,也不存在所謂的墊付。
其次,開發商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開發商不屬於第三方,很明顯不屬於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形,不會產生實際履行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即實際上此時也不存在墊付,購房者沒有付足首付。
再次,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即必須存在一個獨立於債權人、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而開發商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時,並沒有一個獨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構成債務承擔,不產生債務承擔的法律效力。此時,所謂的墊付不成立,購房者仍然沒有付足首付。
因此,開發商所謂的「墊付」僅僅是開發商以「墊付」之名義,讓購房者先達到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條件,出具一份虛假的首付款足額交納證明,進一步辦妥銀行貸款,以達到資金回籠的目的。而首付實際上並未依照國務院對於首付比例和限貸的規定付足。換句話說,開發商是以一種在法律上並不成立的「墊付」托辭,先與購房者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而實際上卻規避了國務院規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貸政策。
這種行為極有可能被司法機關認定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行為」,而一旦認定為無效的,則合同自始無效,法律後果是開發商返還購房款、購房者退房。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還可能被認定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無效行為」。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的過程中,因需要開發商出具購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證明,但由於開發商「墊付」的因素,購房者的首付款實際並未付清。如後期購房者未能按期償付按揭貸款,銀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賣抵押物外,還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因開具虛假證明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玖』 想問房產商打出的首付免息分期, 其風險有哪些
分期首付一般有兩種方式。
一種就是開發商幫購房者墊付部分首付,購房者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此後購房者再在約定時間內,將剩餘首付款還給開發商即可;由於已經簽訂購房合同,所以風險較小,最重要的是不要「斷供」。
第二種:就是開發商先收取部分首付,然後約定在短時間內支付剩餘首付,再簽訂購房合同;並不是開發商幫忙墊錢,只是延長首付的支付時間。這時候如果開發商將這筆錢挪威他用、資金鏈出現問題,購房者會承擔比較大的風險。
首付分期有套取貸款嫌疑,但很難監管。多位銀行界的信貸人士均表示,如果明知開發商採取首付分期的方式,幫購房者墊付首付,銀行可能會拒絕審批放貸。
一般情況下,墊資是沒有利息的,如果宣稱「首付分期」後又約定了墊資的利息,那麼這家開發商則涉嫌虛假宣傳;其次,「首付分期」交款的性質是房款,而不是定金、意向金或誠意金之類的,簽訂的合同、交款的收據一定要保存好以備產生糾紛時保留證據。
『拾』 開發商墊首付款違規嗎
摘要 墊付並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債務承擔等概念。墊付,根據文義解釋,一般是為他人向第三方墊付,沒有債權人為債務人向自己墊付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