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東省省內異地買房買房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能用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已全面實施 貸款流程相應簡化。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⑵ 臨沂市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臨沂市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手續如下:
一、借款人申請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提出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二、申請資料審核
貸款經辦人員應按下列要求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調查、核實,確保內容完整規范、證件齊全有效、資料真實合法:
(1)審查購房合同及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是否真實、 合法、齊全;
(2)貸款經辦人員應至少與借款人接觸一次,通過了解借款人當前居住條件及此次購房的首付能力,判斷其購房目的及擁有意願;
(3)通過審查借款人的職業、工作年限、家庭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等信息,判斷其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審查擔保人的身份證明、書面擔保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及個人徵信等情況;
(5)經借款人授權,通過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庫系統查詢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徵信情況,審查是否存在不良記錄、借款人是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等情況。
三、貸款申請審批
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自收到貸款申請及要件資料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市中心在2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如遇特殊情況,經分管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時限最多不超過3個工作日。
四、審批結果通知
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應將審批結果及時通知申請人。貸款一經審批,各分支機構須將借款人及配偶、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予以凍結。
五、發放貸款
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根據審批結果,向受託銀行出具《委託貸款通知單》。
受託銀行在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借款人辦妥抵押擔保手續後,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委託貸款資金劃入受託銀行的委託貸款基金賬戶,受託銀行在2 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2)山東省公積金貸款條件擴展閱讀:
臨沂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貸款對象是指在市公積金核心各分支機構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臨沂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後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臨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核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積金核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山東煙台公積金可以在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貸款買房嗎
可以在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貸款買房。
連續繳滿6個月就能申請辦理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⑷ 山東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哪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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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⑸ 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借款人提供家庭(戶籍)人均建築面積小於30平方米(不含)的證明,可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後1個月內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離開。首付比例不低於50%(含),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期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借款人提供家庭第一套房(戶籍)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不含)的證明,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一個月內申請第二筆住房公積金貸款得到回報。首付比例不低於50%(含),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期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借款人提供無房主證明(第一期公積金貸款購買的房屋已被拆遷、轉讓等),可申請第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含),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期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拓展資料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民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繳納的長期住房公積金。及其在職員工。根據全國住房公積金劃轉管理部門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劃轉業務平台要求,自2017年7月起,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劃轉業務。2021年7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發展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獨立的非營利性機構。有條件的縣(市)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統一核算。
2、公積金貸款是指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根據國家規定,凡存入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寬了公積金貸款條件。 2012年6月1日起,山東省臨沂市9個縣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由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2014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發文,包括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推廣非地方貸款,降低中間成本,取消收費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制度保證,以減輕貸款從業人員的負擔。其中,已繳費6個月的員工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取消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首付20%。
⑹ 哪位曉得山東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山東公積金貸款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望採納!!!
⑺ 淄博公積金貸款政策
購買商品房或者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加黑字體為二手房)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貸款申請之日,職工所在單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職工本人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參與合力貸款的人員)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五)購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的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六)有合法、有效的擔保;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擔保人資產、信用狀況良好;
(八)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材料
購買新建自住住房貸款材料(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1.《淄博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份;
(可登錄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載或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廳領取)
2.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信用報告》原件1份;
(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貸款月份的帶水印的《個人信用報告》)
3.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信息授權碼、身份證電子信息、實體身份證均可(港澳台同胞提供相應證件材料);
(身份證信息授權碼和身份證電子信息通過「愛山東」APP、「愛山東·愛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出示)
4.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頁和每個人單頁)
5.申請人結婚證原件(山東省內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的不再提供);
(單身職工填寫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承諾(授權)書》;離婚職工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原件。2011年8月1日後山東省內辦理的婚姻登記,能夠通過省民政部門數據共享查詢的,不再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6.預收款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聯原件;(首付款銀行憑證或收據原件;收到條須收款人簽字按手印)
7.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山東省二手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8.申請人《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申請人最近六個月的繳存流水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載)(原房主不動產權證書(或房產證、土地證)原件;)
9.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繳存地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由繳存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有效期30天)賣方身份證信息授權碼、身份證電子信息、實體身份證均可;(身份證信息授權碼和身份證電子信息通過「愛山東」APP、「愛山東·愛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出示)
10.賣方本人銀行卡(或存摺)原件。(賣方本人到場簽字按手印確認)
11.申請人《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申請人最近六個月的繳存流水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
(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載)
1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繳存地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
(由繳存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有效期30天)
溫馨提示:
1.提交貸款申請時,需將所有貸款資料准備齊全,夫妻雙方需同時到場簽字。
2.至貸款申請之日,職工所在單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職工本人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
3.申請人、配偶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工資收入認定標准[對貸款時繳存基數突然大幅度調高、繳存單位僅調整個別基數以及其他明顯存疑的情況,以最近連續正常繳存的6個月的平均基數作為工資認定標准;對借款人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以購房所在區縣的最低工資標准(省政府公布)作為其工資收入認定標准]。申請人配偶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配偶《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最近六個月的繳存流水原件1份(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
4.有一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視其擁有一套住房。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所列住宅與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該筆住房貸款對應同一套住房的,需同時提供該筆貸款的商業銀行借款合同,用來證明二者對應同一套住房。
五、辦理地點及聯系電話
1.臨淄區臨淄大道971號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D區1-15#窗口 齊魯石化分中心、臨淄分中心咨詢電話:0533-7177200
2.張店區聯通路190號 市直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5201735
3.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張店區西四路119號)二樓住房公積金服務區 張店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2307183
4.淄川區將軍東路168號 淄川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6022870
5.博山區政務服務中心(淄博市博山區山頭街道大觀園路86號)二樓B-2住房公積金服務區 博山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4185473
6.周村區「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區新建東路228號)二樓正門服務台東臨30米北區 周村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6160172
7.桓台縣「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縣張北路1886號)三樓住房公積金服務區 桓台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8218404
8.高青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高青縣高苑東路7號)C區 高青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6969588
9.沂源縣新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魯山路與瑞陽大道交叉路口東300米魯中義烏商貿城三樓)D區 沂源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2755811
10.淄博市高新區柳泉路111號創業火炬廣場政務服務中心B座2樓 高新區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3582163
11.經濟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路與復興路交叉口向東100米)二樓經濟開發區分中心咨詢電話:0533-2320355
六、辦理機構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七、收費標准
不收費。
八、辦理時間
張店分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淄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其他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貸款審查及貸款批准。
十、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查情況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⑻ 山東省交納住房公積金滿幾年可進行住房貸款
山東省的規定是交滿12個月即可。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單位已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
(五)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約定的產權人;所購住房為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和上市已購公有住房;
(六)有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資金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七)同意以所購住房或貸款人認可的其他住房作抵押並辦理房產保險手續,或以有價證券作為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保證人。借款人購買期房的,在房屋峻工辦理產權證書之前,可由售房單位提供保證並辦理抵押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