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設機構
主要任務是:組織協調中心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機要、檔案、保密、應急管理、信訪、督查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中心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調查研究等工作;負責中心機關信息及中心機關信息網路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中心機關及分支機構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中心及各分支機構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中心機關及各分支機構國有資產管理;負責中心機關接待、通訊保障、辦公用品管理等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中心政務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中心有關工作制度。
(二)負責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講話和文件;擬訂全市年度住房公積金工作要點,組織開展全市住房公積金工作調研,提出對策建議。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的搜集、利用、報送工作,向市委、市政府、省建設廳、國家建設部等上級機關和有關方面報送重要工作信息。
統一管理市中心對外宣傳報道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審查重要宣傳稿件;協助新聞發言人做好有關工作。
負責承辦中心機關的信息公開事宜。負責擬定中心機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規劃、信息公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維護和更新中心機關公開信息;負責組織編制中心機關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信息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廣域網及中心機關中心域網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負責中心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核心業務應用系統、互聯網門戶網站、內部信息網站以及住房公積金業務資料庫等計算機網路應用軟體系統的開發建設、運行管理和技術支持;負責中心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工作技術培訓;負責指導各分支機構做好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工作會議、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及全市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辦理中心辦公會等會議的各項具體工作,編寫會議紀要。牽頭組織協調重大檢查考核工作。
(六)負責中心機關文電的收發、運轉及機要通訊工作,管理機要文電,負責公文督辦和審稿;負責有關文件資料文印和行政印章管理。負責大宗宣傳用品的印製工作。
(七)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市領導及中心領導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的督查工作;督促並審核中心有關科室、各分支機構辦理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負責管理機關檔案,辦理檔案借閱,指導各科室、各分支機構檔案立卷、歸檔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檔案史料的整理、利用。
(九)負責中心系統紀檢工作,管理幹部廉政檔案。負責處理人民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組織和督查有關科室、單位處理信訪事項。
(十)牽頭組織中心機關應急管理工作,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中心機關應急值班管理和應急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牽頭組織中心機關保密管理,檢查保密法規執行情況,調查失泄密事件,承擔中心保密管理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中心機關、各分支機構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中心機關和各分支機構工作人員考錄聘用、調配、考核、任免、獎勵、懲戒、培訓、掛職鍛煉、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申訴控告、退休、離任審計、人事信息、檔案管理等工作。
負責中心工作人員的出國政審、報批工作。
負責中心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負責中心人事、教育方面的統計上報工作。
負責中心幹部教育培訓管理指導工作,擬定中長期培訓規劃、年度計劃及管理制度,提出年度培訓經費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幹部職工的專門業務培訓和其他培訓。
(十三)負責中心機關及各分支機構國有資產的管理,各科室、分支機構購置固定資產及支付專項費用,需填報申請表,綜合科審核並提報主任審定後辦理,對購置的資產進行領用分配、登記備查賬,定期與各科室、分支機構核對,強化保管使用責任,確保資產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負責中心機關及各分支機構辦公場所建設、物業管理和維修改造工作;負責中心機關接待、通訊保障、辦公用品管理等工作;
(十四)辦理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任務是:負責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徵收計劃,負責市直住房公積金的徵收管理,負責審批市直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負責對市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的繳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徵收、提取、使用業務的指導、審查監督和年度考核,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徵收、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具體職責:
1、根據上年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情況及全市經濟發展情況,編制全市年度住房公積金徵收計劃。
2、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使用具體規定。
3、為新設立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對單位提報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本情況表》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表》進行審批。
4、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制定和公布公積金月繳額上、下限,對市直各繳存單位的年度繳存調整方案進行審批。
5、對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進行監督並開展執法檢查和實施處罰
6、對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申請進行審核,並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
7、對單位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進行審批。
8、制定全市住房公積金徵收、提取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9、對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徵收、提取業務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
10、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徵收、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11、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任務是:負責住房公積金和經費核算;負責固定資產核算;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和經費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定期向財政及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告,並將財務報告向社會公布;指導和監督各分支機構的會計核算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等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公積金核算的基礎工作。
(二)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准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經費核算管理。
(三)負責匯總編制全市公積金年度徵收計劃、貸款計劃、財務計劃,並報市財政局審核。
(四)負責聯系協調財政、審計等部門對本單位進行的各項財務審計檢查。
(五)負責編制單位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並報財政等部門審批。
(六)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定期向省建設廳、市財政局、市人行等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告。定期將財務報告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公布。
(七)負責對各分支機構公積金業務進行稽核監督。負責各分支機構的銀行賬戶開設、公積金資金管理、經費收支管理等工作。
(八)負責中心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建立、登記、核算、對賬的工作。
(九)負責核算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十)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
(十一)辦理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任務:
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工作;負責指導、督查和調度各分支機構、各委託銀行的公積金貸款業務;承擔公積金貸款的貸前考察審查、貸中監督、貸後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回收管理工作。
具體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工作;
3、指導、監督、考核、調度各分支機構、各委託銀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負責中心服務大廳的管理;
4、負責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台賬;
5、負責貸款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歸檔工作;
6、監督各分支機構、各受託銀行回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7、負責編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度、月度報表及業務數據的綜合分析工作。
8、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關黨總支主要職責: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主任完成市中心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6、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7、協助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察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8、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9、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系,領導直屬單位的黨的工作。
⑵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受理網點有哪些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到下列受託銀行網點辦理:
受託銀行:工商銀行襄陽分行興業支行
地址:樊城區人民路(街)21號2樓左側3室
辦公電話:0710-3272548 聯系人:汪經理(13135875195)
受託銀行:建設銀行襄陽分行火車站支行(原鐵路醫院對面)
地址:樊城區中原路(街)2號2樓
辦公電話:0710-3813718 聯系人:楊經理(13871685765)
受託銀行:中國銀行襄陽分行新街口支行(市人大對面)
地址:襄城區新路(街)6號 中行新街口支行銀行業務大廳
辦公電話:0710-3512769 聯系人:熊經理(18995672356)
受託銀行:交通銀行襄陽分行營業部
地址:樊城區沿江大道路(街)特8號交通銀行營業部一樓
辦公電話:0710-3421880 聯系人:翟經理(13797699186)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程序: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⑶ 泰安住房公積金交6個月可以貸款多少貸款的手續和所需要的材料都是在哪裡辦理啊請辦理過的大俠給講下
各個地方的住房公積金政策相差很大,對貸款額度的規定也並不一樣。沒人可以給你一個准確的數字,具體你應該去咨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官網上去查詢,一般會有介紹的。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通常跟你每月繳納的基數,公積金賬戶余額,連續繳納時間,個人收入,年齡,購房的首付,房價總額等因素有關,而且有一個上限。
具體的貸款額度,要以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評估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後給出的數額為准。
貸款的手續和所需要的材料,你買房辦理貸款的時候,銀行的人會幫你處理的,不需要現在操心那麼多。
⑷ 公積金在哪裡辦理
可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並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後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託銀行,由受託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
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並說明原因;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泰安公積金貸款辦公地點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
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⑸ 住房公積金辦理地址
住房公積金在哪裡辦理
住房公積金辦理的地點在當地公積金管理辦公室,可以辦理市公積金、省公積金、直屬單位公積金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1、一般會在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2、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是什麼
1、貸款咨詢
向貸款銀行咨詢,領取《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單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狀況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估價報告書》、賣方開戶存摺到貸款銀行進行預審登記,領取《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
2、提交申請
(1)《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
(2)所購房屋估價報告書。
(3)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4)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賣方開戶存摺。
(6)買賣雙方夫妻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狀況證明。
3、簽訂合同
貸款銀行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由銀行報公積金中心審批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關貸款文件。
4、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房屋「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⑹ 申請公積金貸款,辦理地點在哪
各地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規定不同,主要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4、首付比例符合要求;
5、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農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如下,可到農行櫃台申請辦理: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協議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在部門的批准文件;
4、對自有住房進行翻建,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積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證明;
6、借款人家庭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7、住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物或擔保人相關資料;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詳情請洽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⑺ 公積金貸款去哪裡辦理
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如當地公積金管理辦公室,有市公積金、省公積金、直屬單位公積金(鐵路、煤炭等)。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為工行、中行和中信銀行;合作銀行會逐步增加,預計明年內會開放所有公積金貸款經辦銀行。中國銀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貸款。
(7)泰安公積金貸款辦公地點擴展閱讀:
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公積金貸款
⑻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在哪裡辦手續
一、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已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並且申請貸款前兩年內沒有欠繳公積金(不同城市對繳存期限的規定不一樣,具體以城市為准);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3、申請人所購的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請人是所購住房的房屋權人或共有權人;
5、申請人可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
6、申請人夫妻雙方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7、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它貸款條件。
二、公積金貸款辦理地點
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要去當地公積金管理辦公室,有市公積金、省公積金、直屬單位公積金(鐵路、煤炭等)。
(8)泰安公積金貸款辦公地點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⑼ 我在泰安購房在濟南辦理公積金貸款在哪裡放款
在泰安購房在濟南辦理公積金貸款,發放貸款是泰安
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
通知指出,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
公積金異地貸款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參考資料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922/c188502-27617481.html
⑽ 申請公積金貸款,辦理地點在哪
申請公積金貸款,辦理地點在哪?延長油田公積金貸款在延安的幾乎所有銀行那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