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公積金 » 青島公積金貸款
擴展閱讀
公司貸款繳納擔保費分錄 2025-02-06 07:43:30
平安信用抵押貸款利息 2025-02-06 07:25:42

青島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6-28 15:29:43

㈠ 青島公積金二套房貸款利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公積金二套房貸款利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貸款期限在五年含以內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3.25%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對購買共有產權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80%,對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㈡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關於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具體如下: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首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二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7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齡,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首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二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
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 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36萬元;首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21萬元。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30萬元;二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18萬元。

㈢ 青島公積金貸款36萬條件

青島公積金貸款條件
1.本人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一年以上,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及文件;
3.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合配套費)30%以上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職業、經濟收入和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險或有價證券質押;
6.辦理住房抵押的申請人必須出具保證人及保證住所的有關證明;
7.借款人購買期房的,在房屋竣工辦理產權證書之前。由售房單位提供擔保。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㈣ 青島:購買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

6月15日,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實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青島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調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按照新政,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中指研究院青島分院研究主管郭曉鋒指出,青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較之前提高2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較之前提高14萬元。目前青島房地產市場仍處於深度調整中,市場信心有待提升。今年以來,青島相繼從限售、限購、公積金等多方面釋放寬松政策,以穩定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配合前期延長貸款年限、調整首付比例、放寬申請條件等公積金優化政策,此次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提高,持續利好剛需和改善購房需求,切實減輕購房者還款壓力。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今年6月3日發布的《我市適度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中顯示,青島住房限購區域由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調整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除王哥庄街道以外區域(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將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嶗山區王哥庄街道調出限購區域。
青島市住建局表示,這一調整有利於中心城區需求外溢,緩解中心城區房價上漲壓力,同時緩解非限購區域房價下行壓力,保持和促進全市房價總體穩定。
上述政策還提出,優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條件。為吸引外地居民特別是各類人才來青安居樂業,增強城市競爭力,同時繼續抑制投資炒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仍限購1套住房,但將購房條件由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無住房且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調整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無住房且能提供在本市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及,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出售已有住房1套或多套後的居民家庭,可以在2年內再購買1套住房。

㈤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多少

法律分析: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6萬元。公積貸款的額度是不超過70萬: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七條 商業銀行開展信貸業務,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商業銀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護。

㈥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

青島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主要是由申請人的公積金以往存儲金額、賬戶的余額、上繳的比例、貸款能力等因素來綜合決定的。按個人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實際上可以貸款的額度要以青島當地管理處最終審核後的額度為准,審核主要依據一下幾點:
1、貸款的額度不能高於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2、貸款的額度不能高於按照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的余額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3、貸款額度不能高於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4、貸款的額度不能高於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最高的貸款額度;
5、以10000元為起點,按照五千元的整數倍來確定。
一、2016年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1、青島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60萬。全市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60萬元;全市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35萬元。
2、貸款額度及年限確定原則可貸額度計算公式:
1、依據公積金繳交基數計算貸款額度=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申請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
2、依據房屋總價款計算貸款額度=房屋總價款×70%。
二、2016年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1、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2、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齡的,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㈦ 青島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青島公積金貸款新政策如下:
1、實行「認房認貸」申貸條件政策,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2、執行住房套數差別化貸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貸款期限,執行相應檔次的基準利率;,二套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取消現行的二次公積金貸款1.1倍利率規定;
3、優化貸款程序,一是貸款流程再造,簡化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二是落實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購房傾斜的要求,優先發放首套住房貸款;
4、完善申貸資料,一是根據有關規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估價報告,二是明確了異地貸款證明、還款能力證明、個人信用徵信報告等申貸材料,三是明確了公積金中心有權根據貸款審查工作需要,要求職工追加輔助申請材料;
5、強化了風險防範及違規懲戒措施,一是補充了隱瞞事實申貸以及違約將抵押物出租、抵償債務等風險情形的防範及處置,二是結合當前誠信社會建設要求,補充完善了有關借款人信用審查、懲戒的規定,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有權進行不良行為登記,取消其五年內公積金提取、貸款資格,並採取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單位通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等懲戒措施。
《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三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是指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委託銀行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本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
第七條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房屋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八)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㈧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青島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主要是由申請人的公積金以往存儲金額、賬戶的余額、上繳的比例、貸款能力等因素來綜合決定的。一般來說,如果是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新房時,夫妻雙方都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可貸60萬元;只有借款人符合條件的,最高可貸36萬元,具體要以實際情況為准。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㈨ 青島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

青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
財聯社6月15日電,今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新政,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較之前提高2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較之前提高14萬元。

㈩ 青島公積金貸款條件和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賬戶余額、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主要依據以下條件:
1、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
2、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