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蘭州:商業地產貸款首付比例由70%調整為50%
據甘肅省蘭州市政府網站消息,蘭州市政府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要因域施策、精準調控,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資料圖:房地產樓盤。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實施意見》稱,根據甘肅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指導意見》精神,為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構建「租購並舉」的供應制度,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房地產市場,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指導思想方面,《實施意見》指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實現蘭州全市人民「住有所居」為目標,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逐步解決好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形成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住房需求。
《實施意見》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通過在劃撥土地上政府統建和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兩種方式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力爭用5年時間,新建公共租賃住房9萬套,使全市公共租賃住房保有量達到12萬套,基本滿足社會各類群體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求。政府統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住建局負責,每年編制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市自然資源局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的用地按照劃撥方式供應,應保盡保。
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從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市自然資源局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及建成後的移交事宜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合同和協議中明確,由市住建局統一管理。
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將棚戶區改造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區縣,由區縣確定改造范圍、戶數、征拆安置量、土地權屬、拆遷時限等,審核改造投入,確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實力的企業實施改造。重點推進城關區雁灘片區、南磚瓦窯、紅泥溝、南河新村、北園小區,七里河區老西客站片區,安寧區城中村,西固區全域,蘭州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
堅持「兩個統籌、五個結合」,即:全市統籌謀劃,各區統籌實施;將棚戶區改造與城市發展、城市轉型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土地資源整合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經營能力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舊城改造、「抽疏增綠」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改善民生、規范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以棚戶區改造項目作為試點,先行先試,對老城區以拆屋降密、增量提質、疏解功能為原則,促進老城區「減量發展」。鼓勵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企業自持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培育租賃市場。政府回購棚戶區改造項目餘量房,作為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拓寬保障渠道。
積極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在充分爭取國家和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市財政可提取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以及住房公積金年增值收益扣除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用於彌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已建成使用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扣除管理維護費用後全部用於新建公共租賃住房,不足部分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分擔予以充分保證。
《實施意見》指出,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按照相關規定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三種形式的住房保障。逐步將招商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引進人才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對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關人才由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給予購房或租房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住房後出租,有效加強人才公寓的供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加大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對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退役軍人、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人員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結合各區縣住房市場實際租金水平、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保障對象的收入和家庭人員數量等情況,適時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標准,增強保障對象的租金支付能力。
鼓勵通過市場化租賃住房解決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各項「租購同權」相關政策措施,鼓勵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人群通過蘭州市房屋租賃服務平台租住市場化房源,解決住房問題。對依法登記備案的租房人可以享受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健全租賃市場規章制度,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規范住房租賃合同文本,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落實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優化備案流程,簡化備案手續。鼓勵租賃當事人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穩定租賃關系,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
落實對租賃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營改增住房租賃優惠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 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落實國家對個人住房租賃相關各項稅費的稅收優惠政策。
支持培育養老房地產健康發展。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培育新型養生養老綜合體,讓有條件的老年人享受一站式養老。探索制定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優惠政策,政府依據建設規模(含改擴建)、投資總額、土地租期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建設補貼;按照床位數、收養人數及服務對象的類別、入住率、管理服務水平、社會效益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
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逐步納入公積金繳存范圍,進一步推動個體、私營、混合所有制、外資等非公有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住所有權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規定提取夫妻雙方一定額度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金。
《實施意見》提出,積極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新建市場化租賃住房。通過加大市場化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有效緩解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房房價上漲的壓力。市自然資源局每年會同市住建局在已納入儲備的住宅用地中編制市場化租賃住房供地計劃,按計劃實施土地供應相關工作。發揮大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通過回購、回租市場存量房或棚戶區改造餘量房等作為租賃住房,也可將自有閑置商業、辦公、工業等房屋改造為租賃住房,統籌進行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和管理。
積極培育和發展租賃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自持房源面向市場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依法設立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專業、規范的租賃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拓寬服務領域,在服務項目范圍內積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空置房源提供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自有住房,將符合消防、衛生、住用等安全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范管理。
發揮國有租賃企業對市場的引領、規范、激活和調控作用,指導國有企業成立國有租賃企業。出台政策扶持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快速發展成長,開展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住房租賃業務;營造環境吸引國內知名大型租賃企業入駐蘭州,利用其豐富的經驗和雄厚的資本,帶動全市租賃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實施意見》明確,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持調控力度不放鬆。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城市主體責任,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及時掌握房價漲幅、供需情況、市場運行、企業經營現狀,加大對市場運行的分析研判,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風險預警機制,有效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全面貫徹國家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嚴格執行我市現行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切實落實價格備案、限購、限貸、限售等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工作,有效控制商品房銷售價格的上漲幅度。因域施策、精準調控,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積極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加強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持續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企業,通過嚴格的檢查執法,強有力的處罰措施,強力整治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運行。
《實施意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蘭州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落實中央、省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等作用。
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及時釋疑解惑,提高政策透明度,正確引導住房消費,增進公眾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形成有利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
《實施意見》實施范圍為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紅古區、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結合本轄區實際參照執行。《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② 現在在蘭州買一套80萬的房子 首付大概是多少 按揭怎麼個按發
商品房的首付不低於:30%
經濟適用房首付:40%
房款總額:800000 元 貸款總額:560000 元
還款總額:962301.91 元 支付利息款:402301.91 元
首期付款:240000 元 貸款月數: 240(月)
月均還款: 4009.59元
房款總額:800000 元 貸款總額: 480000元
還款總額: 824830.21元 支付利息款:344830.21 元
首期付款: 320000元 貸款月數: 240(月)
月均還款: 3436.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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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蘭州20條措施優化樓市環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取消「認房又認貸」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敏 實習生張雁楠 報道
4月5日,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蘭州市落實強省會戰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第1號)》(以下簡稱《通知》),推出四大類共20項措施,用於「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強化房建類項目服務保障,支持企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激發市場活力」。
《通知》提出,降低個人購買住房門檻。個人通過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此前,蘭州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但僅針對公積金貸款購房者,商業貸款購房者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二套房方面,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商業貸款則為40%。
《通知》還指出,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發放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按照監管規定實施貸款利率優惠政策。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同時,個人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身職工為60萬元,雙職工為70萬元。
除上述針對購房者的優惠措施外,蘭州還推出多項「減輕負擔,支持企業良性循環」的措施。如,競買保證金按規定最低比例(掛牌起始價的20%)執行;視情況延長土地款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重點支持優質房企兼並收購困難房企項目,等等。
蘭州還提出,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使用流程,壓縮預售資金審批時限。積極推廣預售資金使用線上申請、審核、支付業務,實行「不見面」審批,提高預售資金撥付使用效率。
此外,蘭州還推出多項措施優化審批,加快項目開發建設。
從通知內容看,蘭州是今年以來調整和優化樓市政策環境力度最大的城市之一。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自2021年8月以來,蘭州市的新房和二手房價格連續7個月環比下跌。
附 文件全文:
蘭州市落實強省會戰略進一步
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
(第1號)
為落實強省會戰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強化房建類項目服務保障,支持企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激發市場活力,特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優化審批,加快項目開發建設
(一)優化工程建設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實行幫辦代辦,深化工程建設審批全過程信息共享,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均時限壓縮至30個工作日以內。
(二)推行帶方案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將城市設計、規劃設計方案、配套公共設施等相關內容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受讓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高層建築可先行辦理基坑開挖手續,實現「拿地即開工」。
(三)規范辦理按揭貸款准入手續。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金融機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及時辦理項目按揭貸款准入手續,不得隨意設置准入門檻或向企業收取准入保證金。
(四)推行「交房即交證」。加強部門協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實行「多測合一」「聯合驗收」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商品住房,網簽備案滿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二、減輕負擔,支持企業良性循環
(五)合理確定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自2022年4月1日起,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按規定最低比例(掛牌起始價的20%)執行,剩餘款項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年內繳清。
(六)合理確定土地出讓價款和儲備土地補償款支付期限。2021年1月1日以後公開成交並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償合同),且足額支付首期出讓價款(包括定金、補償款),因實施城市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環境保護、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項目或因疫情影響造成資金困難,或因政府相關部門未能及時交付土地或返還已投入的土地成本,使得土地使用者未能按照約定時限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或儲備土地補償款的,經批准,可適度延長剩餘款項的支付時間,延長期限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且只能調整一次。
(七)加大項目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穩妥有序開展並購貸款,重點支持優質房企兼並收購困難房企項目。對支持開發貸款、降低個人按揭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在政府新增財政存款、基金賬戶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三、提升效能,強化項目服務保障
(八)完善配套公共設施。對已建成小區通過改善交通條件、加裝電梯、管網改造、增加健身設施、綠化美化等措施,彌補配套公共設施短板,建設15分鍾生活圈;在建項目和新建項目要按規劃要求建設教育、養老、醫療、交通、停車、管網等配套公共設施,探索配套公共設施代建模式,做到項目建設與配套公共設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九)加大協調保障力度。落實轄區政府和職能部門主體責任,加大徵收拆遷力度,保障項目有效落地、按期開工;主動跟蹤服務,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手續辦理及水、電、氣、暖、路等配套基礎設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十)推進貨幣化征拆安置。對新的征拆安置項目,以貨幣化安置為主,鼓勵被征拆群眾選擇貨幣化安置。
(十一)提高預售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使用流程,壓縮預售資金審批時限,積極推廣預售資金使用線上申請、審核、支付業務,實行「不見面」審批,提高預售資金撥付使用效率。
四、激發活力,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十二)降低個人購買住房門檻。個人通過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十三)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發放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按照監管規定實施貸款利率優惠政策。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十四)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個人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身職工為60萬元,雙職工為70萬元。全面推行「公積金 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拓展「沖還貸」線上渠道,減輕職工購房還款壓力。對各類「隴原人才卡(服務卡)」持卡人,制定差別化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優惠政策。
(十五)支持多元化住房需求。落實「租購並舉」,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推動「租購同權」。對購買實際用於居住的公寓房,經認定,水、電收費標准執行民用價格標准,允許辦理落戶手續。
(十六)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住房保障。推進「萃英社區」建設,統籌利用各類房源,加快「拎包入住」人才公寓建設,建立分層次、多渠道的人才住房保障機制。對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關人才由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給予購房或租房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住房後出租,加大人才公寓供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集中連片開發等方式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十七)支持新市民購房。鼓勵新市民和靈活就業人員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蘭州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同等條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
(十八)支持孝老撫育住房需求。對在蘭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將異地居住的父母等近親屬接來蘭州居住的,給予支持,允許其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兩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許其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對老舊小區進行適老化改造、對新建項目實施適老化設計建設的,給予政策扶持。
(十九)提高住房品質。全面推行綠色建築,發展裝配式建築,支持企業應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促進建築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打造精品工程,提升住宅品質,鼓勵裝修交付。對綠色建築項目在稅收、信貸、銷售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
(二十)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堅持「房住不炒」,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總要求,持續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行動,加強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預售資金、住房租賃、物業服務、信用信息等監管,採取有效措施改善房地產市場環境,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原標題:蘭州20條措施全方位優化樓市環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取消「認房又認貸」
④ 蘭州樓市新政:二套房首付降至三成,結清貸款執行首套房貸政策
4月5日,蘭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日前,蘭州市印發《蘭州市落實強省會戰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第1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要求通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強化房建類項目服務保障,支持企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激發市場活力。其中,在購房貸款利率方面,《若干措施》明確,個人通過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縱觀此次蘭州樓市新政,既有降低購房首付比例,又有定向放寬限購、限貸,還包括降低競買保證金、延長土地價款繳付時間等,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蘭州此次政策調控具有全面性特點,充分體現了當前各地對於「五限」(即限購、限貸、限價、限商、限售)放鬆的導向。
首套房首付比降至20%,放寬「老幼」家庭購房門檻
根據《若干措施》,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商品住房,網簽備案滿三年即可上市交易;個人通過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同時,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發放力度,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根據蘭州2017年發布的政策,其中對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於30%,第二套為5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以及6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購房貸款未結清)。在公積金購房首付方面,此前的政策是,購買首套住房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必須達到30%以上,購買二套住房時首付款必須達到50%以上,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值得關注的是,在限購方面,蘭州新政通過老年人和幼兒兩個維度進行了定向放鬆。《若干措施》提出,對在蘭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將異地居住的父母等近親屬接來蘭州居住的,給予支持,允許其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兩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許其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同時,對老舊小區進行適老化改造、對新建項目實施適老化設計建設的,給予政策扶持。
與此同時,蘭州此次政策要求落實「租購並舉」,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推動「租購同權」。對購買實際用於居住的公寓房,經認定,水、電收費標准執行民用價格標准,允許辦理落戶手續。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住房保障,推進「萃英社區」建設,統籌利用各類房源,加快「拎包入住」人才公寓建設,建立分層次、多渠道的人才住房保障機制。
此外,《若干措施》明確,堅持「房住不炒」,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總要求,持續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行動,加強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預售資金、住房租賃、物業服務、信用信息等監管。
適度延長土地價款繳付時間等,支持企業良性循環
在土地供應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自4月1日起,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按規定最低比例(掛牌起始價的20%)執行,剩餘款項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年內繳清。
同時,2021年1月1日以後公開成交並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償合同),且足額支付首期出讓價款(包括定金、補償款),因實施城市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環境保護、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項目,或因疫情影響造成資金困難,或因政府相關部門未能及時交付土地或返還已投入的土地成本,使得土地使用者未能按照約定時限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或儲備土地補償款的,經批准,可適度延長剩餘款項的支付時間,延長期限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且只能調整一次。
而在並購貸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金融機構穩妥有序開展並購貸款,重點支持優質房企兼並收購困難房企項目。對支持開發貸款、降低個人按揭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在政府新增財政存款、基金賬戶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對於此次蘭州新政,嚴躍進指出,整體來看有三個特點,一是放鬆的動作具有全面性,其涉及降低競買保證金、延長土地價款繳付時間、降低購房首付比例、放鬆限購限售、公寓項目可落戶等,充分體現了創造更好營商環境、激活房企和購房者入市積極性的導向;二是省會城市逐漸進行「五限」的放鬆,這對於其所在省份的市場預期轉變有積極影響;三是限購政策的放鬆是當前政策的一大亮點,就近期4月份的情況看,包括衢州、秦皇島、蘭州等都有放鬆的動作,預計後續限購放鬆的城市會繼續增加。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付春愔
⑤ 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結清貸款按首套房貸款政策
4月5日,有媒體獲悉,甘肅省蘭州市近日印發《蘭州市落實強省會戰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第1號)》(簡稱《措施》),《措施》明確提出降低個人購房門檻、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放鬆區域限購以及放寬限售條件。
具體來說,在激發活力促進市場健康發展方面,《措施》提出,要降低個人購買住房門檻。個人通過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同時,要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發放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按照監管規定實施貸款利率優惠政策。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按照蘭州此前的購房政策,蘭州市政府於2017年8月25日發布《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補充通知》,其中提到,對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於30%,第二套為5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以及6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購房貸款未結清)。
對於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蘭州市房產局等於2018年1月5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住房公積金主要滿足首套購房需求,購買首套住房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必須達到30%以上,購買二套時首付款必須達到50%以上,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此次《措施》還明確,要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個人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身職工為60萬元,雙職工為70萬元。
在支持孝老撫育住房需求上,《措施》提出,對在蘭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將異地居住的父母等近親屬接來蘭州居住的,給予支持,允許其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兩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許其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
優化審批加快項目開發建設方面,《措施》提出,要推行「交房即交證」。加強部門協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實行「多測合一」「聯合驗收」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商品住房,網簽備案滿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減輕負擔支持企業良性循環方面,《措施》顯示,要合理確定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自2022年4月1日起,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按規定最低比例(掛牌起始價的20%)執行,剩餘款項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年內繳清。
此外,加大項目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穩妥有序開展並購貸款,重點支持優質房企兼並收購困難房企項目。對支持開發貸款、降低個人按揭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在政府新增財政存款、基金賬戶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提升效能強化項目服務保障方面,《措施》提出,要提高預售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使用流程,壓縮預售資金審批時限,積極推廣預售資金使用線上申請、審核、支付業務,實行「不見面」審批,提高預售資金撥付使用效率。
據不完全統計,3月以來,包括福州、鄭州、哈爾濱、青島即墨、衢州、秦皇島、綿陽等地紛紛放開限購、限售等限制性措施。綜合一季度數據看,據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統計,一季度60餘城發布房地產相關政策超百次,主要涉及針對性放鬆限購政策、降低首付比例、發放購房補貼、降低房貸利率、取消限售、為房企提供資金支持等方面。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關榮雪認為,樓市政策適度放鬆對於多維主體均有一定的積極影響,對於購房者的利好更為顯著,將有效緩解部分困難群體購房資金、門檻限制等壓力;對於城市而言,購房需求進一步釋放或將在一定程度上帶動成交有所上升,與此同時緩解城市庫存壓力,推動城市經濟發展;另外,多城適度放鬆樓市政策也是切實落實滿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相應主體責任,促進行業的內部循環和健康發展。
⑥ 蘭州買房首付一般需要多少首付比例是多少
各地區首付比例會有差別。
一手房按揭套次、實際按揭利率、按揭成數及按揭年限最終以銀行審批為准;(一般情況下:首套房貸,普通住房首付不低於30%,執行基準利率;二套房貸首付均不低於60%,執行基準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不準入 目前貸款買房,在購買新房與購買二手房時,貸款首付的計算有較大區別。
辦理新房貸款時,首付款是按照購買時的市場價作為參考,並根據個人貸款次數和個人貸款的信譽程度進行多方面的審核來制定貸款比例。
而與新房貸款相區別的是,辦理二手房屋貸款是根據二手房評估價作為參考。所謂評估價是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通過銀行指定的專業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而計算出來的。 一般二手房評估價低於市場價。評估價大多為二手房市場價值的80%-90%,部分房屋會更低。
一手房首付計算方式: 首付款=總房款-客戶貸款額 貸款額=合同價(市場價)×80%(首次貸款額度最高可達80%) 二手房首付計算方式: 凈首付款=實際成交價-客戶貸款額(凈首付款:不包括國家稅費和中介服務傭金的首付款) 貸款額=二手房評估價×80%(首次貸款額度可達80%) 貸款額估算方式,可用合同價×85%,預估出大致評估價格。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幫助到大家了解房子的首付.
⑦ 蘭州:商業房貸首付比例由70% 調整為50%
蘭州市政府辦公室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明確指出,蘭州市將以實現全市人民"住有所居"為目標,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逐步解決好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加快公租房建設與棚戶區改造
實施意見指出,蘭州市將力爭用5年時間,新建公共租賃住房9萬套,使全市公共租賃住房保有量達到12萬套,基本滿足社會各類群體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求。從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將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 10% 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
同時,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將棚戶區改造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區縣,由區縣確定改造范圍、戶數、征拆安置量、土地權屬、拆遷時限等,審核改造投入,確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實力的企業實施改造。重點推進城關區雁灘片區、南磚瓦窯、紅泥溝、南河新村、北園小區,七里河區老西客站片區,安寧區城中村,西固區全域,蘭州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將棚戶區改造與改善民生、規范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對老城區以拆屋降密、增量提質、疏解功能為原則,促進老城區"減量發展"。鼓勵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企業自持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培育租賃市場。政府回購棚戶區改造項目餘量房,作為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拓寬保障渠道。
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
針對各類新引進人才,蘭州市將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三種形式的住房保障。逐步將招商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引進人才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與此同時,加大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對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退役軍人、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人員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結合各區縣住房市場實際租金水平、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保障對象的收入和家庭人員數量等情況,適時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標准,增強保障對象的租金支付能力。
針對老齡化社會現狀,蘭州市還將支持培育養老房地產健康發展,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培育新型養生養老綜合體。探索制定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優惠政策,政府依據建設規模 ( 含改擴建 ) 、投資總額、土地租期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建設補貼;按照床位數、收養人數及服務對象的類別、入住率、管理服務水平、社會效益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實施意見指出,蘭州市還將全面鼓勵通過市場化租賃住房解決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各項"租購同權"相關政策措施,鼓勵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人群通過蘭州市房屋租賃服務平台租住市場化房源,解決住房問題。對依法登記備案的租房人可以享受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政策。鼓勵租賃當事人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穩定租賃關系,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
同時,還將落實對租賃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 15% 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 10 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 5% 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 6% 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3% 的增值稅徵收率。
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逐步納入公積金繳存范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 3 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住所有權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規定提取夫妻雙方一定額度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金。
同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自持房源面向市場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依法設立住房租賃企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拓寬服務領域,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空置房源提供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自有住房,將符合消防、衛生、住用等安全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范管理。
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嚴格執行蘭州市現行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切實落實價格備案、限購、限貸、限售等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工作,有效控制商品房銷售價格的上漲幅度。因域施策、精準調控,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 調整為50%。
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全面加強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持續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運行。
⑧ 蘭州商業地產貸款首付比例從七成降至五成
據甘肅省蘭州市政府網站消息,4月13日,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意見》提出,因域施策、精準調控,蘭州市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政策對商業地產買賣的首付比例進行了下調,這是目前全國首個在商業地產領域降低首付的城市,對於後續商辦物業的買賣和去庫存等有積極的作用。
嚴躍進表示,就蘭州此類政策可以看出,其對於商業地產的去庫存和刺激此類物業的交易給予較大的支持。近期各類商業銀行的貸款額度有所增加,其貸款的動力更足。從庫存結構上看,商業地產的庫存壓力會更大。所以此次蘭州降低商業地產的首付比例,有助於投資者利用銀行貸款,更容易認購相關商鋪和寫字樓,這對於相關房企的項目銷售等有積極的作用。
圖片來源:蘭州市人民政府
《意見》稱,蘭州市將進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主要通過在劃撥土地上政府統建和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兩種方式籌集公共租賃住房。
2020年5月1日起,蘭州市范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及建成後的移交事宜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合同和協議中明確,由市住建局統一管理。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針對房租的稅收優惠。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
蘭州市將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按照相關規定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三種形式的住房保障。逐步將招商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引進人才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對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關人才由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給予購房或租房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住房後出租,有效加強人才公寓的供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實施意見全文: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管委會、市屬重點企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指導意見》精神,為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構建「租購並舉」的供應制度,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房地產市場,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實現全市人民「住有所居」為目標,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逐步解決好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形成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住房需求。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進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通過在劃撥土地上政府統建和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兩種方式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力爭用5年時間,新建公共租賃住房9萬套,使全市公共租賃住房保有量達到12萬套,基本滿足社會各類群體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求。政府統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住建局負責,每年編制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市自然資源局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的用地按照劃撥方式供應,應保盡保。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從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市自然資源局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及建成後的移交事宜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合同和協議中明確,由市住建局統一管理。
(二)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將棚戶區改造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區縣,由區縣確定改造范圍、戶數、征拆安置量、土地權屬、拆遷時限等,審核改造投入,確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實力的企業實施改造。重點推進城關區雁灘片區、南磚瓦窯、紅泥溝、南河新村、北園小區,七里河區老西客站片區,安寧區城中村,西固區全域,蘭州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堅持「兩個統籌、五個結合」,即:全市統籌謀劃,各區統籌實施;將棚戶區改造與城市發展、城市轉型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土地資源整合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經營能力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舊城改造、「抽疏增綠」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改善民生、規范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以棚戶區改造項目作為試點,先行先試,對老城區以拆屋降密、增量提質、疏解功能為原則,促進老城區「減量發展」。鼓勵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企業自持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培育租賃市場。政府回購棚戶區改造項目餘量房,作為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拓寬保障渠道。
(三)積極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在充分爭取國家和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市財政可提取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以及住房公積金年增值收益扣除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用於彌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已建成使用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扣除管理維護費用後全部用於新建公共租賃住房,不足部分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分擔予以充分保證。
三、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
(四)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按照相關規定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三種形式的住房保障。逐步將招商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引進人才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對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關人才由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給予購房或租房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住房後出租,有效加強人才公寓的供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五)加大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對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退役軍人、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人員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結合各區縣住房市場實際租金水平、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保障對象的收入和家庭人員數量等情況,適時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標准,增強保障對象的租金支付能力。
(六)鼓勵通過市場化租賃住房解決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各項「租購同權」相關政策措施,鼓勵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人群通過蘭州市房屋租賃服務平台租住市場化房源,解決住房問題。對依法登記備案的租房人可以享受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健全租賃市場規章制度,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規范住房租賃合同文本,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落實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優化備案流程,簡化備案手續。鼓勵租賃當事人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穩定租賃關系,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
(七)落實對租賃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營改增住房租賃優惠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落實國家對個人住房租賃相關各項稅費的稅收優惠政策。
(八)支持培育養老房地產健康發展。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培育新型養生養老綜合體,讓有條件的老年人享受一站式養老。探索制定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優惠政策,政府依據建設規模(含改擴建)、投資總額、土地租期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建設補貼;按照床位數、收養人數及服務對象的類別、入住率、管理服務水平、社會效益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
(九)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逐步納入公積金繳存范圍,進一步推動個體、私營、混合所有制、外資等非公有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住所有權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規定提取夫妻雙方一定額度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金。
四、積極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十)鼓勵新建市場化租賃住房。通過加大市場化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有效緩解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房房價上漲的壓力。市自然資源局每年會同市住建局在已納入儲備的住宅用地中編制市場化租賃住房供地計劃,按計劃實施土地供應相關工作。發揮大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通過回購、回租市場存量房或棚戶區改造餘量房等作為租賃住房,也可將自有閑置商業、辦公、工業等房屋改造為租賃住房,統籌進行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和管理。
(十一)積極培育和發展租賃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自持房源面向市場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依法設立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專業、規范的租賃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拓寬服務領域,在服務項目范圍內積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空置房源提供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自有住房,將符合消防、衛生、住用等安全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范管理。
發揮國有租賃企業對市場的引領、規范、激活和調控作用,指導國有企業成立國有租賃企業。出台政策扶持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快速發展成長,開展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住房租賃業務;營造環境吸引國內知名大型租賃企業入駐蘭州,利用其豐富的經驗和雄厚的資本,帶動全市租賃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五、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十二)堅持調控力度不放鬆。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城市主體責任,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及時掌握房價漲幅、供需情況、市場運行、企業經營現狀,加大對市場運行的分析研判,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風險預警機制,有效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全面貫徹國家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嚴格執行我市現行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切實落實價格備案、限購、限貸、限售等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工作,有效控制商品房銷售價格的上漲幅度。因域施策、精準調控,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十三)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積極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加強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持續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企業,通過嚴格的檢查執法,強有力的處罰措施,強力整治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運行。
六、工作保障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落實中央、省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等作用。
(十五)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及時釋疑解惑,提高政策透明度,正確引導住房消費,增進公眾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形成有利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
本《實施意見》實施范圍為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紅古區、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結合本轄區實際參照執行。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3日
⑨ 蘭州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 20% ,不少城市樓市政策相繼「松綁」是為何
4月初二線省會城市蘭州也吹響了當地房地產政策放鬆的號角,主要是首套房的付款比例由原來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0%、二套房不低於50%,變成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二套房不低於30%;同時,對於擁有一套住房並結清了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房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即執行「認貸不認房」。另外還是提升了公積金買房貸款的金額,推進貨幣化征拆安置等諸多措施。
三、房價會不會上漲,要不要現在買房?
房地產政策一放鬆,很多人關心的主要問題就是要不要馬上買房的問題,我們的建議還是一二線城市的剛需和改善型的可以擇機購買,前提條件是自己的現金流充足,因為今明兩年經濟可能還處在一個過渡調整期,一切還是要以保證自己正常生活為前提,切勿盲目借貸。如何是投資的還是算了吧,真的就算房價再漲也不及你的資金成本,這可能是一個勝率非常低的賺錢機會了。國家的調控政策的原則是穩定房價,不是讓它大漲大跌,就算真的漲了後面還是房地產稅的大招等著呢。那時候一旦提出就是絕殺,自己還是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