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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買房子女還貸款 2025-03-16 01:44:18
公積金買了多久可以貸款 2025-03-16 01:25:04

河北省保定市公積金貸款政策

發布時間: 2022-08-09 06:27:54

『壹』 保定公積金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三)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所在單位處於繳存正常並不欠繳,可申請貸款。因單位原因中斷繳存的,應同時符合以下規定:申請貸款時前12個月內連續中斷繳存未超過3個月(含)、累計中斷繳存未超過6個月(含)且已辦理補繳;原繳存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新單位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合並計算。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人只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足額正常繳存狀態。(政策性住房是指享受政府相關稅收、福利、政策優惠等條件的住房);(四)具有符合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籌資金;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證明材料;(六)具有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抵押、質押、保證),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足額擔保;(七)符合申請時效要求。購買新建住房的,從簽訂購房合同及預付購房款之日起一年以內;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竣工的,以規劃部門許可證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內;購買二手房的,以房屋產權證核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使用公積金貸款償還商業銀行貸款的,貸款期限不應超越商業銀行批准還貸年限;(八)借款人為他人提供貸款第三方保證尚未解除保證責任的不能申請貸款;未達到貸款信用審核標準的,不予辦理貸款;在貸款未結清前不能再次申請貸款;(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保定市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應與其公積金繳存信息一致;

(二)借款申請人已按公積金有關規定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在申請貸款前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不欠繳狀態。在原繳存單位繳存又調入新單位連續繳存的,繳存時間合並計算;

(三)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四)已交付符合規定比例的首付款,並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

(五)具有符合條件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六)具有管理中心認可的抵押、質押或保證的擔保;

(七)未到法定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

(八)屬於靈活就業人員的,須年滿18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具有我市行政區域戶籍或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居住;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貸款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貳』 請問第一套房商業貸款(未還清),現在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可以嗎首付多少保定地區

如您在河北省保定市的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規定,組合貸款的借款人還應同時符合商業性住房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當地相關住房貸款政策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個人一手住房貸款業務實施細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個人二手住房貸款業務實施細則》等規章制度。重點審核借款人是否被列入國際組織、中國或其他國家發布的制裁名單或制裁范圍,是否屬於洗錢高風險情形。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與公積金中心建立合作關系的經辦機構。)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叄』 保定市裡買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貸款審批能貸下來多少錢

公積金可以貸款多少
公積金貸款額度需要查看您當地公積金管理的具體規定。可貸額度:為參與額度計算的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並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有共同申請人且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繳存基數之和。公積金繳存基數:該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應由申請人委託公積金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取購房合同價與評估價的低值作為購房總價款。
三、職工購買首套房的,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60%。
四、不高於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50萬,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90萬。
五、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計算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積金能貸款多少
公積金繳存一年(中間沒有斷繳的情況)之後,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政策是這樣的:
一、個人高可貸到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高可貸到50萬,夫妻雙高可貸60萬,其中一方有補充公積金的可以貸到70萬;
二、公積金內余額的15倍(購買二手房),如果購買新房的話,是卡內余額的20倍;
三、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月繳存額度/(個人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公積金月繳存額度/2】*40%-其他月還款}*貸款年限。

『肆』 保定公積金貸款政策

第一條 為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職工家庭住房消費能力,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和《河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職工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資金不足時或為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向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含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縣(市)管理部,下同)申請辦理的政策性住房貸款。

第三條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負責全市貸款的管理。「中心」負責貸款的審批。貸款手續由「中心」委託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

第四條 貸款的資金來源是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歸集管理的住房公積金。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貸款對象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貸款的借款人。

第六條 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人或其配偶或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二)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件;

(三)夫婦雙方均未享受過本項貸款或已還清本項貸款;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身體健康、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償還商業購房貸款的證明;

(六)具有購買、單位集資建造住房價款20%以上的自有資金或具有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成本費用50%以上的自有資金;

(七)具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職工個人為其擔保;

(八)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條 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及配偶、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狀況、購建住房價格及其還款能力等情況綜合確定。

(一)原則上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直系親屬退休年齡內繳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繳納住房公積金數額按當年住房公積金繳交標准計算),或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15倍;

(二)購買、單位集資建造自住住房不超過所購建住房總價的80%,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超過所需成本費用的50%,償還商業購房貸款不超過正常剩餘貸款本金額;

(三)貸款額度單筆最高限值為40萬元。

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適時調整。

第八條 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所購建住房情況、貸款額度等合理確定。

(一)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

(二)借款人自貸款之日起至退休時不足30年的,其貸款期限一般最長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止。

第九條 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於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條 擔保方式為抵押、質押和保證。

(一)抵押:借款人用自有或第三人的房產作為貸款的擔保。

(二)質押:⒈借款人用本人及他人存儲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住房公積金余額作為貸款的擔保;⒉借款人用自有或第三人的國庫券、銀行定期存單等有價證券作為貸款的擔保;

(三)保證:借款人購買的期房不能提供抵(質)押物時,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以下簡稱擔保單位)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

(四)用第三人的房產、有價證券作為擔保的,須徵得第三人同意,並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一條 以房產作為抵押物的,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抵押人必須將房產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到產權產籍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有關費用由借款人支付,抵押人應將辦妥的《房屋他項產權證》交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抵押權人)保管;

(三)抵押房產的現值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現值的80%;

(四)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完好。

第十二條 用本人及他人存儲的住房公積金作為擔保, 本人及擔保人應當簽定擔保書,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其住房公積金余額辦理凍結手續,擔保率為100%。

第十三條 用有價證券作為質押物的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質押人與質押權人對質押物辦理凍結手續,質押的有價證券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額;

(二)對設定的質押物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質押權人)保管。質押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不得擅自處分。質押物遺失或損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借款人以購買的期房作抵押物時,在未辦理個人房屋產權證之前,擔保單位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借款人取得房屋產權證後應及時辦理房產抵押置換手續。

第十五條 抵(質)押期限與貸款期限應保持一致,貸款本息還清時,抵(質)押權隨之終止。

第五章 貸款程序

第十六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填寫《保定市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貸款申請審批表》,同時出具以下資料:

(一)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二)符合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償還商業購房貸款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購買住房首期付款的原始票據及復印件;

(四)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享受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或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擔保書;

(五)抵押物現值不明時的估價證明;

(六)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依據以上資料對借款人進行資格、資信審查。

第十七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借款人。准予貸款的,通知受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第十八條 准予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及受託銀行與借款人等簽訂借款合同。

第十九條 貸款的撥付

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貸款資金由受託銀行用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施工方在銀行開設的帳戶內。償還商業銀行貸款的將貸款資金劃入商業銀行開設的貸款賬戶。

第六章 貸款償還

第二十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可自願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法或等額本息還款法償還貸款本息。

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固定不變。即本金在整個還款期內平均分攤,但所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還款期內還貸額逐月遞減的一種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在整個還款期內,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保持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增加,利息比重逐月減少的一種還款方式。

第二十一條 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原因未能償還貸款本息的,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管理人、監護人)應繼續履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償還貸款。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後,應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會同借款人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質)押注銷手續。
第七章 違約處置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借款違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及受託銀行有權依照有關法律及合同約定處置抵(質)押物。

(一)將貸款挪作他用的;

(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終止前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借款人無財產合法繼承人(管理人、監護人)或財產合法繼承人(管理人、監護人)拒不承擔償還貸款本息責任的或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

(三)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借款期內借款人累計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第二十六條 處置抵(質)押物所獲價款,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置抵(質)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包括罰息)及違約金;

(三)所獲價款不足以償還上述款項的部分,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受託銀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超過應償還上述款項的部分,應退還借款人。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期內發生借款違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及受託銀行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以借款合同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為限。

第八章 貸款監督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受託銀行有權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借款人應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條 售房單位(售房人)出具虛假購房合同和票據騙取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受託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依法追究售房單位(售房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借款人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受託銀行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收回發放的貸款,並依法追究借款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導致貸款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借貸各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內容及附件,需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各方就有關內容達成協議。在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繼續有效。

借貸各方及保證人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河北省范圍內的外地職工在本市購房,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應遵循本辦法,以前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准。

『伍』 保定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可以。符合連續繳存足額的公積金符合標准,借款人和其配偶均無公積金貸款債務;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借款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具有相關手續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且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等條件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陸』 保定市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保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貸的額度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具體能貸多少要根據申請人的還貸能力。申請貸款時申請人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二、在保定市的公司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般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左右。根據你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及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這個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柒』 保定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具體發生了哪些改變

沒有投機的住房一直是房地產行業努力的方向。只有嚴格執行這句話,才能更好地滿足人們的住房需求,確保人們的生活不受影響。這一次公積金政策的調整,也讓大家看到了房地產市場的蕭條。通過相關政策可以看出,公積金的申請和分配政策也在放寬和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也在同步提高,這也可以更好的刺激人們消費。在人們越來越關注房價的今天,與你房產相關的政策也受到了人們的密切關注。

以河南省公積金管理為例,改變了省定貸款額度的辦法。之前,夫妻雙方在同一城市不同系統繳存公積金的,或者夫妻雙方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在申請貸款時,一般只按照夫妻一方繳存的公積金核定額度。2020年以後,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雙方繳納的公積金進行貸款,貸款額度會相應提高。

『捌』 保定公積金怎麼才能貸60萬

公積金交4300元可以貸60萬。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
二、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不同城市要求可能不同)。
三、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五、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六、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拓展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房或交納房租。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二、儲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玖』 保定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合法、有效證明材料及證件;
(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三)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須符合規定期限;
(四)已付符合規定比例的首期房款,並具有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
(五)管理中心認可抵押、質押或保證的擔保;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貸款政策規定的條件。借款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貸款未結清的;
(二)借款人不符合信用審核標準的;
(三)借款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四)借款人為他人提供貸款擔保尚未解除擔保責任的;
(五)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使用過二次及以上貸款記錄的;
(七)貸款之前,已付清全部房款或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貸款政策行為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