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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首付貸款的法律規定

發布時間: 2022-08-27 02:13:30

A. 在法律的角度上首付款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2010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即國務院明確規定了購房者購房時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為國家對於購房首付款、限貸的政策性規定。
    而在法律實務中,由開發商墊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據呢?實際上,墊付並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債務承擔等概念。墊付,根據文義解釋,一般是為他人向第三方墊付,沒有債權人為債務人向自己墊付之說。而開發商為購房者的墊付可能涉及三種類型的法律關系:①借款合同,即開發商借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再將借款交給開發商;②第三人代為履行,即開發商作為第三人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代購房者履行債務;③債務承擔,即開發商作為第三方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
    首先,對於借款合同,因開發商即是房地產買賣法律關系中的債權人,同時又向購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項又需要給開發商自己,因此,開發商名義上墊付首付,但實際上並未墊付。
    因借款法律行為系實踐性法律行為,需要實際交付借款才會產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後果,因此,為實際交付借款的,借款行為並未生效。開發商所享有的債權,本質上還是房地產買賣合同所確立的債權。並不存在一個真實、有效的借款法律關系,也不存在所謂的墊付。
其次,開發商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開發商不屬於第三方,很明顯不屬於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形,不會產生實際履行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即實際上此時也不存在墊付,購房者沒有付足首付。
    再次,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即必須存在一個獨立於債權人、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而開發商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時,並沒有一個獨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構成債務承擔,不產生債務承擔的法律效力。此時,所謂的墊付不成立,購房者仍然沒有付足首付。
    因此,開發商所謂的「墊付」僅僅是開發商以「墊付」之名義,讓購房者先達到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條件,出具一份虛假的首付款足額交納證明,進一步辦妥銀行貸款,以達到資金回籠的目的。而首付實際上並未依照國務院對於首付比例和限貸的規定付足。換句話說,開發商是以一種在法律上並不成立的「墊付」托辭,先與購房者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而實際上卻規避了國務院規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貸政策。
    這種行為極有可能被司法機關認定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行為」,而一旦認定為無效的,則合同自始無效,法律後果是開發商返還購房款、購房者退房。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還可能被認定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無效行為」。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的過程中,因需要開發商出具購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證明,但由於開發商「墊付」的因素,購房者的首付款實際並未付清。如後期購房者未能按期償付按揭貸款,銀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賣抵押物外,還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因開具虛假證明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B. 貸款買二套房的首付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購買第二套房首付多少,這要看你具體是在哪個城市,所在城市不同,政策也不同。

國家規定的第二套房貸款低首付比例不低於40%。

其他城市根據自己的情況適當調整。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三)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金融機構在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同時,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C. 按揭貸款首付比例規定

一般來說,關於按揭貸款首付比例的基本規定如下。在第一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第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60%;第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如果你是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商品房商品房貸款的話,原則上最低首付比例是25%,有5%的浮動。也就是說,商業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20%,對於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按照原規定執行。在北上廣,商業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而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則為40%至70%。
【拓展資料】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按揭可以分為現樓按揭貸款和樓花按揭貸款。現樓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購買現樓,而以購得現樓作抵押。樓花按揭是金融機構對購買樓花(尚未完工前整棟、分層或分單元先預售的樓房)的置業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據購房合同具有權利為抵押的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的手續:
一、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二、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三、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四、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D. 首付貸合法嗎

法律分析:當然是不合法的。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央行、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中,針對首付貸問題,七部委表示,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得向金融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返佣等費用。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 首付分期買房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首付分期買房可能違法。首付分期涉嫌開發商墊資、融資,避銀行按揭貸款對首付款要求、違反按揭貸款相關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使缺乏資質的人取得貸款,變相突破住房信貸政策。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四條 對貸款人的限制:一、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於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F. 首付款來源規定

法律分析:1.貸款人的首付來源不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提供;

2.首付款不能是互聯網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提供;

3.首付款不能是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相關借貸等資金挪用;

4.不能是非直系親屬轉賬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G. 開發商提供首付貸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法律分析:目前國家規定是不允許有首付貸存在的,如果開發商還是有打著首付貸的名義給客戶放款的話,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目前市面上用作首付的產品一般都是採用不上徵信的貸款來充當,這種產品都是屬於消費貸,因為不上徵信,所以用作首付也不會被發現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十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第十一條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H. 買房首付可以貸款嗎

買房首付一般不可以貸款,可以使用儲蓄存款、信用貸款、抵押舊房來付。支付首付的比例最低為20%~40%;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20%;首套房結清貸款公積金貸款購二套房首付款比例30%;個貸首付比例為40%,具體政策根據所在銀行的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套內建築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按套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