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貸,收到銀行簡訊,提醒存量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要轉換嗎
房貸轉換不是強制性的,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原來的固定利率,或轉換成LPR利率。此次批量轉換范圍包括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貼息貸款)。
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這個是國家規定的,理論上都要改,3月1日至8月31間改,但沒說強制改,至於合不合適就要看每個人不同情況了,一般來說以前7折8折的貸款可以選擇更改為固定利率,原來利率高的就選浮動利率。
Ⅱ 銀行私自將個人貸款利率轉換為LPR,是否違法該如何投訴
不違法。向本地的銀行服務熱線或投訴電話投訴,也可直接向總行進行投訴。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2)貸款利率被強制轉換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利率調整日,可以選擇每年1月1日活貸款發放日在每年的對應日期調整。
2、如果有多個借款人,比如夫妻雙方共同購房,需要雙方都辦理轉換且選項一致,才能辦理完成。
3、在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之間申請辦理都可以,利率也不會有什麼不同,都是參考201年12月公布的LPR進行換算。在3-8月間的任意一天轉換,核算出的加點數值都一樣。
4、參考的LPR是根據原來房貸合同的期限的,比如原來貸款合同是20年的,現在只剩下2年,在轉換時也要參考5年期以上的LPR。人民銀行規定,LPR的期限合同依據的是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
Ⅲ 2021年,房貸發生了這三個變化
不知不覺2020年已經徹底過去了,每年的這個時候,總是最容易弄錯日期的時間,簽字、 簽合同,總是不由自主的還在寫2020年!
而一看手機,才發覺已經2021年了。
元旦前後,樓市並沒有發生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但元旦這個節點,卻是 房貸悄悄發生變化的節點。
而且這一變,就是三大變化。
月供減少
不知道有多少人元旦之後登錄了手機銀行,查了自己的住房貸款。
只要你之前不是固定利率,或者在去年主動去轉換成固定利率,那意味著 99%的人這個月開始房貸利息真正的降了。
自然,月供的數字也隨之降低。
樓面幾位小夥伴的房貸也都降了,貸款最少的也有幾十塊的降低。
算下來,每貸款一百萬每月降低了90塊錢。
很多人到現在都沒有弄明白LPR這個新的利率演算法是怎麼回事,自己到底有沒有轉換成新的LPR利率演算法, 這里我們再簡單的復述一下:
首先,從個人的角度LPR本質上跟過去的浮動利息沒有區別!
然後,LPR跟過去的基準利率浮動的最大區別是演算法由 「基數X *.*」變成了「基數+*.*」 而無論是加還是乘以,最後得出來的數字都是固定的,也就是你簽署房貸那一刻時,約定的那個五點幾或者六點幾的貸款利率。
這個把乘法變成了加減,也是最容易讓人迷惑的的問題。
但其實是非常簡單的,我給你舉個例子:
比如,過去的8折是4.9%*0.8得來的3.92%,轉完之後變成了4.80%-0.88%得出來的3.92%!
同理,過去的9折是4.9%*0.9得來的4.41%,轉完之後變成了4.80%-0.39%的出來的4.41%!
從此之後, 原來利息怎麼浮動,改成LPR之後還是一樣的頻率浮動 ,即每年1月1日或者放款日(看貸款合同約定)根據上年的LPR的變化,調整你的月供。
比如上邊例子中的3.92,如果當年LPR降低了20個點,那麼3.92就變成了3.72.
同理上邊例子中的4.41,如果當年LPR上漲了20個點,那麼4.41就變成了4.61.
也就是說過去是根據上一年的基準利率變化調整房貸,現在基準利率沒有了,則以LPR的變化來調整房貸,你只需要記住,LPR就是換了名字的基準利率就OK了。
去年銀行通知要求轉換LPR時,弄清道理的人基本都在第一時間進行了轉換,而好多不懂貸款的人,覺得轉換有貓膩在其中,抗拒轉換也沒有去在窗口期變更成固定利率,一直拖著沒有操作。
而實際上在8月25日前後, 各大銀行則強行把「符合轉換條件但尚未辦理轉換的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在買房簽約時主動選擇固定利率,也沒有在去年中旬主動去把基準利率浮動變更為固定利率,那麼無論你是否主動轉換成LRP演算法, 你的房貸都已經開始按照LPR演算法來進行計算了 。
所以,快查一查自己的房貸利息有沒有降低吧!
《民法典》正式生效
2021年1月1日,我國的《民法典》正式生效。
一方面《民法典》半年前就已經公布,一方面不少房產從業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和核實驗證能力有限,所以最近幾個月一直都在盛傳一個「謠言」。
即1月1日後,房貸不需要還清就可以賣房子了。
而這樣的 假消息其實來源於民法典的第四百零六條 :
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通俗的說,就是你抵押給我一個東西,我可以拿去賣,但是提前有約定的要遵守約定,我想買的時候要先通知你,如果你覺得我賣了會影響咱倆的債務,可以要求我提前還錢。如果我賣的比欠你的多,多了歸我,如果賣完還不夠還你,不夠的部分我還要補上。
所以,當你真正看懂民法典406條之後,就知道「房貸不需要還清就可以賣房子」是條假消息了。
一來 ,業主賣房必須要通知銀行,銀行肯定會覺得你賣了會影響債務,所以肯定會要求提前還錢。
二來 ,條例寫的也很清楚,「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而你隨便翻開一個房貸合同,就可以看到,都會有相關的約定:
三來 ,正常的房貸都有正規的抵押手續,不解壓你還是沒有辦法進行交易。
所以1月1日後,房貸並不是說還不還清都可以隨便過戶的。
房貸集中管理通知
12月31日也就是元旦前的一天,央行、銀保監會劃定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紅線」,發布了《 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
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機構類型,《通知》明確對7家中資大型銀行、17家中資中型銀行、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共5檔機構分類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
而這份通知則是1月1日正式實施。
剛好和民法典以及貸款利率更新出現在同一天。
不少摸不清楚事情原委的人,特別是准備貸款買房的朋友跑來微信群和後台紛紛留言。
甚至有些朋友看了某些亂解讀的公號,不僅僅沒有弄明白,還錯以為以後的個人房貸只能貸款7.5-32.5%,一時間慌了神。
這個我們當時沒有發文詳細解讀,主要是因為這次的政策跟個人住房貸款關系並不是很大。
很多人問,老師這標題不是赤裸裸的寫著個人住房貸款比例么?
其實這個比例只是對於銀行的要求,即銀行放出的貸款中,有多少比例可用於房地產可用於個人住房貸款。
比如說銀行有100個億房貸額度,那麼發出去的住房貸款不能超過32.5億而已。
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過多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官方一點就是為了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
而你不過度造假,正規的進行住房貸款申請一定是可以正常貸款的。
這個非常非常非常好理解。
結
LRP強制轉換時,很多人痛斥銀行耍流氓,但其實並沒有。如果有朋友不太明白為什麼,可以留言區留言,我們給大家再詳細解釋一下。
關於後邊這個不過度造假,正規房貸可以申請的問題,如果有需要深入了解的,也歡迎留言,我們在留言區跟大家討論。
樓面——如果不能有趣,那我盡量讓文章有用!
Ⅳ 提醒!離房貸利率強制轉換還有5天,怎麼選和銀行反著來就對了
近日,工農中建郵儲家國有銀行發布公告,將於8月25日起,對符合轉換條件且尚未辦理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如果不出所料的話,其他銀行會馬岩備首上跟進,根據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的要求,房貸利率轉換要在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房貸利率轉換的消息早在2019年10月份就已經傳開,其實從哪個時候開始就可以向銀行申請進行轉換。2019年10月之前,房地產按揭貸款的利率定價模式普遍是參照央行5年前貸款基準利率上下浮動,商業貸款的利率普遍是基準利率上浮20%,也就是5.88%,實際貸款利率隨粗數著央行基準利率的調整而變化。
目前央行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4.9%,上浮20%則為5.88%,如果央行將5年滾源期基準利率下調至4.8%,相應的房貸利率也會下降到5.78%,然而我國的央行貸款基準利率自從2015年之後就再也沒有調整過,可以說這五年來房貸浮動利率形同虛設。
2019年5月份開始,央行實行LPR利率,分別設置1年期和5年期兩檔,同年10月,辦理了按揭貸款的借款人可以向銀行申請轉換利率,通過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將貸款利率計算方式轉換為LPR利率定價,當時我就寫過一篇文章評論該項政策,表達的核心意思就是房貸利率轉換,宜早不宜遲。
房貸利率轉換為LPR利率,將採取按年浮動的方式,參考每年首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如果在2019年申請辦理了利率轉換,轉換前的利率為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5.88%),則轉換後的貸款利率為4.8%+1.08%,目前的5年期以上LPR利率4.65%,假設今年的LPR利率不再調整,那麼明年所享受的貸款利率則為4.65%+1.08%=5.75%,顯然更為劃算。
如果在2020年轉換的話,同樣假設今年剩餘時間LPR利率不再變化,那麼明年所享受的貸款利率為4.65%+1.23%=5.88%,這就是我所說的房貸利率轉換宜早不宜遲的道理。
根據各銀行政策,8月31日為最後的轉換期限,如果客戶不主動到銀行辦理,則會強制進行轉換為固定利率,例如,此前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利率為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即5.88%,那麼未來執行的貸款利率就一直是5.88%,直到貸款結清,不會發生一絲變化。
注意,這是銀行的選擇,為何銀行要對強制轉換的那部分約定成固定利率呢?銀行不是傻子,相反它們非常聰明,固定利率對銀行來說可以實現利益最大化,所以說在房貸利率轉換的問題上,和銀行反著來就對了。
其實,我國的貸款利率逐步走低是大勢所趨,縱全球各個國家的利率水平,歐洲、日本的基準利率為負數,美國的聯邦基金利率為0.0.25%,而印度、巴西等國家的基準利率則超過6%,各國的基準利率呈現出一個非常明顯的規律,那就是經濟越發達的國家,基準利率月底,2019年奧地利甚至還發放了一筆負利率的房地產按揭貸款。
任何一個經濟體,都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調低利率,我國也不例外,早在2010年的時候,中國的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是6%,2015年為4.9%,目前的5年期以上LPR利率4.65%,整體就是下降的趨勢,可以預見在未來中國的貸款利率將會進一步下降。
特別提醒那些還沒有去銀行辦理房貸利率轉換的人,一定要趕緊去辦理,申請將房貸利率轉換成掛鉤LPR的浮動利率, 否則一旦讓銀行強制轉換為固定了利率,那就只能讓銀行大笑,自己大哭!
Ⅳ 銀行強制要求按LPR利率計算房貸,有沒有侵犯我的權利
在購房貸款時,銀行強制要求按照LPR利率計息,具體要看房貸申請的時間節點。 LPR利率是央行對基準利率改革後的稱呼,在房貸中,房貸利率計算方式由原來的基準利率乘以折扣百分比改為LPR加百分點。
其實在2019年央行就已經開始了籌備LPR利率的機制,2019年年末LPR利率機制籌備完成。具體全面實施下來的時間是2020年3月1日。
在2020年3月1日以前,如果銀行強制要求按照LPR利率計算房貸,的確不合理,但是這一做法到目前為止,也已經不在重要了。為什麼這么說呢?
2020年2月底,央行發布過一則通告,大概意思是: 從2020年3月1日起,所有未簽訂房貸貸款合同的,其貸款利率按照LPR+點計算,已簽訂過貸款合同的,至2020年3月1日期到2020年8月31日止,借款人可聯系放款銀行,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執行LPR+點利率,從新簽訂合同,借款人可以選擇執行利率的方式,固定利率合同和浮動利率合同。過期未及時重簽的,按照固定利率合同給予變更。
所以說, 提問者在簽訂借款合同的時間點如果是在2020年3月1日以後,銀行強制要求按照LPR利率計息,屬於正常要求,符合央行的強制性規定,如果簽訂借款合同時間點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前不久,也可以理解,因為就算當時按照基準利率計算房貸,過了3月1日,依然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取消基準利率制度,按照LPR+點利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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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強制要求按LPR利率計算房貸有沒有侵犯你的權利要看強制要求時的時間。如果是2019年10月後發放的房貸,銀行強制要求執行LPR利率是合法合規的,符合人民銀行的要求。如果是2019年10月這個時間段以前發放的貸款,強制要求執行,那就會。
從我們平常人處理問題的思維來考慮,題主的擔心是多餘。為什麼呢?第一、用熟不用生。原有的房貸利率計算模式已經使用多年,客戶經理已經習慣使用原有的利率計算方式,一開始使用LPR利率其實客戶經理是從內心抵抗的,一是使用不習慣 ,二是擔心剛開始使用出現差錯 ,造成工作上出現麻煩 ,但是國家的規定要執行。第二、使用怎樣的利率是銀行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結合自己機構的經營成本、競爭等考量制定出來的,在一定時間段里要求員工執行,跟發放貸款時計息方式沒有影響。其實按固定利率與LPR利率在發放貸款時的利率是一樣的。利率高一點低一點都是銀行內部規定,收的錢也是計入經營收入 ,不會進入客戶經理口袋,客戶經理沒有必要吃力不討好 去違規操作。銀行屬於集體單位,不屬於個人 更沒必要故意侵犯你權益。第三、LPR是人民銀行引導市場利率下行的工具,從長時間來看利率是要逐步下降,以後我國存款也可能進入負利率時代,所以執行LPR利率是會逐步降低銀行收益的,更不會主動要求去執行LPR利率 ,但又因為銀行不屬於某個人 ,在裡面上班的人沒有動力去抵制或推動執行,只不過是按部就班的去執行規定而已。所以題主放心沒人侵犯你權益。
先說說我自己的兩套房,在上個月都在手機銀行里辦理了LPR,程序很簡單,按照一步步提示即可。一般情況下,銀行是不可能強制要求轉換成LPR的,如果真的違背客戶意願轉換,客戶保有法律追訴的權利。
Ⅵ 不去銀行申請轉換利率,銀行會不通過本人強制性自動轉換利率嗎
一家國有銀行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到了8月31日,部分客戶還是沒轉換的話,是否進行自動切換成哪一種,他們還在等具體通知。
但也有幾家銀行將直接採取批量轉換的方式,直接將存量房貸客戶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比如,招商銀行在公告上表示,將於4月上旬統一將轉換范圍內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如果希望不做轉換,仍維持原合同安排,招商銀行表示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與該行聯系。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部分銀行則設置了時間點,在某一時間點過後,將採取批量轉換方式。其中,興業銀行是要求截至2020年7月31日客戶尚未進行個人貸款定價基準利率轉換補充協議簽訂確認的,該行將參考銀行業普遍做法,進行個人存量貸款批量轉換。
浦發銀行也對7月20日前未轉LPR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在7月下旬將批量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定價。
Ⅶ 不去銀行申請轉換利率,銀行會不通過本人強制性自動轉換利率嗎
一家國有銀行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到了8月31日,部分客戶還是沒轉換的話,是否進行自動切換成哪一種,他們還在等具體通知。
但也有幾家銀行將直接採取批量轉換的方式,直接將存量房貸客戶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比如,招商銀行在公告上表示,將於4月上旬統一將轉換范圍內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如果希望不做轉換,仍維持原合同安排,招商銀行表示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與該行聯系。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部分銀行則設置了時間點,在某一時間點過後,將採取批量轉換方式。其中,興業銀行是要求截至2020年7月31日客戶尚未進行個人貸款定價基準利率轉換補充協議簽訂確認的,該行將參考銀行業普遍做法,進行個人存量貸款批量轉換。
浦發銀行也對7月20日前未轉LPR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在7月下旬將批量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