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行涉農貸款利息收入減按3%徵收營業稅;原來徵收營業稅是多少
農行涉農貸款利息收入原來徵收的營業稅是5%,現在改為3%。
② 什麼情況下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優惠
一、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二、金融機構取得的涉農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三、保險機構取得的涉農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四、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五、取得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③ 農村銀行涉農貸款金融補貼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具體我不清楚你這個補貼是哪裡發的,但是如果符合財稅2008年151號文件關於財政性資金的定義就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稅前扣除了。關於補貼的扣除,對於它的來源是有要求的。
④ 涉農貸款減值損失准備金如何稅前扣除
問:涉農貸款減值損失准備金如何稅前扣除?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3號)第一條規定:“金融企業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一)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二)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三)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四)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號)第二條規定:“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算公式如下: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因此,貴公司涉農貸款減值損失准備金按上述文件規定扣除。
⑤ 小貸公司怎麼交企業所得稅
小貸公司怎麼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小貸公司怎麼交企業所得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稅收分類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
2、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資源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財產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等;
5、行為稅:印花稅、屠宰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農林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
7、利潤稅:所得利潤(非收入)乘以3%
NO.1 問:我公司是一家農村信用合作社,長期從事對農戶的小額貸款業務,請問企業所得稅上是否有優惠政策?
答: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關於延續並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02號)第二條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同時需注意該文件第四條規定,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以下貸款。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以下貸款。第五條規定,金融機構應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進行單獨核算,不能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
因此,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的優惠政策。
NO.2 問:請問金融企業針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符合文件規定的可以稅前扣除。
《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3號)第一條規定,金融企業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2)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3)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4)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同時文件第三、四條規定,所稱中小企業貸款,是指金融企業對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的企業的貸款。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拓展內容】
預繳企業所得稅實務常見問題
問題一
企業季度預繳所得稅時,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嗎?
解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填報說明規定:第8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其中表間關系:實際利潤額(4行+5行—6行—7行—8行)
即公式:實際利潤額=利潤總額+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征稅收入和稅基減免應納稅所得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調減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因此,企業所得稅預繳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問題二
企業所得稅預繳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但不能彌補本年度前幾個季度虧損?
【例】四季度有利潤,但是本年累計後仍為虧損,網上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解答:網上報稅系統中,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以累計數為計稅依據。累計數為負數,企業所得稅季報應零申報。
【例】企業一季度是負利潤的,而第二季度是有利潤的,請問所得稅按第二季度的利潤交,還是按一至二季度累計利潤交的?
解答:企業所得稅是按年度匯繳,季度預繳計算,1—2季度累計利潤總額為正數時,乘以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為零或負數時,不用計算企業所得稅。
也就是說,企業所得稅預繳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也可以彌補本年度虧損。
問題三
企業在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尚未取得的成本、費用發票,所得稅如何處理?
解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的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因此,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
問題四
所得稅預繳階段是否作成本費用常規的納稅調整?
解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頒布的季度申報表及填表說明:
第9行「實際利潤額」:根據本表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第10行「稅率(25%)」:填報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稅率25%。
第11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適用不同稅率時,第11行≠9行×10行。
因此,對於在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中涉及的諸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職工教育經費、財務費用等資產與成本費用的扣除相關涉稅事項,企業也只需要按會計制度或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處理,無須進行納稅調整。
通俗的說一句,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都沒有「納稅調整」一項,所以說不需要諸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職工教育經費、財務費用等資產與成本費用的扣除相關涉稅事項,企業所得稅預繳時不需要納稅調整。
問題五
企業所得稅預繳表營業成本含期間費用嗎?
解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頒布的季度申報表及填表說明:該申報表中的「營業成本」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納稅人營業成本數額,不參與計算。
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因此,該欄不包括營業外支出和期間費用。
;⑥ 國家對農業稅收有何規定
最新涉農稅收優惠政策
農產品加工流通
貨物與勞務稅
自產農產品。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包括初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免徵增值稅。
有機肥產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規定,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
農資產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規定,對企業生產銷售的磷肥、氮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免徵增值稅。對農膜以及批發、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等農資產品,免徵增值稅。
蔬菜流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鮮活肉蛋產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判碧慶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規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
減免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規定了農產品生產加工免徵或減征企業所得稅的范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進一步擴大並細化了部分農產品初加工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業科技創新
貨物與勞務稅
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徵營業稅。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0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對向農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來水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
資源綜合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規定,對銷售以三掘握剩物、次小薪材和農作物秸稈等3類農林剩餘物為原料生產的木(竹、秸稈)纖維板、木(竹、秸稈)刨花板,細木工板、活性炭、栲膠、水解酒精、炭棒的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80%的政策。
企業所得稅
減免稅。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徵企業所得稅: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葯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採集;灌溉、農產品的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遠洋捕撈;「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高新技術企業。屬於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農機製造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研發費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節能節水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農村金融
貨物與勞務稅
金融機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並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02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自2009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慧拿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扶貧基金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扶貧基金會小額信貸試點項目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35號)規定,中和農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國扶貧基金會舉辦的農戶自立服務社(中心)從事農戶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第一條規定免徵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
減計收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小額貸款,指單筆且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以下貸款;保費收入,指原保險保費收入加上分保費收入減去分出保費後的余額。
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3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金融企業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中小企業貸款,指金融企業對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的企業的貸款。
⑦ 電子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如何增加附表
1.報表簡化,附表1取消「本期金額」列,只保留「本年累計金額」列;取消不征稅收入的填報,不征稅收入直接找主表體現填報。附表1:主表:2.附表1第一項免稅收入:企業通過滬港通和深港通投資且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的免稅所得須單獨填報。免稅收入項下第15行「(十二)其他」欄:填報納稅人享受的附表1「免稅收入」中未列明的其孝正姿他免稅收入的稅收優惠事項名稱、減免稅代碼及免稅收入金額。3.附表1第二項減計收入: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金融機構取巧絕得的涉農貸款利清態息收入、保險機構取得的涉農保費收入、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相應的本年累計金額欄填報收入×10%,注意不是項目所得×10%。該優惠為收入額×10%,相當於企業利潤率為10%,這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其優惠力度其實是非常大的
⑧ 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企業所得稅基礎稅率四級是25%。優惠稅率為20%、15%和10%。
具體適用情形如下:
一是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二是適用20%優惠稅率。對於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扒仿攔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春胡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第一條)
三是適用15%優惠稅率。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大慶業、平潭綜合實驗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
⑨ 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是不征稅收入嗎
根據《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一條規定: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而根據財政部《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9]30號)第七條規定,獎勵資金納入縣域金融機構當年收入核算。不符合不征稅收入。
一雖有資金撥付文件但沒有規定資金專項用途,且明確作為當期收入處理;二是企業也未能確定資金的具體用途;三是企業未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⑩ 營改增後商業銀行稅收優惠的變化
營改增後商業銀行稅收優惠的變化
稅收優惠
(1)金融機構向農戶小額貸款(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以下)而取得利息收入,按9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金融機構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a.關注類——計提比例2%
b.次級類——計提比例25%
c.可疑類——計提比例50%
d.損失類——計提比例100%
(3)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
a.單戶貸款余額不超過300萬(含300萬)的,應依據向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有關原始追索記錄(司法追索、電話追索、信件追索、上門追索,具備一項即可,並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共同簽章確認),計算確認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b.單戶貸款余額超過300萬,但不超過1000萬(含1000萬)的,應依據有關原始追索記錄(司法追索,並有經辦人和負責人共同簽章確認),計算確認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c.單戶貸款余額超過1000萬的,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的有關規定,計算確認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4)國債利息收入
因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但是轉讓國債而取得的收入,要按財產轉讓收入,在扣除為取得該國債而發生的成本之後,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5)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屬於不征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