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設期貸款利息包括哪些內容如何計算
答:本建設項目投資中分年度使用國內貸款或國外貸款部分,在建設期內應歸還的工程貸款利息。國外貸款部分利息按外幣計列。
在編制概算時,建設期貸款利息可根據需付息的分年度投資按現行利率計算。
計算公式:建設期貸款利息=∑(年初付息貸款累計+本年度付息貸款÷2)年利率或式中:S--建沒期貸款利息;
N--合理建設工期(按施工條件設計確定);
n--施工年度;F'n--第n年的分年投資;Bn--第n年中需還利息貸款占當年投資比例;
i--建設期內還息利率。
編制概算時,分年投資(F'n)的計算應包括工程費用、港口建設工程其他費用和預留費用;還息貸款占當年投資的比例(bn)可根據該建設項目的投資來源、貸款種類等進行分析。
B. 貸款利息怎麼算公式
貸款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1、積數計息法。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積數計息法按舉孫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
2、逐筆計鎮咐息法。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其計息期為整年(月);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其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其銀行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正旅鏈際天數。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
C. 建設期貸款利息
建設期貸款利息計算公式為:各年應計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計+當年借款額/2)×年利率。
【拓展資料】
建設期利息,主要是指工程項目在建設期間內發生並計入固定資產的利息,主要是建設期發生的支付銀行貸款、出口信貸、債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資費用。
利息計算:
建設期利息應按借款要求和條件計算。國內銀行借款按現行貸款計算,國外貸款利息按協議書或貸款意向書確定的利率按復利計算。為了簡化計算,在編制投資估算時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計息,其餘各年份按全年計息。計算公式為:各年應計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計+當年借款額/2)×年利率。
復利計算:
建設期利息復利計算公式一般為:建設期計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本息累計+當年借款額/2)×年利率]。
該計算公式表明:建設項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設期內的一個計息周期進行計算,但沒有在該周期進行償還,該借款利息的金額將進入建設期內的下—計息周期作為借款本金計算利息,即復利計算,以此類推,直至建設期結束。按照復利計算的原理,項目在建設期內的全部借款利息沒有償還,一直掛賬到建設期結束時或者到項目經營期中去償還。
單利計算:
建設期利息單利計算公式一般為:建設期計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本金累計+當年借款額/2)×年利率]。
該計算公式表明:建設項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設期內的一個計息周期進行計算,並在該周期進行了償還,該借款利息的金額不再進入建設期內的下一計息周期作為借款本金計算利息,下一計息周期的計算利息的借款金額只有實際發生的借款本金額,即單利計算,以此類推,直至建設期結束。按照單利計算的原理,項目的建設期借款利息在建設期內應該或者已經償還。
D. 建設工程貸款利息計算
一、建設期貸款利息
建設期貸款利息主要是指建設期為項目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融資費用和債務利息。建設期利息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建設貸款利息可以在年中按照當年貸款支出計算,即當年貸款計息半年,上年貸款計息全年。
建設期年貸款利息=(年初累計貸款,本年新增貸款2)實際年貸款利率。
【概要】平衡貸款,建設期內只計息不還款。
註:計算建設期貸款利息時,要看計息期與計息期是否一致。如果不是,就需要對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進行換算。
二。名義利率
r=im
R——名義利率
I——利息周期利率
M——計息周期數
如果月利率配辯陸為1%(利息周期利率I),按月計算利息(利息周期數M),則年名義利率為12%(名義利率R)。
注意:原理和簡單的利息計算培頃一樣,忽略前期利息再生的因素。
三。有效利率(實際利率)
1.計息期的實際利率
計息期的實際利率為計息期利率i=r/m.
2.利率周期的實際利率
當計息期與計息期不同時,應使用灶漏計息期的利率計算計息期的有效利率。
給定利率周期的名義利率為R,一個利率周期的利息次數i=r/m,則利率周期的利率為I=R/M。
期間的實際利率ieff=(1 i)m-1=(1 r/m)m-1。
註:考慮了利率周期中的利息再生因素。
實際利率的公式推導如下:
最終值公式F=P(1 i)m
I=F-P=P[(1 i)m-1]
ieff=I/P=[(1 i)m-1]
=[(1 r/m)m-1]
相關問答:
E. 貸款怎麼算利息的公式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貸款利息,是指貸款人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手中獲得的報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 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
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
具體有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
拓展資料
有的學者認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應是資金的邊際收益率。將約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業借入銀行貸款後的利潤增加額與借款量的比率同貸款利率間比較。只要前者不小於後者,企業就可能向銀行貸款。1、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2、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3、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F. 建設期貸款利息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
額本息還款法,即貸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還款計算公式為: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另一種是等額本金還款法(利隨本清法),即每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G. 建設期貸款利息的公式
建設期貸款利息:各年應計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計+本年借款額/2)×年利率
【例題2-6】某項目的建設期為3年,共向銀行貸款1300萬元。其中,第一年至第三年,分別向銀行貸款300、600和400萬元。若年利率為6%,則其建設期利息是多少?
【解】三年建設期間,各年的貸款利息計算如下:
第1年的利息=(0+300×6%÷2)=300×3%=9(萬元)
第2年的利息=[(300+9)+600÷2]×6%=36.54(萬元)
第3年的利息=[(300+600)+(9+36.54)+400÷2]×6%=68.73(萬元)
於是,建設期利息=9+36.54+68.73=114.27(萬元)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合約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保證金
初始
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新開倉時所需交納的資金。它是根據交易額和保證金比率確定的,即初始保證金=交易金額*調保證金比率。我國期貨保證金制度現行的最低保證金比率為交易金額的5%,國際上一般在3%~8%之間。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證金比率為5%,如果某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手大豆期貨合約(每手10噸),那麼,他必須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證金。
交易者在持倉過程中,會因市場行情的不斷變化而產生浮動盈虧(結算價與成交價之差),因而保證金賬戶中實際可用來彌補虧損和提供擔保的資金就隨時發生增減。浮動盈利將增加保證金賬戶余額,浮動虧損將減少保證金賬戶余額。保證金賬戶中必須維持的最低余額叫維持保證金,維持保證金:結算價調持倉量調保證金比率xk(k為常數,稱維持保證金比率,在我國通常為0.75)。
追加
當保證金賬面余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保證金,使保證金賬戶的余額)結算價x持倉量x保證金比率,否則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機構有權實施強行平倉。這部分需要新補充的保證金就稱追加保證金。
仍按上例,假設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0噸大豆後的第三天,大豆結算價下跌至追加保證金。2600元/噸。由於價格下跌,客戶的浮動虧損為5000元(即<2700-2600)x50),客戶保證金賬戶余額為1750元(即6750-5000),由於這一餘額小於維持保證金(=2 700x50X5%x0.75=5 062.5元),客戶需將保證金補足至6750元(2 700x50x5%),需補充的保證金5 000元(6 750 - 1 750〕就是追加保證金。
H. 貸款利率怎麼算利息公式
現在貸款已經越來越流行,因為它可以讓人實現提前消費,然後通過往後的一段時間來分期還款,極大的減輕了經濟負擔,這個過程中只需要適當支付一些貸款成本即可,而這個貸款成本有多少就需要通過貸款利率計算得出。那麼,貸款利率計算公式是什麼?下面一起來看。
一、貸款利率計算公式
1、日利率=月利率/30天=年利率/360天;
2、月利率=日利率*30天=年利率/12個月;
3、年利率=月利率*12個月=日利率*360天;
4、利息=貸款本金*貸款利率*貸款期限;
5、等額本金方式下,利息=剩餘待還本金*貸款利率;
6、等額本息方式下,
每月利息=剩餘貸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其中若還款月數為6,月利率為1%,則(1+1%)^6=1.01*1.01*1.01*1.01*1.01*1.01=1.06。
二、舉例說明
假設貸款本金6000元,貸款期限6個月,月利率為1%,則:
1、等額本金方式下
每月還款額=6000/6=1000元,
首月貸款利息=6000*1%=60元;
次月貸款利息=(6000-1000)*1%=50元;
第3個月利息=(6000-2000)*1%=40元;
第4個月利息=(6000-3000)*1%=30元;
第5個月利息=(6000-4000)*1%=20元;
第6個月利息=(6000-5000)*1%=10元。
2、等額本息方式下
每月還款額=(6000*1%*1.06)/(1.06-1)=1035.29元,
首月貸款利息=6000*1%=60元,剩餘貸款本金=6000-(1035.29-60)=5024.71元;
次月貸款利息=5024.71*1%=50.25元,剩餘貸款本金=5024.71-(1035.29-50.25)=4039.67元;
依次計算,第6個月利息=10.25元。
以上就是關於「貸款利率計算公式」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