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學貸款利息怎麼還助學貸款如何還款銀行頻道
借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國家助學貸款所發生的全部利息由財政安排專項貼息資金給予補貼,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借款學生畢業後,國家助學貸款所發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支付,開始時間為畢業後所逢的第一個結息日。
借款學生畢業當年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根據就業情況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還本寬限期,即畢業後60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進入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期,具體事宜由畢業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由經辦銀行審批。還本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只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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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怎麼還
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拓展資料:
由本地學生資助的學生貸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經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和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和專科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大一新生或在校大學生;
4、入學前的戶口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均在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根據生源地學生貸款信用風險補償管理辦法:
第三條信用助學貸款的風險補償在發放地採用差額回報和差額分擔。風險賠償額超過生源信用貸款損失的,超出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獎勵給縣級助學管理中心;如果損失低於原發地的助學貸款,差額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分別承擔50%。
第四條國家開發銀行將風險補償確認為遞延收入,在確認損失時,將學生生源處的信貸助學貸款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來源國學生已確認的信用貸款損失,後續追回,遞延收入相應調回。
第五條獎勵和平衡赤字的共享工作的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原產地應當每年進行一次,並計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市分別列入計劃)為單位。
第六條可用於平衡報酬的風險補償包括:
(1)已結算的學生原籍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為了防止學生貸款信用的整體風險,學生貸款的來源,這部分資金應每年提取。
(2)提前使用來源地未結算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這一數額應在結清差額獎勵和赤字分攤時扣除。
第七條方法年度撤軍相對應的風險補償信用貸款合同的原產地已經解決了和的比例相對應的風險補償信用貸款合同尚未解決的原產地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的總部。
第八條年度總額和分銷計劃的剩餘獎勵基金(以下簡稱盈餘激勵基金)的學生貸款和信貸風險補償的原產地規定由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省級分行咨詢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並報省財政部門和省教育部門備案。
第九條在研究和開發的年度盈餘總額獎勵基金和分配計劃,學生信用貸款的合同總金額等因素在源區已經解決,逾期本金和利息,不穩定的學生的期望風險信貸貸款來源區域,和貸款管理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情況應當綜合考慮。
第十條剩餘獎勵資金由國家開發銀行各省級分行備案後按分配計劃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支付。地方政府分擔的風險損失補償資金,由省級助學資助管理中心統一收繳,及時足額轉移到國家開發銀行。
C. 助學貸款利息在哪裡還_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方式
助學 貸款 利息在哪裡還?助學貸款利息和助學貸款通過貸款銀行賬戶進行還款。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申請此項貸款的學生,正常在校學習期間無須支付利息,由財政貼息,但是從畢業當年9月1日起,自己需承擔貸款利息。
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方式
據悉,國家助學貸款是採用積數計息法,以實際天數,按年計收利息。積數計息法公式: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 利率 。其中,累計計息積數=賬戶每日余額合計數。起息日為開發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為9月20日)。
提前還貸的,經辦銀行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助學貸款提前還款利息=貸款金額*相應年利率*貸款天數/360,按照這個公式就能計算出對應的利息。
簡單來說,就是你還在讀書的時候到你畢業一年內不用繳利息。等到一年以後利息為4.9%,然後到你貸款的銀行或分行繳款即可。大學後三年辦的助學貸款,共計18000元,畢業後前兩年只用還助學貸款利息,利率是4.9%前兩年只償還利息時,每個季度應償還的利息=18000×4.9%÷4=220.5(元)。
據悉,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每年還一次,借款學生必須在每年12月20日前還清當年利息,助學貸款還利息具體流程如下:
1、每年11月20日左右,國家開發銀行統一計算利息;
2、11月20日之後,借款學生登錄 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查詢應還利息金額;
3、在12月20日之前,將應還金額足額轉入貸款專用 支付寶 賬戶;
4、國開行在12月20日集中扣款,扣款成功則說明利息償還成功。
D. 助學貸款怎麼還款利息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利息的步驟:
1、首先需要將錢轉入支付寶,金額稍微高於應還款項即可。然後登陸電腦版支付寶,一定是要電腦登陸(手機上無法操作)。
2、然後在支付寶主頁中,點擊右上角的「應用中心」,然後點擊「生活服務」。
3、然後下拉網頁右邊的滑動條,找到「公益教育」,找到公益貸款下面的「助學貸款還款」,然後點擊「我要使用」。
4、然後在進入的助學貸款還款頁面中,點擊「我要還款」。
5、在進入的界面輸入驗證碼,然後點擊「查詢貸款信息」。
6、然後進入到還款信息界面,此時點擊「確認還款」。
7、輸入支付寶的支付密碼,則還款成功,會彈出成功界面。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申報程序
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1]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法律依據: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操作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借貸雙方應對還款方式和還本付息計劃在借款合同中明確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清償;貸款期限在一 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辦法;受教育人在校就讀期間,貸款人可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只付利息,不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