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典當業的歐洲的典當業
歐洲的典當業,幾乎每一個地方長久以來都是一成不變的,直到英國把典當業置於在一個完全不同的立足點上;但從英國與世界其它地區比較,後者比前者更為精工且相當麻煩,主要原因就是要確認借款人的身份證明。
在歐洲和其它西方國家,典當業以被帶子系著的3個球為象徵。過去認為這個符號源於佛羅倫斯的梅第奇家族:傳說查理曼大帝僱用的一個祖先用三袋石頭殺死一個巨人,家族便此製作徽章以資紀念。後來家族因金融事業繁榮,其它人亦爭相彷效。現在的說法是倫巴底商人發明了這個徽章,掛在店前作識別,而三個球原來是三枚金幣。而典當業的主保聖人是聖·尼古拉,因此亦有說法指3個球是他捐贈予貧者的3袋黃金。 古希臘和古羅馬時候的典當業已相當盛行,目前大部分相關法律源自羅馬時代。相反,猶太教、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禁止對同信仰的人放債取利。有證據指天主教會曾准許方濟各會以濟貧目的放債,但取利多少仍為未知之數。
中古時代的義大利北部商業發達,基於不可向同信仰的人放款收息,猶太人獨佔了包括典當在內的金融業。故英語中典當的同義詞稱為Lombard(倫巴第,義大利中北部地區)。
在歐洲,有研究指超過2%的借款人任由當鋪使用法律上的最高利息計算,所以個別抵押的利率是經常地高。不論在私人或官立的當鋪,在利息和抵押品可能有瑕疵的情況,對於這些借款人來說典當總是昂貴的。 義大利作為西方典當業的發源地,現在這些當押機構仍非常昌盛。按照行業的慣例,典當業由一個委員會所管理,法規則偏向使用在羅馬一直所立的規條。 在當押的借款方面,金銀首飾可以抵押到80%的借款,其它物品則可借3份之2。利息則以每月5至7%計算,但不得超過5里拉。而當期則為6個月,且可續期最多5年,如果當期到期前兩星期內不進行續期,抵押品會被出售。當借款超過10里拉就需要付當中的1%的稅項給政府。
義大利的當鋪主要散布在羅馬,且主要都是委員會的分支,法規中規定借款人在典當物品時支付一項「代理費」。而義大利亦存在一些私營當鋪,並須向警方納牌照,而他們的利息收費比較高。 丹麥的典當業可追溯至1753年,當時的執政者給予當地的王室海軍醫院(RoyalNavalHospital)一個高利貸抵押的經營權,當地的典當業就是這樣開始的。當時法律把典當期定為三個月,期滿後可以贖回或續期。1867年典當的法規被修改並擴展至今。現在所有丹麥的當鋪必須向所屬的自治市納牌照,並每年繳付少量牌照費方可繼續經營。
在當地的法律上,當押的利息計算是根據借款的多少而定利率,范圍只從6至12%作取捨,且借款不能低於7丹麥克朗。而抵押品的當期過後,如未被贖回或續期,當鋪更須盡快拍該等抵押品拍賣。 在瑞典並沒有特別的規章去規范典當行業,除了一份由斯德哥爾摩市的總督發出的文告──指不能接受懷疑是賊贓的典當品。現時瑞典許多當鋪是以公司集團式的經營,但仍有一些規模較小的當鋪營業,而大集團式的當鋪則較能給予高滿意度的服務。
在斯德哥爾摩,多年來公認為最適合的利率計算為10%。但每年典當商的都有較為嚴重的虧損,所以當鋪的行政費用相當高,且非常容易倒閉。在1880年,一所私營公司PantAktieBank(意思是「抵押保證銀行」)成立,接受傢具衣履以月利率每1瑞典克朗收3烏萊、黃金以收2烏萊、及銀和其它貴重物品以收1烏萊的利息計算的抵押。幾年後,這種利率的計算開始不為人所接受,因此計算方法隨即減半,而原先已存在的典當商亦跟隨調低利率。而現時的抵押月利率通常最多不超過每1瑞典克朗收2烏萊。
在瑞典的當期為三個月,且有兩個月的寬限期,但五個月後仍不贖回則會在嚴格的拍賣制度下把典當品拍賣。
在挪威,每次抵押得須向警方申請,但如果抵押的借款太多則不會被接受。而利息計算亦不得超過標准。 德國的典當業由每個州份或自治區的政府與一些私營企業合營。自1834年開始,「典當」這一行業的運作在德國被發現出來,之後不斷的由普魯士國家銀行(PrussianStateBank)局部提供典當服務,她所得到的利潤用作投資,而所得的當押利息則用於慈善用途。
現在德國典當行業的利率保持在12%左右,而當押的借款范圍則依這樣計算:
·金:可借抵押品估值之約6分之5
·銀:可借抵押品估值之約5分之4
·普通物品:可借抵押品估值之約3分之2
而向公營當鋪典當物品借款則有以下條件:
·最多可借150里拉(約100歐元)
·可借抵押品估值之約80%
·利率6%
這個計算方法由當地一班專業的估價者議定,而他們需對這個規則的好壞得失負上責任。
在德國,行業把當期定為六個月,六個月不把抵押品贖回就會被出售。而經營當鋪的純利每年只有約1%。
❷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是怎樣規定的
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利息扣除,在國際上不屬於主流扣除項目,在OECD國家中,約有1/3國家允許扣除房屋貸款利息,但扣除范圍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僅主要住所的抵押貸款利息可以扣除,如墨西哥、韓國、法國、希臘、葡萄牙、義大利等;有的國家對一定貸款額度內的住房抵押貸款允許抵扣。美國規定貸款總額不超過100萬美元的住房貸款利息可在綜合所得中扣除。如貸款利率按4%計算,每年可扣除4萬美元,約為月人均工資收入的9倍。泰國規定,每人每年扣除限額為10萬泰銖,約為月人均工資收入的8倍。
❸ 哪些歐洲國家值得移民都是買房移民嗎
一、義大利購房移民(最低投資額:30萬歐)
義大利購房移民申請條件:
1. 主申請人為非歐盟公民;
2. 年滿18周歲以上;
3. 無犯罪記錄;
4. 有獨立、穩定且定期的充裕經濟資源資金;
5. 在當地購買30萬歐元以上房產;
6. 非工資收入不低於3.1萬歐元/年。如配偶同時移民,該收入須在原基礎上增加20%;未成年子女同時移民,該收入須在原基礎上增加5%。
義大利購房移民優勢:
1. 申請條件簡單,周期短,無語言、學歷要求,無需解釋資金來源,一人申請全家移民;
2.「移民監」十分寬松,持一年期居留卡時每半年入境一次,持兩年期居留卡時每年入境一次即可,五年後便可申請轉為永久居留;
3. 房產可出租,獲得永居後即可出售房產;
4. 取得居留卡後即可享受義大利的公立教育與公立醫療福利,可自由通行26個申根國家;
5. 可以申請永居和國籍。
二、葡萄牙購房移民(最低投資額:35萬歐)
葡萄牙購房移民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無犯罪記錄;
2. 在葡萄牙購買價值35萬歐元或以上的房產;
3. 在葡萄牙存入2萬歐元的全家生活保障金。
葡萄牙購房移民優勢:
1. 無語言、學歷、資金來源要求;
2. 房產永久產權,可出租;
3. 一人申請,三代同行;
4. 每年僅需要居住7天,5年後可轉永居。
三、西班牙購房移民(最低投資額:50萬歐)
西班牙購房移民申請條件:
1. 非歐盟公民;
2. 年齡超過18歲;
3. 在西班牙以及最近五年內居住過的國家沒有過西班牙法律所定義為犯罪行為的紀錄;
4. 不在申根國家的拒絕入境名單上;
5. 有公共醫療保險或者私人醫療保險,此保險必須在西班牙有效;
6. 能夠證明有滿足自己以及家庭成員在西班牙居留期間生活花費的經濟來源。
西班牙購房移民優勢:
1. 無年齡、語言、資產要求;
2. 歐盟身份可自由出入26個申根國;
3. 每個居留期登陸一次即可;
4. 房產可出租,取得永居身份後即可自由出售;
5.一人申請,三代移民;項目將受益人擴大到存在「伴侶關系」的未婚夫妻(不再僅僅是已婚配偶)、經濟上有依賴的成年子女、父母;
6. 最新居留許可續期期限放寬至「1+5」,意味著首次獲得投資居留後,並保持原有投資的情況下,即可一次性轉5年期投資居留;
7. 申請人更新續簽居留卡可在國內完成,無需再登陸西班牙。
四、希臘購房移民(最低投資額:25萬歐)
希臘購房移民申請條件:
1. 主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
2. 無犯罪紀錄;
3. 購買醫療保險;
4. 購置價值超過25萬歐元的不動產。
希臘購房移民優勢:
1. 投資金額低:僅25萬歐元即可擁有永久房產權, 全家可享受第三國永久居留權;
2. 快速簡便的程序:申請周期為2-3個月,申請的同時獲得居留權,無居住要求;
3. 無資金來源要求,無學歷商業背景要求;
4. 居留簽證可自由通行26個申根國 ;
5. 可接受公立學校的免費教育;就讀英美高校分校,費用低;
6. 入籍後可享有120多個國家的免簽,享受歐盟公民待遇。
五、塞普勒斯購房移民(最低投資額:30萬歐)
塞普勒斯購房移民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必須年滿18 周歲,無犯罪記錄;
2. 在塞普勒斯購買凈值30 萬歐元或以上的房產;
3. 在個人及配偶名下有等值30 萬歐元資產證明,並提供證明文件(存款、房產、公司資產均可);
4. 主申請人提供年收入3萬歐元證明,附屬申請人每增加一人提供5000歐元年收入證明;
5. 首次入境或入境前在塞普勒斯開設個人賬戶,每個申請家庭匯入3萬歐元3年定期存款。
塞普勒斯購房移民優勢:
1. 審理速度快,4-8個月即可獲得永居身份;
2. 移民監:只需每兩年登陸一次,不影響在國內的正常生活與工作;
3. 門檻低,無資金來源及經商經驗的要求;
4. 投資額低,接受房產投資,穩定無風險;
5. 承認雙重國籍;
6. 一人申請,全家人可獲得移民身份;
7. 8 年之內住滿5 年,或者連續居住7年以上,且申請的前一年全年居住在塞普勒斯的可以申請入籍;取得護照後,可自由往返150個國家和地區;
8. 投資的房產可以自己住,也可以出租,沒有限制;
9. 永久地契,可世代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