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罰息怎麼計算
貸款逾期罰息計算是包括本金和利息。
貸款罰息按銀行同期貸款的貸款利率雙倍計算。所以,逾期貸款利息計算規則如下:
貸款利息=(貸款金額)*利率+(未繳納利息+貸款金額)*利率+罰息。
拓展資料:
罰息是借款人在規定的日期未還款造成的逾期而交納的罰金。貸款人可以將貸款延期,此時貸款人一般會修改原先的期限,在剩餘的貸款期間,貸款人會提高利率,這個新的利率稱為違約利息率。
罰息就是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所謂免息期,是指從銀行記賬日起至到期還款日中間的期限。如持卡人每月的賬單日為25日,持卡人在3月26日刷卡消費,該筆記錄結算在4月25日的賬單上,5月15日是到期還款日,如果持卡人全額還款,則能享受最長50天的免息期。不過,免息期僅僅針對在到期日全額還款的持卡人,如果在到期還款日未能全額還清欠款,則不能享受免息期。另一種是按未清償部分計息。國內多數銀行都是按照全額計息。
按照全額計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未能還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錢,都會按照當期賬單全額以萬分之五的日利計,並按月計算復利。而按照未清償部分計息,只需支付這1分錢未還清部分的利息即可,比全額計息省下不少。
持卡人如果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最低還款額,應支付所用款項從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還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滯納金。比例由人民銀行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
比如持卡人當期最低還款額為1200元,而持卡人當期只還了1100元,那麼需要支付(1200-1100)×5%=5元滯納金。
如持卡人在2月13日按照最低還款額還了1000元,那麼按照全額計息方式,在2月25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為:10000元×0.05%×34天(1月10日至2月13日)+9000元×0.05%×12天(2月13日至2月25日)=170元+54元=224元。
如果持卡人還了9999元,少還了1元,按照全額計息方式,循環利息將是170.006元。
比如,持卡人每月賬單日為25日,到期還款日為下月13日,在1月10日購買了10000元的產品,那麼在1月25日的對賬單中「本期應還金額」為10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若該持卡人在2月13日全額還款10000元,則在2月25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為0。
㈡ 欠錢官司法院判決生效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雙倍還合法嗎怎麼有人告訴我是不能超過15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被執行人在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間內不履行給付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債務利息。g履約延遲期。被執行人未在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繳納延期履行費。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其採取限制性退出措施,在信用信息系統中記錄,通過媒體發布。關於不履行義務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的信息。
(2)同期銀行貸款利息雙倍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有關證言。被執行人的債券、股票和基金份額。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移、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轉移、變更財產時,應當作出裁定,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從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中扣回被執行人的收入。履行義務。但是,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人的必要生活費。
人民法院截留、提取收入,應當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裁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財產。履行義務。但是,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人的生活必需品應當保留。
採取前款措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㈢ 同期貸款率的2倍是多少
同期貸款利率的2倍就是與銀行貸款同期限利率的2倍,現在銀行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的基準年息率是4.35%,2倍是8.7%,2000萬元一年的利息是2000×8.7%=174(萬元)